第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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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哽住了,这样的歪理,何敢到省府的厅局去要钱?

由于我已经提出了辞职,小扬说:“这几年厂里已跟你交了养老金,这些钱要在你的辞职费里扣。”

我并不愿计较,只希望尽快结束这无休无止的纠缠,说:“那是组织上考虑的事,该怎样就怎样,现在已经交了辞职报告,不知什么时候能批下来,我还要不要来?”

“那就随便你了,到时批下来了,厂里也会去通知你的。”小杨的明确回答,说得也实在。

我想,辞了职反而好些,根据国家规定,人才交流中心可以为辞职人员恢复关系,到时还不会影响工作的调动。这一举措,无疑对知识分子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问题是现在单位想要我交钱,而我提出的辞职,单位反而要拿钱给我,厂里还会肯批吗?

如果辞职报告真给批了下来,档案关系移到了人才交流中心,那已经在办的调动关系,还会不会受到影响?

这种做法对我来说,毕竟是无奈之举。

几天后,学校派一位老师,给我送来了一份厂组织部填发的通知书。通知为:

通 知

秦付根同志:

你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擅离岗位已久,请你在九四年四月十日前回厂上班,并到组织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逾期将按有关文件予以除名。

特此通知

*江西拖拉机厂委员会组织部(章)

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

这时,我已经交了辞职报告,厂组织部的通知对我来说,也就失去了意义。

我的辞职一事,有如石沉大海,经过多次询问,没有下文。我想,厂里既声言我的“调动关系”已经作废,拒绝了对方单位的暂借要求,又不让我把编制挂往人才交流中心;而我毕竟要生存,要养家糊口,厂里就应该让我回来上班。

一九九五年元旦过后,我找到厂组织部,要求刘部长给我解决工作问题。

刘焕宇对我说:“你找厂里是没有用的,你还是应该去找学校,这件事要由学校来与我们商议才行。”

我找到校长夏振川,转述了刘焕宇的意见,要夏振川与厂组织部商量一下我回来上班的问题,夏答应了会与刘焕宇联系。

元月六日,夏与刘商议后,用电话通知我说:“已经同意你回来,一星期之内回学校上班,否则除名。”

我当天赶到学校报到,夏振川说:“具体如何安排,还要等学校领导开会讨论再说。”

可是,自元月六日至二十三日这段时间里,夏振川又以各种借口推诿,最后却出尔反尔,明确表示无法安排,拒绝我回校上班,说:“学校下个学期的工作已经安排完了,就连扫地也没有你的份。”

可据我所知,梁仁铮早就已经退休,现还在校代课,既然厂组织部和学校已经决定让我回岗上班,就不应该再找借口把我堵在门外。

我把这些情况向厂组织部长刘焕宇作了汇报,刘说:“你仍然去,去了就算出勤。”

我便仍然坚持天天到校,要求学校安排我的工作,夏振川却说:“刘部长叫你上班,那你去找他安排。”

直到放寒假以后,我依然在空旷的校园里,忍受着凛冽的寒风,就像飘在空中的风筝,游来荡去。

原来,夏振川并没有诚心让我回来,他是怀疑我已在对方上班,否则这几年我如何生活?如果我回不来的话,那就正中他的下怀,想对我怎样处理就可以怎样处理了。

应该说,省农牧渔业厅有关领导对我还是比较关心的,对江拖的做法,他们认为太出格了,曾打电话与江拖协调,可刘焕宇不肯对话;厅里还多次让我先去调入方上班,可谨小慎微的我,面对江拖的刁难,不敢越雷池一步。

我在江拖的重压下,就连有的学校邀请前去代课,自己也只得谢绝,生怕有所闪失,被江拖抓到把柄。

夏振川见堵不走我,则采取欺骗的手段对我说:“我若让你上班,对这些老师如何交待,以后我哪里还有面子,我要是承认了‘君子协议’,厂里能不会要我承担责任?要不你还是把编制挂走,我会去跟厂里说,把停薪留职费降到一半,我们两人再各负担一半,这样我们大家都无事。”

他还请了学校书记邓顺茹来作证,保证能够办成。

邓书记也当面信誓旦旦地表示:“我可以做见证人,如果再有反复,可以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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