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 (第2/4页)

誓。”冯律师:“那就从他的案子说起?”李斌良:“可以。”冯律师叹息一声:“怎么说呢?其实,这完全是个冤案,天大的冤案,这么多年来,我的良心也一直为此不安,可是,我也是实在没有办法呀……”苗雨拿出笔录纸和笔准备记录,冯律师急忙地:“不行,不能记录,你们要是记录,我就不讲了。”李斌良急忙让苗雨把纸和笔收起。冯律师盯着苗雨把纸和笔放回包内,才感慨地开口:“转眼间,已经十多年的事情了,现在,人们都叫他‘疯子’,已经忘了他的名字,其实,他的真名叫袁志发。我还真问过,怎么起这么个名字,原来,他家一向很穷,父亲就给他起了这个名字,可一直没发起来,直到改革开放,这个愿望才实现了。你们不知道,当年,他在山阳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曾经被评为全区新长征突击手、劳动模范,还是全区十大有贡献的企业家之一。”有这种事?李斌良三人互相看了看,现出不解的目光。苗雨急迫地追问着:“可是,后来怎么了,怎么进的监狱,变成这个样子?”冯律师:“这你们知道,因为贪污,被判刑了。”苗雨:“冯律师,您讲具体点,到底是怎么回事?”冯律师叹息一声:“说来可就话长了。就像那句成语说的那样,‘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其实,在他开始发达的时候,灾祸就已经埋下了。对了,他起步于八十年代初期,发展于八十年代中后期,那时,社会正处于变革期间,政策比较宽松,他年轻,有文化……说起来,他文化也不算高,是高中生,可是,当时在农村也算文化人了,脑瓜又好使,胆子大,敢闯,先是靠做生意攒下一笔钱,后来,被选上了村长,就开始带领乡亲们办企业,集资成立了一家冶炼厂。当时,这么干的还不多,所以,效益很好,到九十年代初期,资产已经达到两千多万元,这样的企业,在整个山阳也数一数二了。”李斌良想起邱晓明说过的话:“冯律师,他这个企业是什么性质,到底是国营,还是私营?”冯律师:“你们自己判断吧,整个企业无论是国家还是其他企业,都没有投过一分钱,完全是靠袁志发个人投资和乡亲们集资办起来的,你们说是国营还是私营?”苗雨:“当然是私营。”冯律师:“可是,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当年……其实现在也是这样,方方面面对企业的限制、刁难勒卡太多,袁志发为了企业办得顺利,就在名义上挂靠了县冶炼厂,也就是所说的戴一顶‘红帽子’,为此,每年还要交县冶炼厂二十万元管理费。想不到,恰恰是这一条害了他。”李斌良:“您刚才说了,他是因贪污被判刑的!”�冯律师:�?“要不怎么说是冤案呢?他那根本就不是贪污,而是合法所得。他执行的是董事会集体通过的决定,经营管理人的工资待遇与企业效益挂钩,年末总利润的百分之五为管理者的工资,也就是分红利。因为那几年企业效益非常好,每年都能分到几十万,他不敢要,只领取十万元以内,其余的都给了职工或者投入企业的再生产。对了,当年,报纸还报道过他的事迹呢……当然,也不是他的觉悟真那么高,主要是害怕拿多了别人嫉妒,有人整他。可无论如何,应该说这个人的品质还是不错的,现在的贪官,什么事不敢干,什么钱不敢拿?所以,他出事后,企业的职工都埋怨他说,如果他如数领了钱,或者真的贪污了,然后拿出一部分往上送,反而没事了,企业也垮不了。”苗雨:“冯律师,您快说,他是怎么出事的?”冯律师苦笑一声:“怎么出事的?咋说呢,好像是县领导接到一些举报信,说他有贪污问题,就派工作组进驻企业查账,查了三个多月,什么也没查出来,本来就该宣布没事了,可是,检察院又来了,最后,就把他分红的钱定为贪污,一下判了十年。”苗雨:“怎么能说是贪污呢?企业不是他们自己的钱,自己办起来的吗?”冯律师:“我不是说了吗,谁让他戴顶红帽子了?”苗雨:“可是,认定犯罪不能依据外在的名字,而要依据事实啊?”冯律师:“我只是个律师。我在法庭上也这么辩护了,法庭没有采纳,我有什么办法,其实,别说是我这个律师,即使是法官,也没办法。”苗雨:“我怎么就不明白,怎么没办法?你说,怎么没办法?”冯律师又苦笑一声,不回答。苗雨还想追问,被秦志剑制止:“冯律师,事情就这么简单?”律师:“对。在中国,坏人要整一个好人是件非常简单的事,相反,好人要想和坏人斗,那可就太难了。”苗雨愤怒地:“可这明明是冤案嘛!”冯律师:“我一开始就说了。”苗雨:“那你这律师是怎么辩护的呀?是非如此明显、罪与非罪如此分明的案子,就这么判了,你这律师是干什么的呀?”冯律师再次苦笑一声:“同志,听你的话好像不是中国人似的,你们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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