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2/4页)

起几张纸,几人凑上去观察,发现是已经发黄的纸,他们很快辨认出,这是一张判决书,一张多年前的判决书,袁志发的判决书。确切无疑,这里就是袁志发的栖身之地。这张判决书怎么会扔在地上?秦志剑:“一定是刚才那个人翻动后扔在地上的!”李斌良:“再仔细找一找,还有什么东西没有?”苗雨:“走,去卫生间看看!”因为人没有搬进来,卫生间也就没水没电,几人一走进来,就在地上又发现几张纸,进而在墙壁上发现一处脱落的磁砖,磁砖里边形成一个深深的墙洞。秦志剑走上前,把手伸进去,从里边拿出一个塑料袋,里边是卷成筒状的纸张。秦志剑小心地把纸张从塑料袋内拿出来。手电光柱下,四人很快辨出这是一些申诉信,有的是钢笔写的,有的是打字的,从纸张的颜色和字迹的清晰程度上看,并不是同一个年代形成的。可以判断,刚才那个不明身份的人先一步来到这里,发现了这些东西,因为受到惊动,仓惶而去,留下这样的现场。秦志剑的手继续向墙上的洞里掏去,最后,又从里边掏出一本刊物和一个小小的剪刀,一小瓶胶水。刊物是省纪检委办的,里边多是反腐倡廉的文章,可是,上边的一些文字已经被剪掉。冯律师奇怪地:“这是怎么回事?”李斌良没有回答,他已经完全明白,自己接到的那封举报信就来自这里。又搜索了一番,再无任何发现。李斌良拿出手机,拨通了邱晓明的号码:“邱局长,请你通知刑警大队和技术大队,立刻出现场……”〖BT25当他们将冯律师送回家之后再回到专案组办公室时,已经午夜时分。三人首先仔细地研究发现的几封信。信的内容大致相同,都是讲述袁志发冤情的,内容也和冯律师讲述的大体相同,只是细节更丰富一些,可以看出,这些申诉信从十年前一直到今天,哪一年都有。估计,这是留存的底稿。最后,三人的目光被一封申诉信所吸引,上边落款都是今年,纸张也较新。信是打字稿,内容和前几封申诉信没什么区别,只是,这封信没有抬头,也就是说,寄给谁还不知道,抬头处是空着的。可以想象,他一定复印了多份,寄给谁时,临时把名字填上。令人不解的是,别的信都是袁志发第一人称,落款也是袁志发的名字,而这封信则是第三人称,落款写着“知情人”三字。这是为什么?结论很快得出,他是在隐瞒自己的身份,是一种自我保护措施。那些署名的旧信,是他未装疯之前在监狱里写的,后来,他开始装疯,就不敢再署名,害怕暴露自己,所以,只能假冒别人来写。除了这些,还有没有别的东西,那个神秘的人拿走什么没有……外边有车声传进来,三人向窗外望去,是出现场的刑警和技术人员回来了。很快,邱晓明匆匆进来。秦志剑急忙迎上去:“怎么样,发现什么没有?”邱晓明:“除了你们发现的,再没有别的了,不过,提取了好多足迹和指纹,需要分析鉴定。你们研究出什么来没有?”李斌良把搜到的信笺交给邱晓明:“你先看一看吧!”邱晓明很快看完,并没有现出太吃惊的样子,只是轻轻叹息一声,还给李斌良。秦志剑看出问题:“邱局,信上的这些事,你是不是早就知道?”邱晓明点点头:“基本属实。”苗雨:“那就是冤案哪?”邱晓明:“法院已经判了,而且十多年了,一直没有平反,所以,就不能认为是冤案了。”秦志剑大声地:“你阴阳怪气怎么回事啊?你说袁志发的申诉信基本属实,又说他不是冤案,到底什么意思啊?”邱晓明:“你喊什么?我的意思很明确。他自己认为是冤案,我也认为是冤案,山阳很多人都认为是冤案,可法院认为不是冤案,某些领导认为不是冤案。我一个小小的公安局副局长能怎么样?何况,当年判他的时候,我才是刑警队的副队长,又能怎么样?”秦志剑:“你……你可以向上反映嘛,你……”邱晓明冷笑一声,打断秦志剑的话:“如果我这样做的话,那么,下一个判的将是我。”秦志剑:“这……这里边一定有问题,你说,到底怎么回事?袁志发因为什么被判,是不是有人陷害他?是不是有领导说话,这个人是谁?”邱晓明:“对不起,我不知道。”秦志剑还要追问,被李斌良制止:“志剑,算了,咱们还是先分析一下眼前的事情吧!”其实,李斌良也想追问怎么回事,可是,他知道,邱晓明既然是这样的态度,有些话一定是不便说出口,袁志发的案件牵扯到很多人,不是这个专案组能解决的。经过短暂的研究讨论,几人统一了认识:袁志发是装疯,而且就是目击者。可是,他是怎样成为目击者的呢?是闲逛时偶然发现了罪犯?怎么会这么巧,凶手打眼和作案都被他发现了呢?他既然发现了,为什么不站出来公开举报呢?几人一时难以分析清楚。另外,他又为什么要装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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