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2/4页)

我了。

“姑娘,有什么好生气的呢?反正你快要搬家了嘛!”

“这不是还没搬吗?”

“别气了,晚上跟我去happy吧。”

“又搞什么?”

“我男朋友他们搞了一小型的聚会,都是钢琴爱好者,去玩玩啊?”

“没兴趣,我五音不全加不识谱。”

“帮忙捧场啊,聚会要有美女才有意思嘛。说不定会有艳遇哦!”阿文连哄带骗,“我来接你!”

虽然我对钢琴完全没有研究,但实在也怕回家面对一乱糟的局面,所以下了班,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办公室等阿文来接我。

(八十五)

五点、六点、七点,我肚子饿得咕咕叫了,阿文才姗姗来迟。

我打开车门坐上去,禁不住大喝一声:“哇!”

春寒料峭的三月天,阿文穿着繁华似锦的无袖旗袍,露着白花花的手臂,脚下是一双细得不能再细的高跟鞋,踩油门、踩刹车,我真怕她崴了脚。

“你打扮成这样干吗?”

“我是主角的女朋友,当然要妖娆一点了。”

“大家都穿成这样?那我不去了。”

“去吧。我特意没通知你要正装出席,就怕你临时犯死相。去玩玩嘛,怕什么,又不是没穿衣服!”

“要是没穿衣服也就罢了,就是穿得太多。”

阿文连拉带拽,硬是把我往小酒吧里拖。她的男朋友正站在门口跟一个老外交谈,见到我们,微微笑,招手示意,说了声“我呆会过来。”

接着,又进来两个女人,清一色吊带小礼服外面搭了件大衣,前脚刚进门,后脚就把大衣给扯下来,露出香肩。一切都像香港电视剧里的镜头,在上海的时候,经常听说有类似的party,想不到回到南京才有机会见识。

我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坐下,阿文捧了个大盘子走过来,里面盛满了食物,“自己招呼自己啊!”摞下就走了。

先是看帅哥美女,后来觉得也没什么意思,就从包里拿出当期的《上海一周》出来看。一边看报纸吃牛排,一边听着曼妙的钢琴曲,身旁不时走过盛装的礼服男女,估计这场面一定比较奇怪。

我还纳闷呢,自己穿着毛衣也不觉得热,美女们穿着吊带,难道不觉得冷吗?

(八十六)

吃吃吃,终于什么也吃不下了,便起身去洗手间。

对着镜子抹口红,听见外面的琴声变成了《致爱丽丝》。这是我唯一能叫得出名来的钢琴曲,心里有点高兴,便走出去打算看看是在弹,照顾我这样的音乐外行人士。

三角钢琴很大,我没法看清楚弹奏者,却分明听到琴声顿了一下,随即又流畅下去。如同一根红丝线,不经意间被打了个结,却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

曲毕,演奏者站起来,向着台下微一颔首。

天呐,这就是我在长途大巴上遇到过的格子毛衣。

我感觉血直往头顶涌,一转身又去了卫生间,用化妆棉浸了冷水往脸上擦。

觉得差不多镇定下来,才挺胸收腹地往外走,发现谈钢琴的,已经换了一个人。我立在大厅里,实在有些突兀,眼睛扫了一下四周,没有找到那个身影。只好落寞的回到座位,借着昏暗的灯光,继续看我的报纸。

“小心眼睛看坏了。”一个温暖的声音。我抬起头,他就站在我的面前,“还认识我吗?”

我不知道该点头还是该摇头,一时间有点懵。我真恨我自己没用,平时好象很强悍,关键时刻就不行了。结结巴巴挤出来几个字:“我记得你。”

“你也喜欢钢琴?”

“基本上不懂,是我好朋友带我来的。”

“不觉得热?”

“有点。”奇怪,之前一点也不热的我,现在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脸颊很烫,用冰冷的啤酒杯贴也没用。

“不如出去走走?“

正中下怀,我拎起外套起身,刚站起来,又觉得自己不够矜持,站得太快。

(八十七)

我们并肩走到鼓楼,再拐到北京西路,我的胳膊偶尔可以碰到他的胳膊,那细微的接触令我心动。夜晚的风刮在脸上,我居然可以感到一丝暖意。不知道是心里高兴,还是因为春天真的要来了。

这个男人叫关杰,是个律师,由于他的职业,令我对他的欣赏,又多添了一层。两个人聊着,说着,沿路来来回回的走着,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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