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4页)

雷不及掩耳之势已将她拉入明湖水中——

深宫黑暗,羽彤自然知道处处皆是险境,虽然对方气势之猛叫她难以抵抗,但如此场面,换做别人早已吓得昏厥过去,而她却是不急不慌,乘着此刻空隙,已将贴身携带的匕首拔出,就在对方将她丢入水中,又将她拉起的那一瞬,她的眼眸一瞍,利刃已经准确地落到他的颈脖之上。“放开我!不然休怪我手下无情。”低眸,冷冷扫一眼男子落在她双肩上的手,那手很美,长长的,大大的,还带着一股子温暖。

这感觉并不陌生。

男子的黑发湿透,从脸颊垂下,将他的五官遮得严严实实,依如同上次一样,看不到他的容貌,只见那双冷冰冰的眸,这次除了冷漠之外,还有几分惊讶,看清女子的容颜之时,湿发遮掩下的唇微微一扯,似乎在笑,“本王该叫你乞丐,赌女,烟花女,还是太监女,还是欧阳姑娘?”阴邪的声音能叫人心跳加快。

“你?”似乎这些天来的行踪皆在对方的掌握之中,而且他该是认出她来了,灵隐寺中,他便是叫她“乞丐”的,而且对方的蓝眸好熟悉,那种冷酷,那种嗜血,世间只有一人有,是他?!

这时对方的唇角扯动的更是厉害,头微微一扬,使劲地将遮在面前的湿发甩开了来,终于见得庐山真面目,剑眉星眸,气势逼人,那鼻那唇就仿佛雕琢上去,再用画师的画笔添上颜色,眉如黛染,鼻如刀削,唇似着朱,腮犹斧工,尤其是那双眸,天生的蓝瞳,积聚着冰山的寒冷和淡淡的忧郁,谁也看不穿那瞳底深处的流动,那张脸很美,美得天下无双,而这张脸的轮廓,熟悉的不能再熟悉,除了辽王,还会有谁这般孤冷地叫人颤抖。

说她是乞丐,定是指的灵隐寺盗取金莲子王一事,他一定早认出她来。

说她是赌女,应该指的是万家赌坊她大战柳爽一事,那时他在何处?

说她是烟花女,不用多说,自然指的是怡红院。

这个男人怕是对她早已掌如指掌,隐忍这么久,为何他一直不揭穿?葫芦里到底卖得什么药?

“原来是辽王。”她淡淡一笑,脸上并无异色,面临险境,她从未慌过。

“欧阳姑娘变化多端,一会儿男,一会儿女,真叫本王佩服。”南宫云轩说话之时,落在女子肩上的手已滑落到她的胸前,故意将她的衣襟狠狠拧起,眯起的蓝眸里射出的又是无尽的冰寒。

“辽王就是这般对待女子的吗?”羽彤轻睨一眼胸前那只邪恶的手,满脸清冷,亦不慌乱,只是将手中的利刃往对方的脖子上推紧了几分。若他敢对她怎样,今日非宰了他不可。

南宫云轩的漂亮红唇扯得很高,似在笑,又似在生气,眉沉沉压下,冷酷的眼神将眼前的女子打量个遍,无论是男装、女装,她都是那般耀眼,一身宽松的太监服都没有掩过她浑身的光芒,为何她就是与他见过的万千女子不同,“本王明人不说暗话,想必你心知肚明,金莲子王拿来,本王就放了你。”说罢,下意识地又拧紧了一分她的衣襟。

可能真的箍得太紧,女子轻轻地咳了两声,他的冷眸沉了一下,手指微微一动,似乎想要松开,但终是拧得更紧。

“看来王爷早认出我来。”羽彤亦不甘示弱,小手将匕首握得愈紧,清亮大眸里只有淡淡的不屑,“小女不瞒王爷,金莲子王我已食下,盗取之事,错在羽彤,若是王爷硬要追究,羽彤只能折成银两赔给王爷。”

灵隐寺是辽王所建,金莲子王亦是辽王所种,羽彤不是蛮不讲理之人,如今拿了他人之物,原物无法归还,只能拿银两作抵。其实想到此处,心头还有几分愧疚的,当初还把他当成毛贼给打晕了,哎哎——也算他倒霉。

“你——”听到羽彤这般一说,南宫云轩的蓝眸冷冷一沉,闪过的是满满的绝望,更多的是气恼,两眉拧得跟蚯蚓似的,抓着羽彤的衣襟越来越紧,女子的咳嗽越来越重,两腮胀得通红。

羽彤亦未留情,狠狠地摁下手中利刃,那铜黄色的颈脖,鲜红溢出,一缕缕落入清澈的明湖之中。

再这样下去,怕是要两败俱伤。

☆、第三十五章辽王晕倒

金莲子王是医治青儿最好的药,二十年开花一次的奇花终于开放,没想到——

三年,他踏遍大江南北,寻找治疤奇药,终于等来的希望毁在了这个女人的手上。

她死一万次都不够。

若是放在以前,他一定会将这个女人坑杀。不知为何,今天怎么也下不去手,那双犹如繁星般的大眸没有半丝的惊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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