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目的达成了 (第2/2页)

的那些可以算是无形资产,若是王浩安自己跟对方合作,或许也就答应了,但现在不是还有郭继杰么。

郭继杰是公司的股东,到时候公司遇上困难,郭家还真一点都不帮?给资金什么的,郭秉雄或许还要考虑,但帮忙开拓渠道市场什么的,几乎没什么直接成本,郭秉雄还会吝啬吗?

这些是无论王浩安降不降价,都能得到的好处,那他为什么还要降价?他给郭继杰的已经够多了,如果不是他需要一笔钱做点其他投资,当初都不会答应让郭继杰有增持股份的机会。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终于是谈妥了。

注资港币一千万,王浩安个人得到七百万港币,郭继杰在安杰公司的股份增持到百分之四十九,并且继续担任法人。

七百万港币,差不多等于五百万rmb,这笔钱足够他做那份投资了。而安杰公司得到了七百多万rmb的注资,公司的扩张也可以同步进行,他未来也能赚到更多。

大家各退一步,皆大欢喜的局面。其实主要是双方都不想耽误时间,时间拖得越久,变数就越大,所以才会谈的这么快。

当签好协议之后,双方都松了一口气,目的达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