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避难的日子(下) (第1/4页)

对于许清菡来说,这是一段让她不堪回首的经历,也是让她每当想到便会面红耳赤、心如小鹿乱撞却又深感羞耻的经历。

即使在很长时间后依然如此。

她觉得自己做错事了,做了一件令自己不耻、若被人知道便更会被人所不耻的有伤风化之事,对此她很肯定。

虽然这件事除了他和她之外,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但每当她想起时,总还是有些无法原谅自己。

你和你……怎么能这样呢?不应该的啊……

便是关于那只“脚”。

在那躲沈淼的几天里,每当无事时,他都会以替她尽快恢复的名义抱起她那只伤了的脚揉捏着。

早上一次、下午一次、晚上一次,简直是没完没了,如三餐一般稳定。

到了最后,她觉得陈辰应该该比她自己还要熟悉她的脚,或者说……这只脚就是为陈辰长的?

她当然是想要拒绝的,从第一次就想拒绝了,因为她接受不了。可阴差阳错之下,她似乎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

为什么第一次的时候,不严词拒绝了呢?

当时她自己给出的理由是,他并不懂脚对于一个女儿家的重要性,而且她与他的纠葛牵扯太过匪夷所思也太繁杂,剪不断理还乱,她并不想失去这个曾经愿意为自己付出生命、让她感动落泪的人。

若是她当时把严重性说明白了,在已经被他握住了脚的前提下,将来两个人再见时要如何相处?总归是心怀芥蒂无法面对的啊,久而久之便会断了联系。

所以她选择了妥协,选择了把他的行为完全当作一个具有父母心的医者所为。

毕竟那时他确实算是一个医者。

如此将来即使他知道了脚对于一个女儿家的重要性,知道不仅不能摸、就连看都不能看的时候,他也会明白,那时的她是把他当作是治病疗伤的医者的,如此两人才能坦然相对。

可是在事后,在夜深人静时她会翻来覆去的思考着那些点滴,最终觉得,自己当时的理由其实有待商榷。

因为无论有多么冠冕堂皇或是情非得已的理由,她的脚总归是被他给摸了,不仅看还摸,而且摸了无数次。

她的选择的确是可以让她面对他,但……怎么面对别人、乃至怎么面对自己将来的夫君呢?

终究心中有愧啊。

可是若再细想想,她又觉得自己当时并没有更好的选择,因为在她意识到的时候,脚已经被他握到了手中。

谁让她那会刚洗完澡上床?有谁上床还穿着鞋的?

已经握到手中了……她又能怎样?不如此选择,难道还能拿刀把他的手砍了或是自己的脚砍了?

她觉得为难之及,好在此事只有天知地知他和她知,除了自己的内心之外,她不需要经历更多的难堪与指责。

若是被人知道,她的一辈子估计就被毁了。

这个天杀的坏蛋……

在她心里,在陈辰第二次握住她的脚时,坏蛋这个词已经成了陈辰的专属。

原来果真是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可是坏蛋啊,你虽然仍旧是那副坦然的医者神情,但你前一晚不是说过、用热水泡效果会更好的吗?你连热水都没打来,就这么堂而皇之不由分说的把她的鞋袜脱了,然后握着放在他的腿上。

这算什么?

她当时是悲愤的,当然想要拒绝,这与有没有热水无关,可坏蛋的那副模样让她犹豫了。

因为前一晚已经有了第一次,若是这会拒绝岂不是前功尽弃?她正想着怎么开口应对时,脚已经落到了他的手上。

天可怜见,她真的是在想如何拒绝如何应对,因为一点先兆都没有,直到他蹲到她的面前,低下头搬起脚来才意识到。

就犹豫那么一丝丝,她就已经“失脚”了。

然后她又落入到第一次时的窘境。

她后来找了很多说辞,可惜都没奏效。

她说:“很疼,快放下,我不想弄了。”

他的回答是:“疼就对了,要忍着现在的疼才能好的快。”

她又说:“我自己来,不用你。”

他的回答是:“这么疼你自己能下得了手?找什么借口,不就是怕疼吗?”

她还说:“你放下,男女有别,被人看到不好。”

他的回答是:“又给疼找借口!你伸头看看,这门锁着呢,谁长了透视眼能看到?再说我是给你治伤,光明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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