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1/4页)

丁瑢瑢的八卦热情熊熊地燃烧了起来!

明君墨歪靠在车座上,指着她手里的杂志,喋喋不休地说着醉话:“你说……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对不对?她一个人就决定把感情给卖了,她问过我了吗?我也可以出价呀!我这一颗真心值多少钱?只要她能开出一个价来,我给她……可是她不给我出价的机会,她把我的真心卖了一个好价钱,做了什么狗屁的牛肉汤饭大王……”

丁瑢瑢多想趁着酒精在明君墨的神智中捣乱的时候,把这个听起来还挺悲剧的八卦情事给挖出来呀。

可是后面有车在不耐烦地按喇叭,提醒丁瑢瑢赶紧开车。

过了这个绿灯的路口,丁瑢瑢转头看明君墨,发现他的眼睛半开半合,像是要睡着的样子。她喊他一声:“嗨!明君墨!”

明君墨一下子睁开眼睛:“什么事?”

“杂志的那个女人是谁呀,蛮漂亮的呢。”那个女人最多算是端庄,实在是称不上漂亮,可是丁瑢瑢为了让他继续讲下去,也不怕违心地称赞一下别人。

“你说杨倩宜?她算不上漂亮,她是一个很贴心的姐姐,跟她在一起很舒服……我十八岁那年,想要转去大学里的电影系读书,爷爷死活不同意,我们吵了一架,我就偷偷地跑去台湾。我租的房子旁边有一条街的夜市,那时候我一个人在台湾,没人给我做饭,晚饭都是在夜市上解决的,最常吃的就是杨倩宜的牛肉汤饭……”

丁瑢瑢听他自己往下讲,差点儿乐出声音来。这个男人喝多酒之后,简直就像是祥林嫂。丁瑢瑢只负责不时地喊一句,别让他睡着了,他自会滔滔不绝地讲下去。

最神奇的是,有时候他都已经在打瞌睡了,只要丁瑢瑢把他喊醒,他就能把故事接续下去,绝不会忘了刚才讲到哪里。

故事挺老套的,当年处于青春叛逆期的明君墨,邂逅了在夜市上卖牛肉汤饭的平民女子杨倩宜。可能是杨氏牛肉汤饭太好吃,先是掳获了明君墨的胃,继而掳获了他的心,也可能从小缺乏家庭之爱的明君墨,在杨倩宜的身上找到了家人的温暖感情。

总之十八岁的明君墨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当时二十三岁的杨倩宜。

明君墨追求杨倩宜的过程,也算是费了许多的心思。

他先是每天光顾人家的摊子,吃了半个月的牛肉汤饭。要知道,再好吃的东西,连续吃上半个月,胃也会发出抗议的。后来明君墨实在是吃不下牛肉汤饭了,就跟杨倩宜扮可怜,说他是穷学生,下个学期的学费还没有着落,能不能让他给她打工,他只要很少的工钱就好了。

想必那个时候杨倩宜对年少俊美的明君墨也动了心吧,本来她一个人能忙过来的摊子,后来就多了一个美少年做伙计。

明君墨虽然干活不怎么地道,但是他的出现,招徕了大批的女顾客,年龄从十四五岁情窦初开到四五十岁徐娘半老,她们封他一个很响亮的称号———牛肉汤饭王子!

而杨倩宜,一个出生在平民之家的女子,书只读到中学,从十几岁就开始为生计奔波,在明君墨出现之前,她拥有的最值得炫耀的情感经历,大概就是每天深夜收摊的时候,对面卖珍珠奶茶的阿南会过来帮她推车子,送她回家。

如果没有明君墨,她也许会嫁给那个阿南,在夜市上把她的牛肉汤饭和阿南的珍珠奶茶合到一处卖。

明君墨的出现像是一道神光照进了她黯淡灰败的生活,她根本就没有办法抵挡这个美型少年的魅惑与追求,她迷醉在明君墨炫目的光芒之中,很快就沦陷了。

那是明君墨从未有过的一段肆意张扬的青春岁月,他到现在依旧刻骨怀念,大概就是因为那一段日子的无拘无束、无法无天。

不过好日子不长,他还是被明老爷子给找到了。

V8

明君墨被老爷子的人从台湾押送回了美国,继续他仆佣成群,众星捧月的贵公子生活。可是他忘不了杨倩宜,他遣一个自认为是心腹的身边人,去台湾把杨倩宜接去了美国,为她租了房子,还为她选了一间学校。

他想让杨倩宜摆脱在夜市卖牛肉汤饭的命运,他想供她读书,杨倩宜欣然接受。

他沉浸在幸福之中,生活是那么快乐,以至于顺从爷爷的意愿,放弃他一度十分热爱的电影继续读商科,都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可是半年之后,某一天,他下课后去杨倩宜居住的公寓,发现人去室空,连一张纸条都没有留下,杨倩宜就消失了,音信全无。

对于一个十九岁的少年来说,爱情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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