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第1/4页)

本身具有的诸多特质,使得它很难真正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它拥有庞大的体积,形状也是不规则的,并且非常沉重,又不易燃烧,化学状态非常不稳定,在腐烂的时候会发出大量的恶臭气体。同时它还包含了很多能够用来辨识身份的不会腐朽的成分。你很难令尸体永远保持原样,而将它彻底地摧毁就更难了。有关人体的不朽特质,有一个令人惊奇的例子:埃及第十七王朝末期的国王塞凯南拉三世,他的尸骸在沉寂了四千年之后,科学家们不仅能够推断出他的死因和死亡方式,甚至能够推测出他跌倒的方式和造成致命伤口的凶器的种类,甚至连凶手的行凶姿势都能够推断出来。此外,1849年美国波士顿的帕克曼医生被哈佛医学院化学教授谋杀,这位教授还将他的尸体肢解后藏于自己的实验室中。而警方最终是通过对火炉里收集的残留的骨灰进行化验分析之后,才成功地辨识了死者的身份,破获了这起谋杀案。”

“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仍然有可能会看见约翰·伯林汉?”里维斯说。

“当然,这是毫无疑问的,”桑戴克斩钉截铁地回答,“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他到底会在何时再度出现?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在几个世纪以后——当人们将这起案件已彻底遗忘的时候。”

“如果,真的是赫伯特谋杀了伯林汉,”我说,“在他们搜索屋子的时候,伯林汉的尸体就藏在书房里,他要怎样将尸体处理掉呢?倘若你是赫伯特,你会从何处着手?”

面对我这个愚蠢的问题,桑戴克笑了笑说:

“呵呵,你似乎是在套我的认罪供词嘛,并且还是在有证人的情况下。不过说实话,我们在这里猜测未知的事情是毫无用处的,所有的推论都要以事实为基础,虚构出各种条件来,到头来也是白白浪费工夫——我想我只能说,无论多么不道德,不会有哪个正常人会处于你所假设的那种境地。谋杀常常是一种冲动的行为,而凶手通常是一些缺乏自制能力的人。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他们不大可能会对受害者尸体的处理方式进行精心地设计。就算是最冷血、最工于心计的凶手,也有可能会临场畏怯的。凶手通常是在真正面对尸体的时候,才会突然觉醒,发现弃尸工作原来是这么棘手。弃尸工作的方式在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埋于一地,就是先肢解,然后再分散弃置于各地;不过这两种方式被发现的可能性都非常大。”

“散布的地点正如你刚才跟伯林汉先生所叙述的那样。”里维斯补充道。

“是的,”桑戴克说,“虽然我们很难想象有哪个头脑清楚的凶手会想到将尸体藏在水芥菜田里。”

“是啊,藏尸的地点确实非常奇怪。哦,对了,刚才在你和伯林汉先生谈话的时候,有件事我一直忍着没说,那就是我发现,你在分析所有那些骸骨是属于他哥哥的可能性的时候,都没有提到左手上那个缺失了的无名指。当然,应该不会是你在看报时漏读了吧?这难道不是一个关键点吗?”

“你是说对于身份辨识的重要性?我看这没什么重要的,起码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样的。如果现在发现有个缺了无名指的人失踪了,相信会为我们提供很重要的线索。不过我还没听说有这么一个发现。或者,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名指是死者生前被截下的,那么这也是很值得重视的发现。如今,这类证据同样相当缺乏。也可能是死者在死后才被截下来的,这就得深究其原因了。”

“你的意思是什么?我不太明白。”里维斯一脸茫然地说。

“哦,我是说倘若警方档案中没有任何一个失踪者是缺了无名指的,那么就可以推测死者可能是在死后才被截下了无名指。如果真是这样,有关动机的问题就会浮现出来了。凶手为什么要将死者的无名指截断呢?这就不大可能是意外了,你觉得呢?”

“说不定那个手指本身是有问题的,比方说指关节畸形之类的,那样辨认起来就很容易了。”里维斯说。

“是的。但是与刚才所说的情形相同,如今并没有发现手指畸形或者有类似特征的失踪者。”里维斯望着我,眉毛向上挑了挑。

“那么我想不出别的理由了,”他说,“拜克里,你怎么看?”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要提醒你们,缺的是那根手指,是左手的无名指,这一点可不容忽视。”桑戴克说。

“啊,我明白了!”里维斯兴奋地说,“那是戴结婚戒指的手指!你的意思是,或许凶手因为无法取下戒指,所以干脆强行将手指截断了。”

“对,你说的没错。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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