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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国则何有焉?

草薙耳,禽狝耳。

虽日死千人焉,万人焉,其谁知之?其谁殣之?亦幸而此传种学最精之国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其林林总总者如故也,使稍矜贵者,吾恐周余孑遗之诗,早实见于今日矣。然此犹在无外竞之时代为然耳。自今以往,十数国之饥鹰饿虎,张牙舞爪,呐喊蹴踏,以人我闼而择我肉,数年数十年后,能使我如埃及然,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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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进 步581

中未下咽之饭,挖而献之,犹不足以偿债主;能使我如印度然,日日行三跪九叩首礼于他族之膝下,乃仅得半腹之饱。

不知爱惜民命者,何以待之?何以救之?我国民一念及此,当能信吾所谓“破坏亦破坏,不破坏亦破坏”

者之非过言矣,而二者吉凶去从之间,我国民其何择焉!其何择焉!昔日本维新主动力之第一人曰吉田松阴者,尝语其徒曰,“今之号称正义人,观望持重者,比比皆是,是为最大下策。何如轻快捷速,打破局面,然后徐图占地布石之为愈乎?”日本之所以有今日,皆恃此精神也,皆遵此方略也。吉田松阴,日本长门藩士,以抗幕府被逮死。维新元勋山县、伊藤、井上等,皆其门下士也。

今日中国之弊,视四十年前之日本又数倍焉,而国中号称有志之士,舍松阴所谓最大下策者,无敢思之,无敢道之,无敢行之,吾又乌知其前途所终极也。

虽然,破坏亦岂易言哉?玛志尼曰:“破坏也者,为建设而破坏,非为破坏而破坏。使为破坏而破坏者,则何取乎破坏,且亦将井破坏之业而不能就也。”吾请更下一解曰:“非有不忍破坏之仁贤者,不可以言破坏之言;非有能回破坏之手段者,不可以事破坏之事。而不然者,率其牢骚不平之气,小有才而未闻道,取天下之事事物物,不论精粗美恶,欲一举而碎之灭之,以供其快心一笑之具,寻至自起楼而自烧弃,自莳花而自斩刈,嚣嚣然号于众曰,吾能割舍也,吾能决断也,若是者直人妖耳。故夫破坏者,仁人君子不得已之所为也。孔明挥泪于街亭,子胥泣血于关塞,彼岂忍死其友而遗其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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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梁启超文集

论 私 德(节录)

(1903年10月4日、11月2日)

吾自去年著《新民说》,其胸中所怀抱欲发表者,条目不下数十,而以《公德篇》托始焉。论德而别举其公焉者,非谓私德之可以已。谓夫私德者,当久已为尽人所能解悟能践履,抑且先圣昔贤,言之既已圆满纤悉,而无待末学小子之哓哓词费也。乃近年以来,举国嚣嚣靡靡,所谓利国进群之事业,一二未睹,而末流所趋,反贻顽钝者以口实,而曰新理想之贼人子而毒天下。噫,余又可以无言乎!作《论私德》。

一 私德与公德之关系私德与公德,非对待之名词,而相属之名词也。斯宾塞之言曰:“凡群者皆一之积也,所以为群之德,自其一之德而已定。群者谓之拓都,一者谓之么匿。拓都之性情形制,么匿为之,么匿之所本无者,不能从拓都而成有,么匿之所同具者,不能以拓都而忽亡。”

(按:以上见候官严氏所译《群学肆言》。其云拓都者,东译所称团体也:云么匿者,东译所称个人也。)谅哉言乎,夫所谓公德云者,就其本体言之,谓一团体中人公共之德性也;就其构成此本体之作用言之,谓个人对于本团体公共观念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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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私 德(节录)781

之德性也。

夫聚群盲不能成一离娄,群聚聋不能成一师旷,聚群怯不能成一乌获,故一私人而无所私有之德性,则群此百千万亿之私人,而必不能成公有之德性,其理至易明也。盲者不能以视于众而忽明,聋者不能以听于众而忽聪,怯者不能以战于众而忽勇,故我对于我而不信,而欲其信于待人,一私人对于一私人之交涉而不忠,而欲其忠于团体,无有是处,此其理又至易明也。若是乎今之学者,日言公德,而公德之效弗睹者,亦曰国民之私德,有大缺点云尔。是故欲铸国民,必以培养个人之私德为第一义;欲从事于铸国民者,必以自培养其个人之私德为第一义。

且公德与私德,岂尝有一界线焉,区划之为异物哉!德之所由起,起于人与人之有交涉。

(使如《鲁敏逊漂流记》所称,以孑身独立于荒岛,则无所谓德,亦无所谓不德。)而对于少数之交涉,与对于多数之交涉,对于私人之交涉,与对于公人之交涉,其客体虽异,其主体则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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