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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非神也。

强孔子以学佛、耶,以是云保,则所保者必非孔教矣。

无他,误解宗教之界说,而艳羡人以忘我本来也。

第三 论今后宗教势力衰颓之征

保教之论何自起乎?

惧耶教之侵入,而思所以抵制之也。

吾以为此之为虑,亦已过矣。彼宗教者,与人群进化第二期之文明不能相容者也。科学之力日盛,则迷信之力日衰;自由之界日张,则神权之界日缩。

今日耶稣教势力之在欧洲,其视数百年前,不过十之一二耳。昔者各国君主,皆仰教皇之加冕以为尊荣,今则帝制自为也;昔者教皇拥罗马之天府,指挥全欧,今则作寓公于意大利也;昔者牧师、神父,皆有特权,今则不许参与政治也。此其在政界既有然矣。其在学界,昔者教育之事,全权属于教会,今则改归国家也。歌白尼等之天文学兴,而教会多一敌国;达尔文等进化论兴,而教会又多一敌国。虽竭全力以挤排之,终不可得,而至今不得不迁就其说,变其面目以弥缝一时也。若是乎耶稣教之前途可以知矣。彼其取精多,用物宏,诚有所谓百足之虫,至死不僵者,以千数百年之势力,必非遽消磨于一旦,固于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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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梁启超文集

自今以往,耶稣教即能保其余烬,而亦必非数百年前之面目,可断言也。而我今日乃欲摹其就衰之仪式,为效颦学步之下策,其毋乃可不必乎!

或曰:彼教虽寖衰于欧洲,而寖盛于中国,吾安可以不抵制之?是亦不然。耶教之人中国也有两目的:一曰真传教者,二曰各国政府利用之以侵我权利者。中国人之入耶教也亦有两种类:一曰真信教者,二曰利用外国教士以抗官吏武断乡曲者。彼其真传教、真信教者,则何害于中国。耶教之所长,又安可诬也。吾中国汪汪若千顷之波,佛教纳之,回教纳之,乃至张道陵、袁了凡之教亦纳之,而岂具有靳于一耶稣?且耶教之入我国数百年矣,而上流人士从之者稀,其力之必不足以易我国明矣,而畏之如虎,何为者也?至各国政府与乡里莠民之利用此教以侵我主权,挠我政治,此又必非开孔子会、倡言保教之遂能抵抗也。但使政事修明,国能自立,则学格兰斯顿之予爱兰教会以平权可也,学俾斯麦、嘉富尔教之予山外教徒以限制亦可也,主权在我,谁能侵之!

故彼之持保教抵制之说者,吾见其进退无据也。

第四 论法律上信教自由之理

彼持保教论者,自谓所见加流俗人一等,而不知与近世文明法律之精神,适相刺谬也。今此论固不过一空言耳,且使其论日盛,而论者握一国之主权,安保其不实行所怀抱,而设立所谓国教以强民使从者?

果尔,则吾国将自此多事矣。

彼欧洲以宗教门户之故,战争数百年,流血数十万,至今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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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非所以尊孔论152

犹使人毛悚股栗焉。几经讨论,几经迁就,始以信教自由之条,著诸国宪,至于今日,各国莫不然,而争教之祸亦几熄矣。夫信教自由之理,一以使国民品性趋于高尚,(若特立国教,非奉此者不能享完全之权利,则国民或有心信他教,而为事势所迫,强自欺以相从者,是国家导民以弃其信德也。信教自由之理论,此为最要。)一以使国家团体归于统一,(昔者信教自由之法未立,国中有两教门以上者,恒相水火。)

而其尤要者,在画定政治与宗教之权限,使不相侵越也。政治属世间法,宗教属出世法。教会不能以其权侵政府,固无论矣,而政府亦不能滥用其权以干预国民之心魂也。

(自由之理:凡一人之言论、行事、思想,不至有害于他人之自由权者,则政府不得干涉之。

我欲信保教,其利害皆我自受之,无损于人者也,故他人与政府皆不得干预。)故此法行而治化大进焉。吾中国历史有独优于他国者一事,即数千年无争教之祸是也。彼欧洲数百年之政治家,其心血手段,半耗费于调和宗教恢复政权之一事,其陈迹之在近世史者,班班可考也。吾中国幸而无此轇轕,是即孔子所以贻吾侪以天幸也。而今更欲循泰西之覆辙以造此界限何也?今之持保教论者,其力固不能使自今以往,耶教不入中国。昔犹孔自孔,耶自耶,各行其自由,耦俱而无猜,无端而画鸿沟焉,树门墙焉,两者日相水火,而教争乃起,而政争亦将随之而起。

是为国民分裂之厉阶也。

言保教者不可不深长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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