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部分 (第2/4页)

但是不多时,他们就欠缺了自信。

双方死伤累累,在最前线堆积的尸体已经叠了一层又一层,双方的战斗竟然分不出胜负。

他们没胜。但是任战军也没输。

虽然他们相信,这一场战斗的胜利终究是属于自己的,但是敌军还是留有余力。

“杀!”袁夕是第一个清醒过来的。

他带着自己的一千兵勇猛杀了过去。

如果以伤亡数字来评估任战军的第一次战斗,那只能用失败来形容。

他们伤亡了一千人,造成了对手约五百人的伤亡,但是他们控制了战场。

在竟陵军地第三支部队投入之后。南楚军主动退却,严格意味上,他们还没有战败。

但现在竟陵军中控制了战场,任战军残存的人渣们很有活力,他们多数人不是第一次杀人,不是第一次见血,他们在敌我的尸体之中劫掠着战利品,时不时给俘虏一个耳光。佩佩贡献然后夺走他们身上的盔甲。

二公子身上的盔甲很不合身,他在尸体上用大手扒下了又一件盔甲,小心地拿了起来,他那又粗又硬的鼻毛让俘虏觉得这个人是个疯子。至少这一军地人都是疯子。

二公子却是得意非凡,他以一种珍视的眼光看着这件盔甲,似乎便是这是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

这一次冲锋,瘦子六因为中了一只箭,一个犹豫,被便身后的人渣踩成了泥土,而他却活了下来,仅仅是因为运气。

没有运气的人,不是死了,就是伤了,即使负伤了,他们也相信自己在战事结束之前不可能去过以前的威风日子。

他现在更关注自己需要的东西,在这一场战斗之后,他们才发现一件皮甲或是铁甲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哪怕是沾了死人地血,他也想在自已身上披上。

李纵云许给的金钱、荣誉甚至是女人,在他眼中毫无意味,只有披上了两层甲,才有更多活下去的机会。

两边的军队都以冷冷地眼光看着这一切,但是他们觉得任战军是超额完成了炮灰的使命。

李纵云在战斗中两次亲自冲杀,他也以冰冷而不带半点感情的目光看了这些人渣,然后拿过用洋葱薰过的手帕,大声地叫道:“士兵们,你们是最优秀的!”

江陵。

只有这批援兵赶到江陵的时候,邓肯才算是真正有了底。

送上来的三千新兵第一时间补充到他和王再起的队伍中去,伴随而来还有大量的守备器械和钱粮,让他的战力大为回复。

至于袁夕军一千,季退思兵两千,任战军一千则留于江陵外围游击,前两者因为战斗力太强不愿意消耗在守城战斗之中,而后者系人渣和俘虏的组合,完全信不足他们,放他们进城纯属浪费粮食。

大批的伤员也趁着通道被打开的短暂时间从水路后送,现在江陵城内尚有万人之军,有粮食,有守备器械,城外有游击之师,他相信守上十天不成问题。

毕竟这是守城,而非野战,对部队的素质要求不高,只要有老兵作为基干,新兵亦可胜任。

而且打开通道本身就代表了程展绝不会放弃江陵,后援会源源不断地开进江陵来。

更重要的是,只要胜利,就代表着邓肯为程展拿下了江陵无论论资历,论兵将,都只能算在第二位上。

意气风发的人当中,第一个就算王再起了。

虽然也曾几次负伤,可是王再起平生一次尝到执掌大权的滋味。

没错,是醒掌大权的滋味,不再是那种梦中才能执掌大权的机会。

虽然城中第一号人物是邓肯,而不是他,但是他真正感受到一个男人的腰杆是怎么硬起来的!

没有人敢对他多说一句坏话,他让手下的士兵去拼死打次冲击,手下的士兵就得连夜起来去战死,事后也没人有怨言。

虽然是困守的死城之中,可是比起和四处流窜,几乎象条野狗般的日子,执掌几千大军的滋味让他沉醉了许久。

虽然也同庄寒涛一起聚啸过几千流寇,但同样是几千人,这之间的差距也太大了吧。

至于享受,那便是天差地别了,虽然是孤城之中,想吃肉就吃肉,想喝酒就喝酒,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王再起往往是放荡一阵,然后起身出去冲杀一回。

据手下有些人说:“我也是竟陵军的老人,所以想劝将军一句,等守住了江陵,一定争取到个军主、杂号将军不可!”

据那些人,做了军主以后,那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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