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2/4页)

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0'

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全面、系统地阐明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设想。中共十三大勾画了改革蓝图,提出要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并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目的、对象、原则、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等内容作了全面阐述。

中共十三大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主要思想是:

1.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

大会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更切实的民主。

2.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大会规定,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律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是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内对外开放,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

3.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

大会指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上层建筑的一次深刻变革。这种变革既无经验,又无现成的模式可循,只能遵循党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充分考虑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特点,科学地设计改革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4.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

大会强调,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是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通过消除具体制度上存在的弊端,使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政治体制改革不是削弱和取消党的领导,而是更好地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人口众多的国度里,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安定团结和稳定发展。

中共十三大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分为“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这表明,中共领导人已经充分估计到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在中共十三大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指导下,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迈入了一个新时期。

这一阶段,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方面进行的主要工作有:1987年全国人大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迈出了基层民主实践的一大步;1988年,“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为关键”的政府机构改革启动,并开始起草《国家公务员条例》,同时开始进行党政分开的尝试;1989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使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开始形成。在这一时期,我国在加强人大立法权与监督权、改进选举制度、建立社会协商与对话机制等多方面都有所建树。

这一时期,在中共中央的带领下,全国掀起了探索政治体制改革的热潮,政治体制改革成为当时学术界、宣传理论界探讨、研究、宣传的最热点问题。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宣传辅导材料如隆冬的雪花一般,铺天盖地飞来,全国人民对政治体制改革表现出的热情是人们始料未及的。

第三阶段,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调整期,时间大约是从1989下半年到1996年。

一九八八年﹐由于多年积累的因素,国内物价开始出现大面积、高速度、大幅度上涨。后来人们在对这一时期进行总结的时候认为,当时的领导层对这一情况的严重性显然估计不足,因为就在这同时,政府还准备加快物价改革步伐﹐并开始公开宣传物价改革,宣传放开物价。这些引起了人們的恐慌,从这一年的下半年开始,国内发生了挤兑和抢购风潮,并且愈演愈烈。挤兑和抢购,造成了储蓄的大幅度下降、物价更快地上涨,人民币大幅贬值,政府不得不多发票子。一场严重的通货膨胀由此而引发。通货膨胀对人民生活带来损害,造成人心不稳、社会不稳和政治不稳,再加上不断有“官倒”等腐败现象曝光,人民的不满变为激愤。在诸如此类的诸多原因的促成下,1989年春夏之交,中国国内发生了一场严重的政治风波,中国社会陷入建国以来仅次于“特殊时期”时期的混乱状态。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1989年的国际局势。这一年,苏联和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发生了严重的社会政治动荡,在后来的两、三年时间中,这些国家执政多年的共产党一个接着一个、争先恐后地下台,实行了多年的以共产党一党执政和计划经济为标志的社会主义制度也相继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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