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 (第2/4页)

一眼,转身走了。

“他要干什么?”方尽心中有些不安,摇着罗衣的手臂问道。

罗衣不以为意地道:“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她笑着抬起手,勾住方尽的下巴,“小可爱,刚才很凶嘛?再凶一个我看看?”

方尽没好气地拨开她,都懒得说她不正经了。

“我说真的,你刚才凶起来很帅。”罗衣笑吟吟的,一手勾住他的脖子,“来,再凶一下。”

方尽被她缠得没办法,只觉得自己妻主跟别人家的都不一样,娇娇缠缠的,叫人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他只好瞪起眼睛,露出凶相:“再缠我,就亲你!”

他从前内敛得很,眉眼总是柔和的,如今被她宠得,那些藏起的爪牙都渐渐舒展开来,眉峰不知何时刚强,脸庞轮廓不知何时硬朗,又精致又帅气。

就是个子矮了点,其实白意容的个头是罗衣比较喜欢的。

她笑嘻嘻的,吊在他的脖子上:“就缠你,看你敢不敢亲我。”

话落,就被方尽扣住后脑勺,狠狠亲了下去。

他就亲了!怎么样!大不了晚上被她收拾!

白意容离开了彭城。

他带了三千人,前往离得最近的城池。这三千人,有一千人是从山寨带出来的老兵,还有两千人是招募的新兵。

收复彭城后,他们到处宣扬,男子也是有用的,不比女子差,把那些被留在城里的男子们召集起来,有孩童,有老人,还有被自家妻主抛弃的年轻男子、壮年男子。

白意容带了这些人,收复了三座城池。

当白意容的战绩传来,方尽不禁十分佩服。

“他真是很厉害。”他忍不住赞道,又往罗衣身边凑了凑,“妻主,我跟他比起来,十分没用,是不是?”

就像白意容说的那样,他只会纳鞋底、填锅底,虽然如今被妻主教着识字了,可是跟白意容比起来,相差太远。

罗衣最近闲来无事,正在写一个话本,闻言便道:“你自己觉着呢?”

方尽没想到她会反问。呆了一下,一手撑着腮,看着噼啪有声的灯芯,思索起来。

他没觉得自己不好。但他也没觉得自己有多好。这才是一直以来,他总是没有安全感的原因,他觉得自己配不上这样好的妻主。

他偏了偏头,看向正在聚精会神写话本的罗衣。她这样好。喜欢她的人数不清。可她从来对别人不假辞色,只对他笑意盈盈。

她会变心吗?方尽忍不住想,她现在对他好,以后呢?她以后会变心吗?

从前他想到这个问题时,心里总有些彷徨与不安。但现在他不再彷徨了,他无比确信,她不会变心。她承诺过他,这辈子只喜欢他一个。

她是个讲信誉的人,她说到就会做到。所以,就算白意容比他出色,那又怎么样?白意容纵然很好,可有一点比不上他——他的命好。

他命好,才遇到了妻主。

被人蹭到跟前,罗衣笑着抬起头:“想通了?”

方尽没说话,凑过去,攫住她的唇。

既然妻主宠他,他大可更加放肆一些。这样想着,他愈发吻得动情。随即不管不顾的把她抱起来,按在了书案上……

特别篇:穿成总裁家的狗

第263章 穿成总裁家的狗

空气中飘散着清新的青草香气,视野中整齐摆放着洁白的花篮;耳边缓缓流淌着婚姻进行曲;两旁坐着打扮得体的宾客。唐遇抬头看向前方;是神态庄严又慈祥的神父。

他要结婚了?

新娘是谁?叫什么名字?他们怎么在一起的?什么时候筹备的婚礼?唐遇皱起眉头;他怎么一点儿也想不起来?

正想着;就听到神父对他说:“唐遇先生,您是否愿意娶您身边的这只狗为妻?”

???

唐遇低下头;就见自己的手中牵着一只毛绒绒的狗爪子。再一抬头,就看到一只硕大的毛绒绒的狗头;两只耳朵支棱着,此刻面带微笑地看着他。

唐遇吓了一跳!

后背上冷汗都出来了!

只见他的“未婚妻”;此刻蹲坐在一个小推车上,坐得板板正正;姿态非常优雅;只有一只爪子矜持地伸出来;被他握在手里。

他一定是在做梦!

唐遇胸腔中砰砰地跳着;大脑却十分冷静。这么荒唐的事;绝对是在做梦。

他活了二十七年,一直是个守规矩的人;做过的最出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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