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部分 (第2/4页)

能走到的高度上,真的是很不容易了,林实打心眼里敬佩着冬宝。

“过两年我就要去考举人了,我已经想好了,不管考没考上,我都不会再念书了,回来帮你帮爹打理作坊和生意。”林实笑道,目光平静而坚定,注视着身旁缓缓流过的小溪水,他一个有手有脚的成年男子汉,怎么能一直让父母和未婚妻供养着,“要是生意上的事用不到我,我就在镇上寻个馆教书。”

林实盘算了很久了,顶多再过两年,他和冬宝就要成亲了,作为丈夫,他即便没有冬宝能挣钱,但也不能让冬宝养着她,大丈夫若是没个营生,拿什么顶天立地?

冬宝也没有坚持让林实去念书,一定要考个举人进士什么的,林实能在科举上进一步是锦上添花,如果不能,那也没什么。她知道林实是个努力上进的人,他十四岁才算是正式接触读书,短短两年功夫走到今天这步,已经相当不容易了,不管他选择哪条路,冬宝都支持他。

“你想好了?”冬宝笑着问道,“以现在的情况,我们再供你几年都没问题的。”

林实笑了笑,说道:“我在家帮忙生意或者去教书,都有空闲温书备考啊,要是想考,随时都能去呗!”

冬宝也笑了,点头道:“你想好就行,林叔和秋霞婶子肯定都支持你。”

灿烂的秋阳下,冬宝白皙的脸上似乎还有细细的绒毛,让林实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摸,等他伸出手去,又若无其事的收了回来,悠哉的说道:“前些日子,我在书院碰到周平山了,他去拜会山长。周平山问我是不是和你定亲了?”

“那你说了什么?”冬宝笑眯眯的反问道,哟,还吃醋了!

林实笑了笑,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狡黠的光芒,“我说定了,两家从小就定了娃娃亲。”他想起那天周平山阴阳怪气的,一口一个冬宝,啊呸,冬宝也是他能叫的?

冬宝仰头看看湛蓝悠远的天空,整个人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觉得这日子顺心舒畅的叫人睡觉都忍不住要笑,她决定跟林实坦白,说道:“其实那天,大姨她们有事回张家庄了,是我去周平山家里送豆腐的,跟他说了咱们俩定亲的事。”

林实心里是很享受“咱们俩”这个说法的,他怎么可能怀疑冬宝和别的男孩有什么呢?会那样做的人就不是他一直喜欢爱护的女孩了。

两个人隔的这么近,林实清楚的看到冬宝黑葡萄一样的眼眸里倒映着他的身影,心爱的女孩满心满眼里都是他,让他一颗心仿佛浸到了蜂蜜里,甜的他晕乎乎的,脸也跟着红了起来。

“你离我这么近干什么?”冬宝脸也红了,两个人虽然一块长大,手也拉了,但离这么近还是头一回,近的冬宝以为他要吻她了。

林实小心翼翼的继续贴了过去,冬宝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然而林实吻的地方却不是冬宝的嘴唇,而是她的额头,湿湿热热的气息洒在了冬宝的额头上,等冬宝有些惊讶的睁开眼睛,就看到林实麦色的脸庞红的要滴血,连脖子根都是通红通红的,都不敢看她了。

这也太纯情了……冬宝无语的低头装羞涩,她还以为……算了,应该是她这个现代来的组装货太不纯情了!

然而看到林实脸红到脖子根,却不忘紧紧的拉着她的手,冬宝心就柔软了下来,林实给她的感觉从来都是温暖的,可靠的,真实的,就像一座沉稳的山一样,不管她何时回头,那座山都会在她背后支持着她。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周平山再喜欢她,他也不会像林实那样朴实可靠,周家也不会像林家那样把她当成自家闺女一样疼爱。

活了两辈子,对于现在的宋冬凝而言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什么样的才是最好的。

两人在山上一直呆到太阳西斜才回去,李氏看着和林实一块回来的冬宝,忍不住往冬宝头上戳了一记,笑骂道:“真是女大不中留!”

腊月的时候,李氏磨了三百来斤的面粉,蒸了好几锅包子花卷,连着几天时间,冬宝家的厨房都是蒸汽缭绕。李氏的意思是临近过年,各家都忙着铺子和作坊的事,肯定没时间蒸馒头,她蒸出来的包子花卷几家分了,够吃到年尾,就连宋家的年礼里,也有一百斤的包子和花卷。

按李氏的话说就是,宋家年年过年都是杂粮面馒头,你奶肯定不舍得用白面,咱既然有多的,就给他们点,算是你替你爹孝敬两个老的。

冬宝和林实赶着驴车带着年礼回塔沟集,先去宋杨的坟前烧了纸摆上了祭品,接着去宋家门口卸下了将近两百斤的年礼,有包子馒头,有猪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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