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部分 (第1/4页)

因而她的神情气派一如往常,并不会因为自己出身低微而自卑,也不会因为攀上叶旭尧这乘龙快婿而自傲,平日咋样现在就咋样。

那些讨论她的贵女们看到她不为所动,本来还叽喳个不停的,顿时就失了乐趣,光自己人在起哄,对方不为所动,没趣透了,遂个个都面色不豫地停下八卦与谩骂。

没有比对方连你在谩骂都没个反应更埋汰人的。

叶蔓籽撇撇嘴,这会儿倒不好谅着林珑不搭理,遂拉着林珑到跟前,一一介绍。

林珑也不卑不亢地一一晗首,至于对方的态度是好是坏,她并不放在眼里,不过是一群黄毛丫头,与她们过于计较倒是失了自家风度。这会儿她倒忘了自己也不过是十五岁的少女,与叶旭尧成亲尚需些日子,生活早就将那颗浮躁的心磨砺成现在这个沉稳内敛的样子。

坐在另一辆马车内的霍香玉与她的知交好友慧明郡主暗暗皱紧眉头。

在下马车之前,慧明郡主看着霍香玉道:“香玉,你这对手不太好对付。”挤兑的言语她刀枪不入,激怒不了,自然就不会出丑。

霍香玉咬紧一口银牙,“总之,我不能让她好过,郡主,你帮我一把,这恩德我不会忘记的。”

慧明郡主是清王爷颇为宠爱的女儿,本来也是天之骄女,无奈她的身份有个很大的软肋,那就是庶出,哪怕生母得宠,终究不是正儿八经的王府女主子,与自家嫡姐相比那更是差了一大截,人家根本就不带她玩。

只能退而求其次,与霍香玉等公侯千金来往甚密,这些人年纪不大,也好挑唆,更能衬托自己高贵的身份,就算自家嫡姐不带自己玩又如何?有父王的财力支持,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这会儿她沉吟一会儿,“香玉,冲着我们这份交情,我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不过我可先声明,若是有个意外,我可不担责。”

“你放心,我都安排妥当了。”霍香玉眼里闪过一抹恶毒之色,如萃了毒液的眼睛看向那不远处的林珑,她要她身败名裂,再也嫁不进叶家去,哼,给个小妾都不要,真是自己找死。

林珑正抬眸的时候,看到那王府马车驶近,排场比任何人都要大,贴身侍女先下来放下踏脚凳,开路的太监拉长声音道:“慧明郡主到——”

只见一众贵女都屈膝,“参见郡主。”

林珑看了看身边的人,没有必要做个特立独行的人,这慧明郡主就算是庶出那也是有皇家血统的,她也慢慢地行起礼来。

搭着侍女的手下马车的少女长着一张瓜子脸,皮脸颇为白皙,一双略弯的柳眉,眉下一双大眼睛,秀挺的鼻子,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嘴巴也很大,哪怕她故意用脂膏把唇涂小点,那也无济于事,总的来说不太讨喜。

再接着下来的人却是让她瞪大眼睛,随后一眯,居然是霍香玉,今天的霍香玉穿了一身华贵的紫衣,与那天初相见一样,张扬得很。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一交汇,霍香玉意味不明地一笑,她不示弱微微一笑,在“都起来吧”的声音中,她缓缓直起身子,斜眼看向叶蔓籽。

叶蔓籽这会儿却是装作看不见,她自觉没有必要跟林珑解释些什么,人都来了,她也不怕林珑就此离去,毕竟若是有不好的名声传出,往后林珑要再得到别人的邀请融入京城的贵女圈中就不容易了。

这里的衣香鬓影让不少远远观望的民众产生兴趣,众人也习惯了别人的视线,登上画舫的时候,秋风拂过吹起众多颜色的衣袂,看起来相当的赏心悦目。

林珑看了看,一把拉住叶蔓籽,身体一错位,抢在太师孙女儿的前面踏上踏板,那太师孙女儿只能干瞪眼,不悦地看着林珑,这乡下人就是乡下人。

“你干什么?知不知道这样很失礼,我那边还有朋友。”叶蔓籽气呼呼地道,原本想让林珑最后一个上船,到时候出了什么意外可不关她的事情,哪曾想林珑会这样粘着她并自作主张。

林珑神色淡淡地道:“你邀得我来,自然要与我一处才合理。”脚步不停紧跟在高府四姑娘的身后,没错,前面这个才是高志真正的妹妹高四姑娘。

前是高四姑娘,后面是太师的孙女儿,最末还有三两个贵女,这样的阵容,要动手脚对付她只怕要掂量掂量,她也不怕出丑,反正有人陪。

站在画舫之上的霍香玉指甲因紧握而陷进肉里,给一旁的侍女使了个眼色,让她不要轻举妄动,她还不想与高家交恶,高贵妃可是个狠角色,可恶,都给叶蔓籽交代了,要让林珑落单,她怎么还那样紧紧地跟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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