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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互看一眼,都笑了。

沈小夕家里楼下是客厅厨房卫生间储藏间,楼上是书房和睡房,唐娆占了一间客房,买了海蓝色的床单和窗帘,把衣服挂进衣柜,就差不多了。

晚上两人吃完了饭,一起坐在长椅上看电视,只开了一盏淡黄色的壁灯,温暖的光线中,唐娆穿了一身银白色暗纹绸衣,是唐装的风格,她做了当睡衣的。长发披散,透着一股英气。她雪白的双脚懒懒地放在身侧,又有一丝娇媚。沈小夕坐的端端正正的看着唐娆,她在家里一向很端庄,可能是以前面对她奶奶养成的惯性。这两人正好相反,一个人前端庄人后放松,一个人前放肆人后沉稳。

唐娆发现这点之后有些想笑,她对沈小夕说:“我参加服装设计大赛获了奖,要去深圳,你和我一起去吧!也好散散心,旅行费用我出了。”

沈小夕挺惊讶,点点头,说:“好啊。”

三天后,唐娆和沈小夕坐着飞机飞到了深圳,在机场大厅,她寻找着接机的人,她在昨天晚上就打电话通知了雅色服装公司的莫莉她的到达时间,说了会有人来接。

人群中有一个人举着牌子,上面写着用红笔大大地写着唐娆两个字,唐娆提着包走到他面前,那个年轻人一直看着唐娆,他觉得唐娆长的很漂亮,男人看见美女都是会多看两眼的,看到唐娆走过来,他看着两边,都是年纪不大的男子,想也知道是哪个幸运的家伙认识这么漂亮的少女。他可不认为那个幸运人物会是他,他今天来接的是参加大赛获特等奖的专业人士,总得有三十以上了吧?

唐娆走到那个穿着白衬衣打领带的年轻人面前,浅浅一笑,说:“你好,请问你是雅色服装公司来接人的吗?”

年轻人愣了一下,确定美女是和自已说话,忙点头,这个美女近看更漂亮了,连身上的香气都那么的淡雅,好像是莲花的香气。

“我是唐娆,这是我的朋友,她是和我一起来的。”

年轻人瞪大了眼睛,张口结舌地问:“你、你是唐娆?获奖的那个、那个唐娆?!”

唐娆点点头:“如果贵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莫莉小姐没有通知错的话,就是我。”

沈小夕有些不耐烦,皱着眉问:“有什么好怀疑的?年轻小点就不能获奖了不是?”

年轻人连忙摇头摆手,好声好气地说:“不是,不是,我只是太惊讶了!唐小姐真是个天才。我叫李然,是公司的员工,公司已经为二位订好了酒店,就在要举行颁奖礼的酒店,你们一定累了,我们走吧!”说完就去提唐娆和沈小夕手中的包。

坐上车,李然一路上给两人讲着途中经过的风景,他现在是舌绽莲花,妙语连珠,看着唐娆脸上的微笑,讲的更欢了。

沈小夕听的烦了,低沉地说:“闭嘴!太吵了!”

李然一下子安静了,想同样是女孩子,两个人还是朋友,怎么差距这么大啊!一个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一个就让人觉得如履薄冰呢?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躺着也中枪

颁奖宴会在晚上七点开始,唐娆和沈小夕到达酒店时已经下午两点了,两人睡了一个午觉,起来一看才四点。

“啊,好饿!唐娆,我们去外边吃饭吧!饭店的饭肯定不好吃。”沈小夕不爱吃飞机上的饭,只吃了几口。

唐娆点点头,她也很想去外边逛逛,说起来可笑,她前世就算只是个继女,但是也算是豪门中的人了,后来又嫁了个豪门,不缺她的钱花,可是她却是连林海市都没有出过,哪像那些千金少爷们似的把飞机当汽车坐,把出国不当一回事。今世她也想要闯出一片天空,对这繁华的世界非常有兴趣。

今生,和心爱的人一起走遍天涯海角。

唐娆想到这个愿望时脑海中出现了江映月俊雅的脸,微微一笑。

深圳发展的很好,比林海市繁华多了,无数的高楼大厦冲天而起,让人越发显得渺小。但是唐娆和沈小夕还是都表示更喜欢林海市,这里没有林海市的古朴的铺着青石板的街道,没有林海市的标志性的蝴蝶路灯,没有那无处不在的香樟树飘出老远的香气。

天空有些阴沉,并不是太热,两人走到了一条热闹的街道。

“哎,鱼头,快看!好靓的小妞儿!”

一个站在台球桌旁的黄发男子捅了捅他身边的男人叫道,一双眼珠子转都不转地盯着一个方向。“哎呀!歪了!黄仔你找打啦!这一局算你……”那个叫鱼头的被黄仔一碰那个小球没有进袋,气的哇啦哇啦叫着,然后他也看见了那个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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