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4页)

著那张被他深深记住的脸,一点一点逐渐被火苗吞噬。

然而,此时照片中的人丝毫没有擦觉到危机,正兴致勃勃地讲诉当晚的经历。

“阿宝,当时我正要冲上云霄,结果被溅了一身的血,吓得我连阳光都萎缩了,也不知道以後会不会留下阴影。”

名叫阿宝的少年乐了,搭上他肩膀说:“要不,哥现在和你去试试看?”

“试就试!去我家还是开房?”季子祺色迷迷地问。

“多谢惠顾,只要先给钱,去哪都无所谓。”阿宝伸出手来。

“我还没问你要钱呢!”季子祺大喊。

在旁的领班抬起眼,冷冷地道:“即使你们俩相互嫖也要给钱,不能坏了夜阁的规矩。”

季子祺和阿宝面面相觑,顿时无语。

夜阁的规矩很多,框框条条的,念完都要用不少时间。但所有在夜阁工作的人,无论职位大小,从保安到公关到经理,都必须把规矩一字不漏背下来。阿宝常开玩笑道,以後离开夜阁便去考公务员,肯定能谨守原则,按规章制度行事。

凌晨时分,天刚蒙蒙亮。

季子祺哼著歌,背著挎包走在行人道,路过一个乞丐面前,他倒回去,从口袋掏出几个硬币行善,又继续踏著轻快的步伐回家。

途经蛋糕店门口时,他停驻脚步,在琳琅满目地橱窗观望半天,最後还是走进去,片刻,便捧著三角形的朱古力蛋糕出来。他仿佛饿极了,撕开包装就大口大口吞嚼,腮旁沾上白色的奶油。

这时,迎面有骑著脚踏车经过的学生,一群人边骑车边嘻嘻哈哈地笑个不停,见到季子祺望向他们,便挥挥手打招呼。季子祺也很高兴地挥手,目送他们远去後,才恋恋不舍收回目光。

凌霄冷眼看著一切,直到季子祺用钥匙打开旧楼的铁闸,消失在他的视线中。

若不是亲眼见到季子祺从夜阁走出,很难以会联想到他的职业,那副懵懂乐天的模样,更像是背包赶往校园的学生。

凌霄已经跟踪他整个礼拜,仍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下手,原本季子祺每个礼拜六都会到时锺酒店私会上次被他误杀的男人,但现在除了到夜阁和回家并没有固定的去处。

他不是没想过埋伏在路上下手,可惜风险太大,也不符合凌霄的行事风格,毕竟即使是清晨,也有可能会在撤退时被路人看到。

当杀手多年,凌霄始终坚信,只有在绝对不会被第三者发现的情况下杀人,才是万无一失。他有很好的耐心,并且也享受这种犹如狩猎的行为,目前,缺的只是一个机会。

在跟踪季子祺的第十四天,凌霄发现异常现象。

这天傍晚,季子祺打扮得非常花俏,身穿半透明的黑纱衬衫,浓妆豔抹,像女人般画上眼线,佩戴许多繁琐的首饰。他仍背著白色的条文挎包,与今天的装扮搭配显得格格不入,在凌霄的印象中,季子祺的服装款式五花八门,但挎包始终都只有这一个,并且外出时都会带上它。

他没像往常那样到夜阁,而是坐上计程车,穿越大半个城市,来到郊区一间不起眼的酒吧。

站在俗气的霓虹招牌面前,凌霄犹豫片刻,便推开画面涂鸦的门走进去,然後,他以为自己进入另一个世界。

烟草混合酒精的味道扑面而来,震耳欲聋的音乐,配合天花板稀疏的灯光,昏暗得像不见天日的洞穴,只有朦胧的烟雾在缭绕。毋庸置疑地,这是个堕落至糜烂的地方,穿著暴露的女人,狂放烂醉的男人,东倒西歪的酒瓶,遍地凌乱的垃圾,令人作呕。

凌霄厌恶地蹙起眉头,避开一个醉鬼的横冲直撞,隐匿在角落搜寻季子祺的身影。

但想在这种环境中找人是不容易的,凌霄四处张望,终於确定目标并不在其中,正当他纳闷之时,发现酒吧里竟还有道暗门。

当凌霄找到季子祺时,时间已经过去良久。

拿到暗门背後,全是一间间的包厢,凌霄是在走廊尽头的公用洗手间发现他。当时季子祺跪在某个男人的跨下,虽然只能看见他的背影,但前後晃动的脑袋,还有男人急促的喘气声,足够让凌霄知道他们龌龊行径。

“龙哥,不要在这里……”季子祺用沙哑的声音说。

“怎麽?现在变得矫情了?被人上还要挑地方。”

面对气势汹汹的龙哥,季子祺露出讨好的笑容:“不敢,还不是怕被龙哥的手下看到,免不了一顿取笑。”

“少说废话,转过去脱裤子!”

季子祺为难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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