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 (第1/4页)

虽然他涂了香水闻不出来,但我现在好歹也算非人类了,嗅觉什么的强了不少,闻出来点臭味儿。”

轩辕苍翻个白眼,戳了戳叶明书的脑门,后者难得配合的晃了晃,“行了别给我得瑟卖弄,怎么了?这个大叔咋了?

明知道老子没基础,还敢说考我,又想造反了是吧?

再这样三天别给我进门。”

见叶明书不耐烦了,轩辕苍立马老实了,“哎,别别别,你舍得相公我去睡沙发么?没有我的怀抱你睡得着么?

好好好,我不乱说了,咱说正经的。

那大叔已经死了,只不过他自己不知道而已,又或者说他忘记了自己已经死了的事实。

你不是闻到他身上的臭味了么?那就是尸臭。

用句通俗的话来说,那是个僵尸。”

叶明书的动作微微一顿,机械般抬头看着轩辕苍,一字一顿道:“传—说—中—的—僵—尸?”

说完不由捂住胳膊,打了个哆嗦。

“嗷,僵尸什么的太唬人了,不带这样吓唬人的,老子可不想看现实版的生化危机啊。”

作者有话要说:

留爪留爪留爪,没爪没动力啊,╮╭

咱跟僵尸有个约会

〃关键时刻,不该来的好奇心又发作了。仗着自己是非人类的叶明书努力克服了自身的恐惧,拖着强大又听话靠谱的后台轩辕苍,循着那僵尸大叔的气息,一个阵法来到了一栋别墅门前。

抬头看着这三层楼带庭院车库的小别墅,叶明书张着嘴,好生羡慕。

“我也想住大房子,我也想开名跑车,虽然我的驾照都拿出来两年了,但是没有车的俺没得开,都快忘了怎么开车了。”

轩辕苍将手里的东西都塞进了空间囊中,摸了摸叶明书的脑袋,安慰道:“大房子会有的,名车也会有的。

其实这房子还真一般,你不是见过我家么?我家不比这大多了?

而且你没见过我娘在她族里的住所,那才叫真的大,都要赶上你们动物园了。”

叶明书戳掉他的手,鄙视道:“你们那里的房子又不花钱好吧?随便来个法术、挑块地就能盖,哪和这里似的,一平米好几万,抢钱啊抢钱!

就我的工资,辛苦一辈子也就买的起个厕所!我~靠!”

轩辕苍给仍在碎碎念开始仇富的叶明书隐了身形,自己也隐去身形,两人堂而皇之的走进了别墅大门。

“你说这大白天的,还是下午,阳光充足着呢,这僵尸大叔怎么就这么牛的上街了?

不怕太阳晒么?还敢开车,搞笑呢。

老实说,你忽悠我呢吧,那根本不是僵尸对吧?”

轩辕苍摆摆食指,摇头道:“相公我怎么会忽悠你呢?自然说的是真的。

不过这个勉强来算也不能算是僵尸吧,应该属于活死人。

想来他是生前有执念,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死了才会出现这种情况,这类属于自然尸变。

还有一种是人为尸变,比如有人用蹩脚的法术或者那些所谓的西方魔法来挽留住已死之人,其实只是强行将魂魄禁锢在尸体上罢了,没有心跳没有呼吸,思想也变得迟钝,慢慢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这种做法违背因果轮回天道自然,必然要付出代价,而已死之人也不会安息,着实无甚好处。”

叶明书听后点点头,拉着轩辕苍的手,“那你说这大叔属于前者还是后者呢?

我猜是后者,像你这种惟恐天下不乱的臭流氓,就爱瞎凑热闹,肯定是这大叔家里头有人不怕死付出了代价让他回魂。”

见叶明书又开始推理了,轩辕苍好笑的拉住他的手,笑道:“真聪明,他身上有股奇怪的气息,身为初级菜鸟的你自然无法识别,只嗅到了他身上**的气息,但对于相公我这熊罴族第一勇士来说就不一样啦。

否则一个自然尸变的人,就算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也会对阳光过敏,变得不喜阳光。

会和寻常的死人一样,身上有尸斑、尸臭,时间再久,肉都会腐烂,一块块要掉不掉的挂在身上,内脏□出来。。。。”

叶明书越听心里越发毛,听后面轩辕苍说的如此恶心,赶忙敲打他,猛拍他的熊爪。

“哥们儿你打住!打住!别讲得那么恶心好不好,诚心恶心我是吧?”

吃肉上瘾的轩辕苍立马住嘴,可不想惹火了某人晚上睡沙发,没福利。

“好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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