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2/4页)

这位洋拳手不知如何招架还手,给李小龙打得晕头转向,最后败北。

事后,李小龙洋洋得意地说:“西洋拳讲究的是闪避,攻击只是一下一下的,而咏春拳以‘粘手’见长,可贴紧对手连消带打。交手时,我以‘粘手’格开番鬼仔的来拳,对方手腕酸软时,我就用另一只拳猛击。”李小龙又道:“我的咏春拳还没使出一半,主要是怕犯规受罚。咏春拳讲究速战速决,如果放开来打,我一个回合就能把他击倒。”

练武和演电影,是李小龙在港期间的两件大事。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由童星向小生过渡,所饰角色仍以歹徒和流氓为主——只不过年纪不同而已。他离港前拍的最重要的一部影片叫《人海孤鸿》,他在片中担任主角,展示的是在日本军占领后香港的街头故事。

李小龙扮演一名在日本军统治下的香港的孤儿,他经历过日机的狂轰滥炸,经历饥饿的煎熬,他最终幸免于难,流落于香港街头。

在他生活的那个地区有几个流氓头子,一个叫“十四K”,一个叫“和胜和”,还有一个女流氓叫“十八姐”。这个孤儿跟流氓混迹一起,他的专长是打荷包(扒钱)。一个慈善家向他伸出援助之手,但他依然以扒窃为业。不久,他因犯案被捕,那位慈善家再度伸出援助之手。他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坐7年牢,要么进学校读书,结果他选择了后一种。然而在他读书期间,流氓找到他,软硬兼施说服他干最后一次“扒钱”勾当,他答应了下来。在欲行动前他突然反悔,执意不去,流氓老羞成怒,割下他的耳朵。经历了这事,他彻底看清流氓的残忍毒辣,从此痛改前非。

叶问对李小龙所拍的电影不甚关心,他关心的是弟子能否成为武林中德高艺高的大器。他常向弟子阐述德与艺的辩证关系——德高必艺高,作为武林中人,且不说除暴扶弱、铲恶救孤之侠行,最最起码的一点,就是切不可向不会武功的弱者动武。

叶问同时又极力鼓励弟子与人“讲手”。讲手一词,最初是武师在一起探讨切磋武艺,常常会由口说引发到手动,故“讲手”一词,实为交手或比武。叶问注重的是招数的实用性,不讲手,就不知自己所练功夫的优劣长短,就不知自己下一步该如何练。叶问认为,功夫最终是打出来的,而不是练出来的,只有在讲手中,才能不断地完善和强大自己。

按照李小龙的性格,不用师父鼓励讲手,他自己会主动找人讲手。这就像一位久练弓法的箭手,急欲把一只飞鸟射下来。

那时的李小龙,经常在街头“行凶闹事”。他捕捉的讲手对象,是他认为比他强的人。李小龙主动挑衅,激怒对方。对方一旦动武,李小龙便旋风般地使出咏春拳法,直到把对方打得鼻青脸肿、趴倒求饶方辍手。因此李小龙的讲手,带有浓烈的炫耀武力的色彩(这是他一惯的好胜心理所决定的),一旦动手,便把师父教诫的“讲手须适可而止”的训条抛到九霄云外。

李小龙的名气愈来愈大,得罪的人也愈来愈多。有时在街头,他能在瞬息间把四、五个对手打倒。

李小龙寻人讲手,也有人寻他讲手。这是些像他一样的学过武功的好胜之徒。这种人不是那种行于街头、外强中干的庞然大汉。他们与李小龙旗鼓相当,各有所长。但是李小龙凭着勇猛和过硬的拳脚,总能够克敌致胜。

有时对方是几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李小龙往往是师兄弟几人与之应战或挑战。

后来去澳大利亚开设武馆的李小龙的师兄兼把兄弟张卓庆,在接受一位武术杂志记者采访时回忆道:

那时候,与小龙及师兄黄淳梁,为了印证所学功夫的实效,四处向人挑战……起先只不过是双方三几人,约定时间秘密举行。想不到后来越搞越厉害,时常会雇了汽车到新界去打。

“我那时被人称为‘大龙’,而他当然是‘小龙’了。我们乐于迎战任何挑战者……

“我们很不受对手欢迎,特别是小龙。因为我们是有名的搏击能手。小龙更特别惹人非议,因他很狂傲地认为他能打败任何对手……”

除拍电影,李小龙基本上不务正业,这使他父母为他的前途非常担心。很有可能,李小龙将来会开武馆做武师,那不是他父母所希望的。他父母希望的是他完成大学的学业。

李小龙混到18岁。18岁是中国人界定成年人的年龄。因此,他母亲极力主张他去美国读书。她认为小龙是美国公民(按照美国法律,出生在美国皆是美国公民),理应接受美国教育。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小龙四处讲手树敌太多,再这样下去,会遭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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