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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的范围内。但这种非法的集体所有制也有额外的成本。港口帮行私刑,歧视新人和外人,有时还适应不了新的环境条件。

龙虾不是唯一一种通过法外秩序得以保存的沿海资源。浪头也是一种稀缺资源。要是你冲浪的话,大概知道这一行有些什么规矩。闯进别人正在玩的浪头,你马上就会遭到报复—拳打脚踢,或者下一次你冲浪的时候有人跑来干扰你。然而,如今海岸边涌入了上百万缺乏社交技巧的新人,长期以来确定的冲浪规矩趋于瓦解。“你可以看到,用跳跃方式踩踏浪头的人越来越多,”《冲浪客》杂志的发行人史蒂夫·佩兹曼说,“可浪头资源还跟以前一样,只能承载有品质的冲浪,而且承载能力也很有限。”34

冲浪客们碰到了约束外人的艰难时刻。此外,争抢一流波浪的竞争者也越来越多,比如冲浪风筝、冲浪皮艇,以及其他有着自身竞争规范(这些规范可能更快、更强,甚或更卑鄙)的人。当资源使用压力增大时,集体所有制的解决途径有可能遭到瓦解。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集体财产如何运作(2)

混合型解决方式

开放性使用到了极端程度,集体规范就坚持不下去了。比方说,任何人都可以到公海捕捞金枪鱼。金枪鱼捕捞船队的工作方式相对孤立,捕捞所得可以匿名卖给不同的买家。保护性规范,比如自愿限制捕鱼季节的捕捞量作用不大。流言和其他低成本维持措施,不适用于跨国船队。除非国家干涉,否则过度捕捞难于避免。鲸鱼免于灭绝,主要是靠各国海军执行国际公约,而不是港口酒吧里的蜚短流长。

国家也可以采用混合型解决办法。倘若国家宣称对龙虾和鱼拥有所有权,然后创造私有权(如颁发许可,或规定可交易式配额)来辅助协作式解决途径,情况会怎样呢?一般来说,这类混合制度能比非正式的集体所有制带来更公平、收益更高的结果。举个例子,澳大利亚政府颁发许可证,只允许购置有限的龙虾捕网,并执行严格的捕捞量限制。捕虾人要么等到龙虾成熟后捕捞,要么把政府发放的捕捞权卖掉。此举既保障了市场,又维护了产权。由于靠海为生的人少了,较之美国受港口帮控制的海岸和自由捕捞的公海,澳大利亚出产的龙虾又大又多。35

金枪鱼的情况也一样。36 美国和加拿大的渔民可以相对自由地捕鱼,所以,他们把好多鱼都捞得差点灭绝了。美国的政策完全是自食其果,政治压力使得政府给渔民们发放捕鱼补助,于是渔民们购买更大的船,花更多的工夫捕鱼,结果鱼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小。在各种保护措施中,这无疑是最糟糕的一种,所有人都受到了损害,包括渔民。澳大利亚反其道而行,设计了一种“个人可转手配额”,从本质上来说,它是一种产权,并能强化对捕鱼的协作管理。渔民们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己的”鱼,他们协作圈定捕鱼范围,共同经营、收获与营销。结果,过度捕捞受到限制,鱼群更健康、更大个,捕捞所得更值钱。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澳大利亚的保护措施更为得力,但最初设计这种混合权利措施时,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配额最先该发给哪些人?配额的发放,应该采取拍卖方式,还是仅限内部从业者?正是这片厚厚的政治荆棘林,使得美国政府放弃了澳大利亚式管理方法。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混合制度是一项巨大突破:除开可交易的捕鱼配额,还有碳排放市场和可转手空气污染许可证。37 诚如我们所见,混合型解决办法不仅对龙虾和金枪鱼管用,甚至不仅限于自然资源领域,高科技创新领域说不定也有其用武之地。

公有资源带来的经验

解决公有资源难题的办法,为解决困局提供了线索。对公海等开放性使用环境,国家必须直接控制资源的使用,或设计捕鱼配额一类的混合型权利。反公有资源恰好与任人使用的公有资源相反,任何人都无法染指它,因为有许许多多的人互相设置了障碍。由于任何人都无法染指,国家必须收回零散的权利,或创造混合型产权制度,方便人们整合各自的所有权。否则,资源会使用不足,白白浪费。然而,无人染指的彻底排斥与开放性使用存在一点重要区别:反公有资源往往是隐形的。解决难题之前,你必须找出陷入困局的资源。

公有资源的集体使用也存在反公有资源上的对应概念:集体性排斥,即数量有限的所有者互相设置障碍。想必读者还记得神奇停车场的各色所有者吧。不管是集体使用还是集体性排斥,以市场为基础的协作性管制办法都适用。尽管对反公有资源来说,自我管控较为复杂,38 但有时候,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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