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 (第1/4页)

“说了半天,都是别人认为,你自己没有事!”

“我没有事,也不能说没有事,有许多错误。”

“都有什么错误?”

“我借给别的犯人棉衣,拉拢同犯。”

“拉拢同犯干什么?”

“什么也没有干。”

“是不是叫他们当交通(特务机关传递情报的人)?”

“当交通,他们不懂得。”

“关梦龄你是不是认为你不说,就可以混过去?”

“这样吧,政府把我的活动计划说出来,我承认好了。政府宽大就宽大,不宽大也没有关系,现在枪毙了,我已经多活了六年。”

“你要坦白,自己说!政府不能替你坦白。”

“我没有办法,只能这样了,给我加什么罪,我都接受。反动也好,顽固也好,我是承认的。”

“你这是什么态度?抗拒!”万科长又批评我。

我停了一下,没有说话。旁边那几位干部也都困倦了。我心想,白天都忙了一天,晚上又到这陪审,结果什么也没审出来。他们一定认为我很顽固。我想了一下说:“报告科长,我先回去,明天我写一写,写完了你看看,不行再说。我这件案子,也不是个小事,反正一天两天结束不了。天太晚了,我支持不了,腿也疼起来了。”

这位科长往沙发上看了一下。有几位干部也说:“先叫他回去吧。”

“关梦龄,你回去好好想,老实写!”

回到监号,我把今天的审讯仔细地分析了一遍,知道他们手中什么也没有,审讯的词句很空虚,一听就是硬要东西。我最后脱身的那几句话,是想试一试,如果他们不叫我回来,那是有证据的,放我回来就证明他们什么也没有。我说回来写,搭了个台阶。我如果总是“不知道”,“我什么活动也没有”,那就不好下台了。我这样一说,暂时收场。我躺下来,心里很坦然。心想,他们这是何必呢?不敢往我身上乱加罪,又不肯对我放松。事缓则圆,这是我一贯的主张。日子多了就会好转。

早晨起床,一看脚脖子破了,我说:“这怎么办?挺疼!”

“找医生,怕办不到。”这是李万金说的。

他说找医生办不到,我倒要试一试。我拿张纸写了一个条子,交给班长。我想,如果医生来看,那我还有一定的重要性;如果置之不理,那就如同一般犯人。一般犯人脚脖子卡破了,根本没有治的。条子交给班长,班长回来对我说先等一会儿,上班医生就来。这里有犯人医生,有政府人员的医生。一般犯人,都是犯人医生诊断。我这伤不知什么人来看?早饭后,一个女医生来到监房!她叫我坐在门口,给我清洗了伤口,上了药,用绷带扎上。走时还说后天再来换药。她走后,李万金说:“这是李典狱长的爱人,她是不给犯人看病的,你是个例外。”

“我的案子严重,犯人医生不能与我接触。”我这样说,但心里感到事情越来越好办了。

天天提审,写材料,忙得不亦乐乎。抽出时间还要写检讨书。我的检讨是这样写的:第一项、拉拢同犯,企图不轨,在1953年秋,借给反革命犯方锡志毛衣一件,又借给邹达棉袄一件,造成小圈子;第二项、破坏生产,浪费原材料,在劳动中,多用胶浆,违反增产节约的号召;第三项、心怀不满,抗拒改造,对政府人员的教育,背地发牢骚……共有三十五项缺点。写完之后,交给管教科。以后补充说明一件事:在监号与犯人谈天时说,犯人在监中现行反革命活动应当镇压。这个问题可能反映错误。我予以解释,并找出几个犯人作证明。

晚上灯不亮,什么也不能写。我与刘克敏、李万金两个人聊天。他俩知道很多犯人的案情,没事他俩就谈这些。比如刘克敏说:“大厨房姓苏的,因为入洞房判了三年徒刑。”

我一听感到奇怪:“怎么回事呀?”

“成亲他没有房子,借住他大姨子的外屋。入洞房时,两口子一上床,他老婆一叫唤,他把嘴给捂上了。捂了半小时,后来一看,他老婆不吱声了,没气了!死了。这就判了三年。你看糟不糟,洞房事儿还没完,就抬死人,预备棺材。”

“咱们隔壁住的那个小子,是个不要脸的东西,天天哭,天天唱,叫人不得安静。他是个乡下唱小戏③的,因为放火,判了三年。他是唱花旦的,留个大背头,长得像女人。他刚入监不在这儿,在别的地方。他装女犯,入了女监,在女监里住了好几个月,有好几个女犯叫他给划拉了。后来发现,给他加刑到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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