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2/4页)

不一定是家庭生活的一部分。大概最终成全她离开丈夫的因素就是她对就业情况和经济情况的无知。瓦努娜离开前没有攒下一点积蓄,她也没预想到她的前夫切断了对未成年孩子的经济援助。

最初的几年打拼是很艰苦的,家庭收入依靠三个孩子放学后到快餐店打工,加上她当秘书的微薄的收入。她和另外一个离婚的妇女交流经验:当无法准时偿还抵押贷款时,如何避免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她经常处于恐惧之中,但逐渐地,有了孩子们的经济帮助及她自己升到了助理管理的位置,她的生活步入了正轨并继续自己的学业。

朱丽叶·科恩看上去与瓦努娜相反,她高高瘦瘦的,是一名充满活力的创办基金官员。她是犹太人,还有点男人气。她也是在1980年离婚的,与瓦努娜是同一年,那年她32岁,比瓦努娜小3岁。朱丽叶离婚时,女儿4岁,她的继子10岁。过了几年,朱丽叶35岁的时候,她成了女同性恋者。与瓦努娜不同的是,朱丽叶的离婚得到了家庭和朋友的支持,但成了一名女同性恋者显然属于非传统的行为。

朱丽叶生长在长岛郊区的一个稳定的中产阶级核心家庭,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她的父亲是个中级商务管理人员,母亲是一名小学教师。他们都是平凡的犹太教信徒,属于罗斯福民主党派。朱丽叶不仅受有工作的母亲影响,还受到祖母、外祖母的影响,她们一辈子都在做家庭小本生意。就在朱丽叶填写大学入学申请时,她的母亲劝说朱丽叶尽可能不要选“家政学”这个专业。虽然她的妹妹、弟弟都属于传统型——分别在20岁和21岁时结婚了——朱丽叶却是个叛逆者。她去了加利福尼亚,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克鲁斯分校读大学,后来到伯克利研究生院攻读硕士。不论在本科还是研究生期间,朱丽叶都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她是学生民主社团的早期成员,后来又是其他的左翼和反战团体的成员。

选择离婚(2)

1973年,她在伯克利的一个政治团体遇见了他,当时他们都是研究生。比尔有一个3岁的儿子,与孩子的母亲分居了。“我真正被吸引的一件事是他有一个孩子,因为我确实很喜欢孩子,”朱丽叶说,“我爱这个孩子,就这样我们组成一个速成家庭。”朱丽叶和比尔同居了,最后她屈从父母的压力——怀孕后要她结婚。他们同一年获取了博士学位,而且在波士顿不同的大学分别获得了教师的职位。他们生活在拥有平等婚姻的女权主义梦想里。就在他们在那儿的第一年,比尔患了精神分裂,被诊断为精神病。他们回到了加利福尼亚,便于家人朋友住得近些。朱丽叶找到一个压力不大的工作,她现在还从事那份工作。

比尔和朱丽叶的关系一直维持到1980年,那一年她离开了他。她不想回忆这几年,也不想谈到。朱丽叶的确说过离婚后有好几年比尔拒绝让她去看儿子,并且他与另外一个女人同居了。他和她还有了另一个孩子。1989年,比尔意外地死于一场车祸,那时他的女儿11岁,儿子17岁,小的孩子才5岁。幸运的是儿子又重新回到朱丽叶身边了,她协助三个孩子维持亲密的关系。

1984年朱丽叶公开表明自己是女同性恋者实属罕见,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没离婚时,就同一个女的有过性关系”,朱丽叶说,“我遇见了一位女性,就陷入其中,就是那样。所以这不是我人生中真正的创伤或戏剧性的事件。”朱丽叶的父母很难接受她的同性恋身份,但是她的弟弟妹妹,以及所有的朋友(几乎所有的朋友都是异性恋者)对她非常支持。朱丽叶是非传统的,不仅在于她公开表明自己是女同性恋者,还在于她的那种同性恋形式。她女儿在家的那些年里,朱丽叶没有过同居,也没有成为女同性恋团体的成员。而是她保持着牢固的异性恋朋友网络,在大约6年的时间里,只有过短暂恋情。

离婚几年后,瓦努娜和朱丽叶分别与其他人相处过,与她们传统的婚姻相比,那属于前卫的行为。离婚8年后,瓦努娜遇见的也是非裔美国人,他是个跨国商人,比她小几岁。他的追求很有浪漫情调,但是他经常外出,因为他主要在海外工作。瓦努娜喜欢浪漫,也喜欢这种关系带来的自由空间。另外,他对她的孩子也很好,他们在一起5年,有两年半的婚姻生活。45岁那年,由于严重的心脏病发作,他死于非洲。随噩耗而来的还有超过10万美元的生意上的债务,需要她承担。真是世事难料,她在本地的一家餐馆外的人行道行走时摔断了脚。她起诉并赢得了官司。那笔赔偿多到足以还清大部分的债务。她的第一任丈夫也是在那一年去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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