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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并不想让中国加入WTO后更多地得到纺织品贸易机会。

第二、日本对中国毛巾进行紧急进口设限调查。

2003年4月,中日两国的毛巾生产企业将面临日本经济产业省的第三次裁决,以决定是否对中国出口日本的毛巾实施“紧急限制措施”。中日的毛巾贸易已经在各种交涉中度过了22个月。耗时之久、有关方面投入的精力之多,在近年来中国的纺织品出口贸易中都是罕见的。

2001年2月26日,日本毛巾工业联合会上书日本政府,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毛巾发动紧急进口限制措施。他们的理由是:大量中国低价毛巾进入日本,对日本毛巾生产行业造成毁灭性打击。为了日本企业的生存,为了取得企业重整旗鼓的时间,该联合会希望政府按有关规定启动“紧急进口限制措施”。

2001年4月16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开始启动调查程序。

日本利用小小毛巾做文章,立即引起了中国政府的关注,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高燕在随后不久的一个记者招待会指出,中方坚决反对日方采取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措施。

代表着4700家中国纺织品出口企业的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在解决中日毛巾贸易争端中发挥的作用无疑是举足轻重的。从2001年4月开始,商会王沈阳会长先后三次率团赴日与日本毛巾工业协会进行交涉,阐明中国毛巾业界反对设限的理由,表达与日本业界对话和合作发展的愿望。

同时,商会还分别于2001年8月、2002年6月、10月三次召开“对日毛巾出口协调会”,并专门成立了输日毛巾协调组,就适当控制出口数量、制止低价无序竞争等问题达成了行业决议。

经过一系列努力,2001年7月以后我国对日毛巾出口增幅明显下降。

日本毛巾紧急进口限制调查也损害了日本在华企业利益。日本经济产业省启动调查程序之后,由7家在华投资的日本毛巾制造商组成的“在华投资毛巾企业联络协议会”有关企业及日本相关群众5750人联名上书日本经济产业大臣,坚决反对日本限制中国毛巾进口。

这份请愿书阐明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反对理由:1、限制进口将使在华投资的相关日本企业陷入经营困境;2、对中国产毛巾制品实施进口限制,并不能遏制日本进口毛巾的势头;3、目前日本毛巾产业的变化和危机是长期性的结构问题,对中国毛巾实施进口限制并不符合产业发展的宗旨;4、此次限制进口申请反映的并不只是中日两国之间的问题,更是日本国内毛巾生产商之间的矛盾;5、日本政府应从整体的社会政策和就业政策等方面而不是通过解决某个行业的问题来解决目前全国的经济问题;6、对中国实施进口限制措施,是与日本国内外利益和中日两国利益相悖的;7、限制进口措施的实施违背WTO精神。

在中国的压力和日方在华企业的要求下,日方调查三次延期。2001年10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宣布将对中国产毛巾制品的紧急进口设限调查延期至2002年4月份,2002年4月,这个期限再次被延长到10月。2002年10月15日,日方再次宣布,调查期限延长到2003年4月份。

第三、欧盟:绿色壁垒比配额还难缠

2002年5月、7月,欧盟分别颁布了关于修改并发布授权纺织产品使用欧共体生态标签(Eco…lable)的决定和偶氮染料禁用令,这是欧盟在为纺织品和日用消费品的市场准入构筑完整的“绿色壁垒”方面迈出的两个重大步伐。欧盟的所有成员国将在一年的过渡期内将这两个指令所规定的内容转换成本国的法律,并在过渡期满后正式实施。

同年9月11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布2002年第61号禁令(简称61号指令),禁止使用四氨基联苯等22种偶氮染料。

欧盟是世界纺织品服装第一大市场,近年来纺织品服装贸易一直稳步发展。中国则是欧盟纺织品服装的最大供应国。据统计,2002年前11个月,中国对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出口超过60亿美元,加上皮革制品等其他日用品,我国每年受61号禁令影响对欧盟出口金额超过70亿美元。

事实上,“绿色壁垒”近年来已经使我国纺织品出口遇到很大阻力。根据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的一份资料显示,因不符合环保要求,中国每年有74亿美元的商品出口受阻,其中23亿美元的商品在数量和价格上受到影响。加入WTO后,我国纺织品的出口贸易额每年将增加12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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