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4页)

半年,才勉强在城里找了个小临时工干着,工资少得可怜。上职业学校不但少支出四年昂贵的大学学费,还能早点工作早点赚钱,让阿爸阿妈早点过上好日子。

由于祝晓雪在职校期间学习用功,专业技术过硬,在毕业的时候被学校推荐到中等城市访泉市的香格里拉酒店工作。一开始,后堂经理嫌她年纪小——才18岁,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就先安排她在厨房做个配菜员的工作。

祝晓雪在工作上谦虚好学,吃苦耐劳,别人有事的时候总是伸出热情的手帮助他人,人缘特别好,她肯学习,嘴又甜,哄得那些老厨师们团团转,不自觉地教会了她很多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三年以后,祝晓雪已经能独立掌勺,并且在中式和西式面点方面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超过了面点师高师傅。五年后成为香格里拉酒店的首席大厨师,年薪十八万。

每月,祝晓雪只留够自己生活的基本费用,其他都寄给阿爸阿妈。现在家里盖起了新房子,哥哥们都娶亲生子了,姐姐也早就出嫁了,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晓雪每月邮寄的万把块工资,对于平均每人年收入不过3000元的小山村来说,着实让人眼热,大家都说阿爸阿妈好福气,养出一棵摇钱树,现在阿爸阿妈地也租出去给人种了,家畜也不养了,只在院子里侍弄一个小菜园,方便吃些绿色健康蔬菜,小日子过得那个自在,只是最近有个很大的烦恼,那就是即将奔三的小女儿的婚事。晓雪却一点也不着急,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在访泉市买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把阿爸阿妈接来享享福。可是现在一切都成了泡影。

※※※※※※※※※※※※※※※※※※※※※※※※※※※

祝晓雪坐在破庙里,老半天没弄清状况,觉得自己如果没死的话应该在医院里醒来,怎么到了这样一个荒废的破庙里了呢?她下意识地摸了下心脏的位置,低头看了看,伤口是没有了,可是捂在胸口上的手为什么这么小?

她把两只手都摊开在面前,的的确确是一双五六岁孩子的手,小小的,白白嫩嫩。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洗得干干净净,每一个破损的地方都用工整的阵脚缝起来。

祝晓雪苦笑了一下,想起马青荷总在自己耳边叽叽喳喳地讲述她所看过的穿越小说,心中哀叹着:原来我不是没死,而是死后灵魂穿越了?说也是,有谁被刀深深地捅进心脏,还能不死的?

祝晓雪任命地自我安慰,穿越就穿越了吧,总比眼一闭腿一蹬,送到火葬场只剩一把灰强。就当旅居一个不知名的国度了,可惜不能每年回家探亲一次,不过说不定哪天因缘际会又穿回去了呢,随遇而安得过且过吧。唉!看着这身破烂衣服的样式,应该穿到古代了,也不知道是历史上的什么朝代,还是架空的朝代,反正都没差,都是个缺吃少穿的乞丐。

祝晓雪叹了口气,白嫩的小手揉了揉冒火的嗓子,艰难滴咽了口唾沫,眼睛扫到自己坐着的稻草旁一个破了个口子的粗陶碗里,满满一碗清水,大喜过望,忙捧起咕嘟咕嘟一气喝完。真是如甘霖般甜润啊,祝晓雪觉得嗓子疼得不那么厉害了。突然,咕噜一声响起,祝晓雪苦笑着摸着自己的肚子,自言自语:“好饿呀,难道这小乞丐本尊是饿死渴死的?可怜悲催的娃呀……”

又看了看自己这双养尊处优似的,白嫩的小手,纳闷极了:一个小破乞丐,怎么会有一双大小姐般的小手?

“小姐!你醒了?”一个惊喜的声音从庙门外传来。祝晓雪连忙抬起头往声音传来处望去,只见一个年纪大约在十来岁左右的小女孩,一脸狂喜的表情站在那儿。她也是衣衫褴褛,一头蓬乱的长发随便用个不知道什么颜色的布条束起来,脚上的鞋子张开了鳄鱼嘴。她的怀里不知道揣着什么,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护着。

小女孩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祝晓雪跟前,腾出一只手摸了摸祝晓雪的额头,兴奋地说道:“不烧了,太好了!菩萨保佑!”

祝晓雪眨巴眨巴眼睛,小姐?这具小身体果然不是土生土长的乞丐,是破产的商家小姐?抄家出逃的罪官小姐?又或者是被仇家灭门的武林世家小姐?

祝晓雪这里YY着,那个小丫头从怀里极小心掏出一个粗陶小罐,并一个硬邦邦的粗粮馒头,嘴里絮絮叨叨:“小姐,昨天晚上吓死奴婢了。您从昨天晚上开始起烧,半夜烧得都说胡话了,奴婢撕了片袖子沾冷水敷在您的额头上,折腾了一夜,早上才好一点。奴婢看您睡安稳了,就去山脚的村里讨了点米粥,这山里的村民就是善良,一点都没有为难奴婢,还多给了个馒头呢!”

第一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