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部分 (第1/4页)

的女婿尚且这样,多么不可思议呀。你外祖父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连多少天不愿出门。他查了一摞又一摞书籍,最后竟然告诉我说:你爸爸他们这一拨人实际上是一支游牧民族的后裔。你看,他把你爸的不安分与这个勾连起来——‘他们是连在另一根血脉上,那些人大多姓淳于,与我们不同。’你的外祖父甚至还勾画了那个游牧民族的‘南进图表’,说当年他们就是从贝加尔湖一带,从更远的外兴安岭穿过大片山脉,跨过还没有陆沉的老铁海峡,最后在登州海角落脚的。他说这个游牧民族擅长骑射、种桑、养蚕。后来是因为黄帝和炎帝的东进,才不得不缩回老铁海峡以北。不过这个游牧民族至少有一部分人至今还留在登州海角,改姓‘淳于’,在那里繁衍了后代。他说你父亲就是这些人的后裔——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长了一双极不安分的脚,这辈子都要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地走、走。‘那可是一种血脉里的东西!’你外祖父这样说。我对这些话将信将疑。因为你外祖父是个有学问的人,如果不是偏见,不是走火入魔了,他大概是不会弄错的。”

妈妈最后这些话一辈子都深印在我的心里。我不得不一再地注视“淳于”两个字,不得不感受自己的血液里流动着什么:一种到处奔走的欲望。

我把黄科长的自传带到了静思庵,几次打开又几次封好,后来只得强迫自己去读。不用看就知道,这会是一些百无聊赖的东西。想一下吧,一个人仅仅是出于模仿首长而涂抹的一堆文字,又能是怎样的货色?

我首先看的是第一部分:《我的放牧生涯》。因为它写了我熟悉的那个平原上的生活,所以也算有点趣味。不过我很快发现满纸的记叙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要让人骂出声来——也许把它们扔到臭水沟里更合适一点。它从传主*岁记起,一直记到十一岁的所谓“参加战斗”之后。一个七八岁的放猪娃,在那片野地里怎样游玩、打斗,都记得清清楚楚。这在我看来毫无意义:他甚至将怎样骑马一样骑在一头大种猪背上、怎样用枝条抽打种猪在田野里奔跑、怎样使种猪去*那些较小的猪,都记得一清二楚。他详细记载了各色不同品种的猪,它们的饮食特点、放牧当中应注意的事项等等,并因颇具知识性而让人略略吃惊。我有时不由得要想:这个人的记忆力为何如此之好?他怎样获取了这类繁琐的知识以至于终生不忘?还有,他为什么对这些始终保有一种极大的兴味?比如他记载了小时候与一头双耳遮脸的大猪的友谊、那头大猪对他非同一般的依恋和亲昵——只需打一声口哨,大猪就能迅速跑来与之玩耍。它几乎能明白他的全部心思。他与之规定了奇怪的暗号。更有趣的是这一节写得富有文采,而且使用了半文半白的文字来描述整个过程、他本人沉浸其中的放牧之乐。

《你在高原》 第三部分 曙光与暮色(39)

令人称奇的是,他并不仅仅把当年的这一切看成是一种童趣,而是与后来的战斗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他说当年赶着猪群在灌木丛中奔跑,把那些妄图逃到别处去的桀骜不驯的猪崽追回来时,无形中就锻炼出一身强健的体魄、一种飞快奔跑的技能。他描写那些刚刚长成几个月的猪崽:“浑身横肉,肌肤铮亮,四蹄如飞,聪明伶俐,性情刁钻”。而那时他就是与这些小狡猾斗智斗勇,说自己“跑起来快得简直是脚不沾地。而且由于田野上大半都是海绵样的松土,这就有利于双腿肌肉和韧带的成长发育,以至于后来在激烈的战斗生活中,在逃避敌人的追赶时,可以不歇气地一蹿十里,甩掉死亡的威胁”。还说,“由于经常观看猪崽*,所以可以见怪不怪,在日后漫长的人生旅途上,对‘性开放’一类事情泰然处之,并不视为大逆不道”。“放牧者尚有****,男女围在一起吃野果、玩篝火,深夜不归,其乐融融。那时从没发生过怀孕流产等恶性事件,此乃足以说明村风淳朴,乡民憨厚”。写到这里他笔锋一转:“怀念当年共同放牧之村姑,不由得泪水潸潸”。“当年那些异性伙伴一个个真正如花似玉,只可惜她们当时都少不更事”。

写到这里传主不由得洋洋得意和自吹自擂,说自己“打小就喜欢革命故事,少男少女坐到一起,身穿破衣,露皮露肉,却能围坐一起听革命故事”——因为听得入迷,结果“醒过神来,却见猪崽四散奔逃。丢一只猪崽就要遭东家一顿毒打。万恶的地主血口喷人,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这时候他就“将伙伴们召集起来,分兵三路寻找猪崽”。

《我的放牧生涯》以他被父母送到另一个村子里,师从一位老中医、立志一生为穷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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