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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春,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2'春季,正月,辛丑朔(初一),出现日食。

'3'夏,五月,丁卯,日有食之,既。

'3'夏季,五月,丁卯(二十九日),出现日全食。

'4'秋,八月,戊寅,帝崩于未央宫。大赦天下。九月,辛丑,葬安陵。

'4'秋季,八月,戊寅(十二日),汉惠帝刘盈在未央宫驾崩。大赦天下。九月,辛丑(初五),惠帝下葬在安陵。

初,吕太后命张皇后取他人子养之,而杀其母,以为太子。既葬,太子即皇帝位,年幼;太后临朝称制。

当初,吕太后让张皇后找个别人的孩子来抚养,杀死他的母亲,以他为太子。惠帝下葬后,太子登上皇帝之位,因为年幼,便由吕太后在朝廷上行使天子权力。

资治通鉴第十三卷

汉纪五 高皇后元年(甲寅、前187)

汉纪五 汉高后元年(甲寅,公元前187年)

'1'冬,太后议欲立诸吕为王,问右丞相陵,陵曰:“高帝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太后不说,问左丞相平、太尉勃,对曰:“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称制,王诸吕,无所不可。”太后喜。罢朝。王陵让陈平、绛侯曰:“始与高帝喋血盟,诸君不在邪!今高帝崩,太后女主,欲王吕氏;诸君纵欲阿意背约,何面目见高帝于地下乎?”陈平、绛侯曰:“于今,面折廷争,臣不如君;全社稷,定刘氏之后,君亦不如臣。”陵无以应之。十一月,甲子,太后以王陵为帝太傅,实夺之相权;陵遂病免归。

'1'冬季,高太后吕雉在朝议时,提出准备册封几位吕氏外戚为诸侯王,征询右丞相王陵的意见,王陵回答说:“高帝曾与群臣杀白马饮血盟誓:‘假若有不是刘姓的人称王,天下臣民共同消灭他。’现在分封吕氏为王,不符合白马之盟所约。”太后很不高兴,又问左丞相陈平、太尉周勃,二人回答说:“高帝统一天下,分封刘氏子弟为王;现在太后临朝管理国家,分封几位吕氏为王,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太后听了很高兴。朝议结束后,王陵责备陈平、周勃说:“当初与高皇帝饮血盟誓时,你们二位不在场吗?现在高帝驾崩了,太后以女主当政,要封吕氏为王,你们即使是要逢迎太后意旨而背弃盟约,可又有何脸面去见高帝于地下呢?”陈平、周勃对王陵说:“现在,在朝廷之上当面谏阻太后,我二人确实不如您;可将来安定国家,确保高祖子孙的刘氏天下,您却不如我二人。”王陵无言答对。十一月,甲子(疑误),太后明升王陵为皇帝的太傅,实际上剥夺了他原任右丞相的实权;王陵于是称病,被免职归家。

乃以左丞相平为右丞相;以辟阳侯审食其为左丞相,不治事,令监宫中,如郎中令。食其故得幸于太后,公卿皆因而决事。

太后升左丞相陈平为右丞相;任命辟阳侯审食其为左丞相,但不执行左丞相的职权,只负责管理宫廷事务,同郎中令一样。但审食其早就得太后宠幸,公卿大臣都要通过审食其裁决政事。

太后怨赵尧为赵隐王谋,乃抵尧罪。

太后对赵尧当年为高祖设谋保全赵王刘如意之事,一直耿耿于怀,便借故罗织罪名,罢免了他御史大夫的官职。

上党守任敖尝为沛狱吏,有德于太后;乃以为御史大夫。

上党郡的郡守任敖,曾做过沛县的狱吏,对太后有恩德,太后就任用任敖为御史大夫。

太后又追尊其父临泗侯吕公为宣王,兄周吕令武侯泽为悼武王,欲以王诸吕为渐。

太后追尊其去世的父亲临泗侯吕公为宣王,追尊其兄周吕令武侯吕泽为悼武王,打算以此作为分封吕氏为王的开端。

'2'春,正月,除三族罪、妖言令。

'2'春季,正月,太后下令废除“三族罪”和“妖言令”。

'3'夏,四月,鲁元公主薨;封公主子张偃为鲁王,谥公主曰鲁元太后。

'3'夏季,四月,太后的女儿鲁元公主去世,封公主之子张偃为鲁元王,议定公主的谥号为鲁元太后。

'4'辛卯,封所名孝惠子山为襄城侯,朝为轵侯,武为壶关侯。

'4'辛卯(二十八日),太后晋封号称是孝惠帝之子的刘山为襄城侯,刘朝为轵侯,刘武为壶关侯。

太后欲王吕氏,乃先立所名孝惠子强为淮阳王,不疑为恒山王;使大竭者张释风大臣。大臣乃请立悼武王长子郦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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