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部分 (第1/4页)

据为他厚葬。吴王屡次责问朱据,朱据无法表明自己清白,只好搬出家门,坐卧在草席上听候定罪。几天后,典军吏刘助发觉此事,说钱被王遂取走。吴王深有感触,省悟地说:“朱据尚被冤枉,何况小小吏民呢!”于是深究吕壹罪责,赏赐刘助钱百万钱。

丞相雍至廷尉断狱,壹以囚见。雍和颜色问其辞状,临出,又谓壹曰:“君意得无欲有所道乎?”壹叩头无言。时尚书郎怀叙、面詈辱壹,雍责叙曰:“官有正法,何至于此!”有司奏壹在辟,或以为宜加焚裂,用彰元恶。吴主以访中书令会稽阚泽,泽曰:“盛明之世,不宜复有此刑。”吴主从之。

丞相顾雍到廷尉审理和判决案件,吕壹以阶下囚身分相见,顾雍面色温和地审问他的口供,临走出时,又对吕壹说:“您是否还有什么要讲的?”吕壹叩头无语。当时尚书郎怀叙当面责骂羞辱吕壹,顾雍责备怀叙说:“官府有正常的法律,为什么要这样!”有关部门奏请处以吕壹死刑,有的认为应加以焚烧、车裂之刑,以表明他是罪魁祸首,吴王就此事请问中书令会稽人阚泽,阚泽说:“盛明之世,不宜再有此刑。”吴王听从了他的意见。

壹既伏诛,吴主使中书郎袁礼告谢诸大将,因问时事所当损益。礼还,复有诏责诸葛瑾、步骘、朱然、吕岱等曰:“袁礼还云:‘与子瑜、子山、义封、定公相见,并咨以时事当有所先后,各自以不掌民事,不肯便有所陈,悉推之伯言、承明。伯言、承明见礼,泣涕恳恻,辞旨辛苦,至乃怀执危怖,有不自安之心。’闻之怅然,深自刻怪!何者?夫惟圣人能无过行,明者能自见耳。人之举厝,何能悉中!独当己有以伤拒众意,忽不自觉,故诸君有嫌难耳。不尔,何缘乃至于此乎?与诸君从事,自少至长,发有二色,以谓表里足以明露,公私分计足用相保,义虽君臣,恩犹骨肉,荣福喜戚,相与共之。忠不匿情,智无遗计,事统是非,诸君岂得从容而已哉!同船济水,将谁与易!齐桓有善,管子未尝不叹,有过未尝不谏,谏而不得,终谏不止。今孤自省无桓公之德,而诸君谏诤未出于口,仍执嫌难;以此言之,孤于齐桓良优,未知诸君于管子何如耳!”

吕壹既已处死,吴王让中书郎袁礼向诸位大将道歉,同时询问他们对时事兴革的意见。袁礼返回后,又有诏书责备诸葛瑾、步骘、朱然、吕岱等说:“袁礼回来后说:‘与诸葛瑾、步骘、朱然、吕岱相见,同时向他们询问时事先后安排的意见,各人都以不掌民事为由,不肯当即发表意见,全推给陆逊、潘浚。陆逊、潘浚见到袁礼,流泪不止,态度诚恳痛切,辞意辛酸痛苦,甚至心怀危惧,有一种感觉不安全的神情。’我听了不禁怅然,内心深感困惑。为什么?天下只有圣人才能无过,只有聪明人才能自察。普通人的举止行动,怎么可能全部正确?自以为是而有伤害抵触众意的地方,一时忽视而没有觉察,所以使各位心存疑忌畏难了。不然的话,有什么缘由至于这样?和各位共事,从年少至年长,如今头发已经花白,自以为表里都可以和诸位坦诚相见,公私情分足以互保;大义上我们是君臣关系,但恩情上犹如骨肉至亲,荣耀、福分、喜乐、悲戚,都共同分享和承受。忠臣不应该隐瞒实情,智士不应该保留谋略,不论事情是非如何,各位怎么可以袖手旁观,自得悠闲呢?我们是同舟共济,还有谁能替代?古代齐桓公有善行,管仲没有不赞叹;有过失,没有不直言规劝;如不被采纳,则永不休止地规劝。如今我自知没有齐桓公的德行,可是各位不肯开口直言规劝,仍然采取避嫌畏难的态度,就这一点而言,我比齐桓公还好一点,不知各位比起管仲来又是如何?”

'11'冬,十一月,壬午,以司空卫臻为司徒,司隶校尉崔林为司空。

'11'冬季,十一月,壬午(二十四日),魏任命司空卫臻担任司徒,司隶校尉崔林担任司空。

'12'十二月,汉蒋琬出屯汉中。

'12'十二月,蜀蒋琬出兵驻扎在汉中。

'13'乙丑,帝不豫。

'13'乙丑(初八),魏明帝患病。

'14'辛巳,立郭夫人为皇后。

'14'辛巳(二十四日),魏立郭夫人为皇后。

'15'初,太祖为魏公,以赞令刘放、参军事孙资皆为秘书郎。文帝即位,更名秘书曰中书,以放为监,资为令,遂掌机密。帝即位,尤见宠任,皆加侍中、光禄大夫,封本县侯。是时,帝亲览万机,数兴军旅,腹心之任,皆二人管之;每有大事,朝臣会议,常令决其是非,择而行之。中护军蒋济上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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