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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认为他很怪。等他作了尚书,志高气傲,常常对人说:“不是我想作尚书,是尚书要由我来作。”每次他入朝晋见,议论政事时,他都喜欢当面讥讽伤害众位官员。他还上表诋毁征南将军田益宗,说道:“汉人、夷人种类不同,不应当让夷人位在百世衣冠的汉人之上。”于忠和元昭见了他,都恨得咬牙切齿。

尚书左仆射郭祚,冒进不已,自以东宫师傅,望封侯、仪同,诏以祚为都督雍·岐·华三州诸军事、征西将军、雍州刺吏。

尚书左仆射郭祚,总是企图升官,自认为是太子的师傅,就希望也被封侯和封为开府仪同三司,于是朝廷诏令郭祚为都督雍、岐、华三州诸军事,征西将军及雍州刺吏。

祚与植皆恶于忠专横,密劝高阳王雍使出之;忠闻之,大怒,令有司诬奏其罪。尚书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达云‘受植旨,诈称被诏,帅合部曲欲图于忠’。臣等穷治,辞不伏引;然众证明,准律当死。众证虽不见植,皆言‘仲达为植所使,植召仲达责问而不告列’。推论情状,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狱,有所降减,计同仲达处植死刑。植亲帅城众,附从王化,依律上议,乞赐裁处。”忠矫诏曰:“凶谋既尔,罪不当恕;虽有归化之诚,无容上议,亦不须待秋分。”八月,己亥,植与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韦隽皆赐死。隽,祚之婚家也。忠又欲杀高阳王雍,崔光固执不从,乃免雍官,以王还第崐。朝野冤愤,莫不切齿。

郭祚和裴植都讨厌于忠专权无道,暗中劝高阳王元雍让他离开朝廷。于忠听后万分愤恨,命令有关部门诬告郭祚、裴植犯了罪。尚书诬告说:“羊祉报告裴值的表弟皇甫仲达说:‘我受了裴植的命令,假称受圣上的旨令,率领部曲想要图谋于忠。’我们已经审理完毕,他们虽然不认罪,但是各种证据都很清楚,按法律应判死刑。这些证据中虽没有直接是裴植的,但大家都说:‘皇甫仲达是被裴植指挥,裴植曾叫来皇甫仲达责问他,但没有告发他。’按常理推算,看不出来他们之间有什么明显的区别,因此不能和其他案子一样,减轻他的罪过,所以一致提议对裴植处以和皇甫仲达一样的死刑。裴植曾经亲自率领全城的人马归顺我国,按法律条文作以上议处,但请作出裁决。”于忠假传圣旨说:“罪行已经犯下,他的罪恶不能宽恕;虽然也有过诚心归顺我们的行为,但不必再经审理,也不用等秋分过后再判死刑。”八月乙亥(初五),裴植和郭祚以及都水使者杜陵、韦隽都被赐死。韦隽是郭祚的亲家。于忠又想杀高阳王元雍,崔光坚决不同意,于是就罢免了元雍的官职,以亲王的身份回到了他的王府。朝廷内外都含冤忍愤,没有人不咬牙切齿。

'13'丙子,魏尊胡太妃为皇太后,居崇训宫。于忠领崇训卫尉,刘腾为崇训太仆,加侍中,侯刚为侍中抚军将军。又以太后父国珍为光禄大夫。

'13'丙子(初六),北魏尊封胡太妃为皇太后,让她住进崇训宫。于忠担任崇训宫的卫尉,刘腾担任崇训宫的太仆,加官侍中,侯刚为侍中抚军将军。又封胡太后的父亲胡国珍为光禄大夫。

'14'庚辰,定州刺史田超秀帅众三千降魏。

'14'庚辰(初十),梁朝定州刺史田超秀率领三千兵马投降了北魏。

'15'戊子,魏大赦。

'15'戊子(十八日),北魏实行大赦。

'16'己丑,魏清河王怿进位太傅,领太尉,广平王怀为太保,领司徒,任城王澄为司空。庚寅,魏以车骑大将军于忠为尚书令,特进崔光为车骑大将军,并加开府仪同三司。

'16'己丑(十九日),北魏清河王元怿晋升太傅的职位,兼任太尉,广平王元怀作了太保,兼任司徒,任城王元澄任司空。庚寅(二十日),北魏孝明帝任命车骑大将军王忠为尚书令,特进崔光为车骑将军,并加封开府仪同三司。

'17'魏江阳王继,熙之曾孙也,先为青州刺史,坐以良人为婢夺爵。继子叉娶胡太后妹,壬辰,诏复继本封,以叉为通直散骑侍郎,叉妻为新平郡君,仍拜女侍中。

'17'北魏江阳王无继是元熙的曾孙。他原来是青州刺史,因为犯了把良民的女孩当作婢女的罪被剥夺了爵位。元继的儿子元叉娶了胡太后的妹妹,壬辰(二十二日),北魏孝明帝下令恢复了元继的原封位,让元叉作了通值散骑侍郎。元叉的妻子是新平郡君,仍担任了女侍中的职务。

群臣奏请太后临朝称制,九月,乙未,灵太后始临朝听政,犹称令以行事,群臣上书称殿下。太后聪悟,颇好读书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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