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7部分 (第1/4页)

硖石,攻克了外城。乙丑(二十八日),赵祖悦出城投降,被杀掉,他的部下都被俘获。

胡太后赐崔亮书,使乘胜深入。平部分诸将,水陆并进,攻浮山堰;亮违平节度,以疾请还,随表辄发。平奏处亮死刑,太后令曰:“亮去留自擅,违我经略,虽有小捷,岂免大咎!但吾摄御万机,庶几恶杀,可听特以功补过。”魏师遂还。

胡太后赐给崔亮书信,命令他乘胜深入。李平分派各将领从水旱两路一同出发,攻打浮山堰。崔亮违抗李平的指挥,借口患病请求撤还,并且刚刚上书就撤军了。李平上书建议判处崔亮死刑,太后下命令说:“崔亮进退自作主张,违背了我的战略计划,虽然获得了一些小的胜利,怎么能免除大的罪过!但是我日理万机,希望不要轻易杀戮,可以听任他将功赎罪。”于是北魏军队就返回了。

'3'魏中尉元匡奏弹于忠“幸国大灾,专擅朝命,裴、郭受冤,宰辅黜辱。又自矫旨为仪同三司、尚书令,领崇训卫尉,原其此意,欲以无上自处。既事在恩后,宜加显戮,请遣御史一人就州行决。自去岁世宗晏驾以后,皇太后未亲览,以前诸不由阶级,或发门下诏书,或由中书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经恩宥,正可免罪,并宜追夺。”太后令曰:“忠已蒙特原,无宜追罪,余如奏。”

'3'北魏中尉元匡上书揭发于忠“借着国家有难,独揽大权,使裴植、郭祚蒙受冤屈,宰相贬黜受辱,并且又自己假造圣旨当了仪同三司、尚书令,还兼任崇训卫尉。推论他的这番心意,是想自处至尊之位,既然事情发生在大赦之后,应当公开诛戮,请求派一位御史到州里去执行处决。自从去年宣武帝去世以后,皇太后没能亲理朝政,因此以前各种事不按规定办理,有的由门下省发出诏书,有的由中书省宣布敕令,擅自相互封任,已经受到皇恩宽恕的,确实应当免罪,但也应当追回封授。”皇太后说:“于忠已经受到了特别的宽恕,不好再追究罪责了,其他的都同意你的意见。”

匡又弹侍中侯刚掠杀羽林。刚本以善烹调为尚食典御,凡三十年,以有德于太后,颇专恣用事,王公皆畏附之。延尉处刚大辟,太后曰:“刚因公事掠人,邂逅致死,于律不坐。”少卿陈郡袁翻曰:“‘邂逅’,谓情状已露,隐避不引,考讯以理者也。今此羽林,问则具首,刚口唱打杀,挝筑非理,安得谓之‘邂逅’!”太后乃削刚户三百,解尚食典御。

元匡又弹劾侍中侯刚捕杀羽林卫士。侯刚本来凭着善于烹调作了尚食典御,大约作了三十年。因为对太后有恩,非常专横霸道,王公大臣都害怕他并且依附他。廷尉判处侯刚死刑,太后说:“侯刚是为公事抓人,不经意使人死掉了,按法律不应处死。”少卿陈郡人袁翻说:“您所谓的‘不经意’是指罪证已经暴露,却掩藏起来不肯招认,于是就按法律拷问他们。现在被侯刚打死的这个羽林卫士,问他什么就供认什么,侯刚却嘴里大叫打死他,无理拷打,怎能说是‘不经意’!”于是太后才削除了侯刚三面户封邑,解除了他尚食典御的职务。

'4'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4'三月戊戌朔(初一),出现日食。

'5'魏论西硖石之功,辛未,以李崇为骠骑将军,加仪同三司,李平为尚书右仆射,崔亮进号镇北将军。亮与平争功于禁中,太后以亮为殿中尚书。

'5'北魏朝廷议论给西硖石之战中的将领行赏,辛未(初四),任命李崇为骠骑将军,加封仪同三司,李平为尚书右仆射,崔亮增加镇北将军的封号。崔亮和李平在朝廷中争夺功劳,最后太后让崔亮作了殿中尚书。

'6'魏萧宝寅在淮堰,上为手书诱之,使袭彭城,许送其国庙及室 家诸从还北,宝寅表上其书于魏朝。

'6'北魏萧宝寅驻扎在淮河坝上,梁武帝写了亲笔信招诱他,让他攻打彭城,答应把他的国庙和妻妾弟兄子侄们送到北方,萧宝寅把梁武帝的信呈交给北魏朝廷。

'7'夏,四月,淮堰成,长九里,下广一百四十丈,上广四十五丈,高二十崐丈,树以杞柳,军垒列居其上。

'7'夏季,四月,淮河大坝修成,长九里,下宽一百四十丈,上宽四十五丈,高二十丈,种上了杞柳树,军营就驻扎在坝上。

或谓康绚曰:“四渎,天所以节宣其气,不可久塞,若凿东注,则游波宽缓,堰得不坏。”绚乃开东注。又纵反间于魏曰:“梁人所惧开,不畏野战。”萧宝寅信之,凿山深五丈,开北注,水日夜分流犹不减,魏军竟罢归。水之所及,夹淮方数百里。李崇作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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