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部分 (第1/4页)

当年他背着一个简单的书包,带着十六岁的茫然与未知来到了这里。来的时候是充满了幻想的,希望能赚到大钱。可是在这个地方呆了十年,除了留下了他的青春和记忆外,他却什么也没带走。直到重生前,他一直呆在这个地方。

大年初八,长鹿工业区里到处都是外来的打工仔、打工妹们,这里也有着许多和当年的他一样怀揣着梦想来的少年们。李晨新开着宝马路车慢慢的开着,车速放到了最低,就像是在漫步。

此时的工业区还是属于有些封闭性质,整个工业区都有围墙围起来,在各个路口都有在铁门。一到晚上十二点后就会把铁门关起来,所以也算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

车子一路前行,到了工业区里最热闹的一条街,这里一到了晚上后就会成为一条夜市。各个摊贩会把各种东西用三轮车推到这里来,在这里贩卖,反正衣服、吃的,各式各样的东西都有,而且还便宜,也算是为这些漂泊异乡的人们提供了点方便。

到了那条大街的十字路口,就是工业区最高的大楼,红鹰公司的大楼。九层的楼房是这工业区里的第一高楼,而这家公司也正处于夜市一条街的十字路口,不论白天还是夜晚,这都是这个工业区的最热闹的地方。

停下车,看着那九层的大楼,李晨新也不由得想起了以前的太多事情。当年就是在这个大楼下,十七岁的他约了一个安徽的姑娘出来,就是在这栋楼下,他们恋爱了。

时光荏苒,当年的第一次真正的爱恋早已经过去。两人同居了不到半年就分了手,从此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个曾为他打过一次胎的女孩。

到现在抬头望着这栋大楼,他甚至已经记不清那位姑娘的脸。只是依稀还记得那个叫小兰的姑娘皮肤特别白,长的比他高不少。

李晨新就那样的站在那时出神,愣愣的,双目早没有了对焦,只是茫然的看着外面。

王雄飞和大虫两人也没有再打扰李晨新,跟着李晨新久了,他们也早习惯了李晨新的这个样子。在他们的眼里,李晨新早不是那些同龄人能相比的了。对于李晨新每月总有那么几天,他们也都是见怪不见了。

看着这熟悉的一切,李晨新反而回忆起了过去的点滴生活。他甚至已经看到了当初那个皮肤白白的女孩子正向着他走来,她依然是那么的白,也是那么的高挑。

今年她才十七岁吧,也和自己一样的没有成年。小兰此时手里拿着小包,脸上还带着微笑,那酒窝都是那么的清楚。李晨新笑了笑,没有想到,在这栋大楼下,居然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能回忆起这些早已被丢进脑海深处的记忆。

正当李晨新恍如梦境一样的在回忆着过去的时候,突然从小兰的旁边冲出来一个男子,一把扯过小兰的那个小包就跑。

短暂的停顿后,小兰突然大声的叫了起来,“抢劫啊!~~~”

李晨新也被惊声高叫给惊醒了,这不是他的记忆啊。他的记忆中可没有这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坐在车里,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一时半会还没明白怎么他记忆中的事情就成了现实。

“老板,我们不去帮下那个姑娘吗?我看你好像对她有意思啊,都看了半天了,这不正好的机会嘛。”大虫在一边咧着嘴笑道。

大街上很快就围扰了一圈人,都在那里指指点点的,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去帮忙追那个抢劫的人。这也是中国人的陋习了,一有事情发生,总是会很快很高兴的围观。

甚至有个笑说里说,有一个小伙子平时就最爱围观,哪里一出事总少不了他的影子。有一天,他走在路上又看到了路上围着一堆人,挤的那个水泄不通啊。小伙子在外面挤了半天也没能挤进去,最后只好在外面哭着喊道,“爸爸啊,你死的可真惨啊,儿子都没赶上啊。各位朋友们,都让一让吧,我是里面人的儿子,刚赶来。”

围观的众人听到他的话后,都是表情奇怪的让他进去了。小伙正得意呢,可是一看到里面的情景顿时羞愧的直接捂着脸跑了。大家围观的是一只被车辗死的黑狗,而不是一个人。

虽然那故事有点搞笑的成份,却是很多中国人的心态。特别是对这些来自异乡的打工者们来说,一个个只为求财,大多数人还是不愿意为了别人的事情而出头的。

李晨新记忆中的自己也差不多是如此,在这呆过多年的他当然知道,那些在这偷蒙拐骗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伙一伙的。如果你出头了,那么等着你的也就是报复了。

回过神的李晨新此时也顾不上大虫的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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