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部分 (第1/4页)

来!”

常宁一边挣扎一边抗议:“你不是我们长官,管不了我!”

“老子管不了你?哈哈。师座今天才下令,把你们配属给本团!你们陈班长大概还没有回来给你们讲?”

高敬、李欣、曾有满等人听见外面的动静,急急忙忙从房间里跑出来。李欣凭着自己和明灿都是湖北老乡的关系,在一边大胆劝和道:“明团长息怒、息怒,有话好讲。”众人一听这两眼深凹、满脸怒容、像天王殿门外护法金刚的长官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明灿团长,心里暗自叫苦不迭。果然,明灿毫不留情地眼睛一瞪:“如此偷鸡摸狗、败坏军纪,还有什么好讲的?”举着马鞭往众人面前一扫:“想必诸位也知道?前不久,本团有一新兵抢劫民衣一包,被鄙人枪决于浙赣路上,军座传令全军,以示效尤。”最后将马鞭指点着常宁,恶狠狠地说了一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别以为你小子枪法准就可以高人一等,老子照样可以毙了你!”

明灿说罢,头一扭:“带上赃物,押回团部!”

众人面面相觑,只听见被皮带反绑双手的常宁出了院子后不停地大声呼叫:“老子不服!放了我,老子要死也要死在小鬼子的枪口下!”

正在这时,陈公勇回了,他是和向导一起回驻地的,向导在县府里当民政科长,辛苦了一天,准备请他吃餐便饭,一回来看见出了这事,心里就埋怨起常宁来,在七十四军也呆了一年多,怎么绿林好汉的习惯没改多少!陈公勇先让常宁把事情的经过作了一番解释。常宁说,房东交代过,家里的东西可以随便吃;至于这“野鸡”,也不是他故意撒谎,附近一处农舍被炸了,不见人影,只有这只鸡在废墟旁边咯咯叫,就把它捉来了,因为是一只无主的鸡,所以才说是野鸡。

“这也构不上抢劫?明团长?”陈公勇求情道。再加上县府那位科长也帮着说话,明灿最后才松口:“好,看在两位面子上,只要有村民保他,我就免他一死。”

一行人于是又回到屋里。

栽有香椿树的那户人家,主人姓翁,是位老者,青砖瓦房,朱门白墙,一看家底就很殷实。但老先生在把房子出让给暂住后,就带家眷去了城里自家开的的钱庄。这时候,天已经快黑了,高进赶紧骑马进城找人。

好在城里的钱庄就那么几家,很快就把房东找到了。

叩开大门,说明来意,一听为了这点小事就要军法从事枪毙违纪的士兵,那身穿青布长袍的房东老先生仰天长叹:“铁军乎?义军乎?闻所未闻乎!”顾不得吃晚饭,当即坐上马车往村里赶。

一下马车,未进院门,老人便连声高呼:“刀下留人!刀下留人!”明灿见老人浑身散发着翰林墨香的鸿儒气息,不由得肃然起敬,言必称先生,答应从宽处理,并为自己的弟兄拿了村民的东西而赔礼道歉。

明灿的言行,让老人顿生好感。老人再四处一瞅,见里间的地上铺满稻草,靠墙一边搁着一溜背包,而床上被单依然如自己昨天临走前那般整洁,便知道弟兄们并没有睡自家的床,心中更是感叹不已。当明灿后来又拿出一块银圆,作为买鸡的钱,想请老人代为转交给户主时,老人坚辞不受,说:“犬女也在当差,老夫深知牺牲之惨重、作战之艰难;如今为我家乡免遭倭寇蹂躏,众弟兄又劳顿千里,何以为报?惟有替乡邻倾出所有,略表寸心。”说着,便要去库房取金华火腿,让弟兄们尝一尝,硬是被明灿和大伙劝住才作罢。

为让老人安心坐下,明灿转移话题,问道:“请问令媛在哪一战区?”老人捋着胡须骄傲地回答道:“犬女不让须眉也,服务于桂林陆军总医院,已晋升为护士长、领上尉薪水啦。”

明灿一听,觉得好不惊奇,记得师座好象也在桂林医过腿伤,说不定他们之间还认识呢。正要进一步打听人家尊姓大名,不料,不知什么时候出去的陈公勇,忽然买回来一篮子豆腐,一进门就乐哈哈地对大家说:“咱们来一个香椿拌豆腐,怎么样?一清二白啊!”

那位民政科长也拎着两只大公鸡跟在后面讲:“光那一只芦花小母鸡也不够呢,这不又买了两只,总得让各位弟兄一人拈一筷子?”

这一打岔,让明灿只顾得埋怨他们乱花钱了。

晚餐气氛十分融洽。

常宁也松了绑,端起黄酒,毕恭毕敬地给老人、客人、长官和众弟兄一一敬酒,感谢各位的救命之恩。饭后,送走老人和民政科长,有些喝高了的明灿,剔着牙齿对常宁说:“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怎么着也得给你一顿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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