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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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陈彤不同,她的小手温热,经常冒出来的新闻责任感让她像女侠一样到处为弱势群体打抱不平,前些日子陈彤搬家,几个民工对她家的东西带着仇恨连摔带打,家俱坏了很多。她当时特委屈,觉得自己写了很多文章维护外来务工青年的权利,维护农民的利益,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对待自己,难道只因为她住的房子用的家俱比民工强吗?可是事情过去她还是要用自己的小笔杆子为需要帮助的人吆喝,声音不高但偶尔管用。

年轻的时候,她像舞弄兵器一般,把自己才华的锋芒转得上下翻飞,机敏尖刻,经常把社会现象骂得狗血喷头,大快人心。现在的陈彤已经离开了她当初的许多尖锐,而多了一些柔顺机智。

陈彤是个很真诚的人,说话没遮没拦,她的文章跟人一样,很少有过多的修饰。《左手握右手》里的一些文章我是熟悉的,她爱“骂人”,但人家那是俏骂,嘴角带点儿笑意,得谁骂谁,得谁拍谁,劈头盖脸,铺天盖地,让你根本躲闪不及。我不惹她,因为我心里清楚我的反映没她快。陈彤骂得智慧,没粗话,不伤人,斜刺里冷不丁扎你一刀,总是致命的,让人很疼。大概很多个夜晚,她开着昏暗的台灯左手右手一起挠键盘解构我们的生活,小智慧就在指尖和电脑的摩擦中冒出了火花,她躲在暗处自己美。

陈彤将女人的友谊比成冰激凌,虽然让人觉得非常脆弱,但吃进去感觉良好。男人的友谊就不然,她把男人的友谊比成烈酒,喝顺了的时候倍爽,喝不顺的时候就惨了,她说:“我不是不相信友谊,我是不喜欢以友谊的名义来要求朋友为生意无条件买单。我讨厌被考验的友谊。”

其实陈彤这个人比她的文章哏儿多了,认识她先从她的书开始吧。

一招鲜 吃遍天

我的耳朵已经死去了。

今天,我们对于音乐的梦想不会幼稚地出现在音乐排行榜里,没人需要那些所谓原创音乐的启蒙,曾经疯狂地用双卡录音机翻录出的TDK还在抽屉里,但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去听,里面的音乐已经成了呻吟。我庆幸自己在最青春的时候没能成为一名摇滚青年,我的耳朵就已经死去了。现在的人习惯把垃圾的东西叫成“商业”,于是美丽包装下的音乐成了棒棒糖,很多人用自己单纯的唾液摩擦着舌头以及一些泛着甜味的色素,以为那就叫甜蜜。

因为对摇滚乐和中国原创音乐并不感兴趣,所以我不知道王小峰是谁,看了一本被很多媒体把马屁拍得哒哒响的《不是我点的火》,才知道那人原来是写乐评的,大概很有名,因为在书的作者介绍里说王小峰“十多年来,凡是叫媒体的地方都做过”,这牛吹得难免有些弱智,不过想想凡是敢大着胆子放言者都能被一些人推崇,那叫个性,所谓“一招鲜,吃遍天”,要的就是虚张声势的劲儿。

这是一本乐评的合集,其中收录了作者多年来对音乐的感触,《不是我点的火》改自比利。乔尔1989年的一首歌曲《不是我们点的火》,王小峰说这首歌是从事新闻行业的人必听之作,“因为他把从1949年到1989年这40年间世界发生的大事串在一起,共涉及到102个时间,60多个人物,像一本微缩的历史书。”当然,就在王小峰自己的乐评集里也出现了不少人物、事件和历史背景,从中不难看出他确实一直在关注耳畔的音乐世界。

也许是因为写作时间不同,他的观点也经常自相矛盾,上一篇文章刚把格莱美贬得一无是处,下两篇提到一个音乐人的成就,标准就是得了几个格莱美提名;刚刚因为音乐逐渐依附在视觉上而悲哀,在谈到MTV的风行一文时却说“MTV使我们看到了音乐的声音”……什么才是音乐的审美标准,是王小峰?是格莱美?还是我们自己?

如今我们的胃里充满了太多的欲望,而所有的欲望都还来不及消化,于是我们不得不让自己臃肿的身体在等待发酵中获取简单的麻醉,这样的麻醉让我们更加迷恋一个自我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们自以为无所不能。无论是摇滚乐还是王小峰都犯了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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