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惊鸿一瞥(七) (第1/2页)

曹坤在官场上春风得意,唯一的遗憾是到了中年才求得一子,取名曹格。他自是异常娇宠,曹坤的官声倒不很坏,但曹格却在当阳得了一个“土霸王”的称号。

昨日夜里,曹格被人匆匆抬入府中,一问跟随的家丁,说是被一个头戴草帽的汉子中途拦截打伤。曹坤当即吃了一惊,在当阳城,还没有人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曹坤心急地去看儿子,只见儿手脚皆被人残忍地折断,连忙命人去请城中最好的郎中来。可是最终的结果令他心痛万分,郎中告诉他,曹格即使伤愈,也只能一辈子瘫在床上,成为一个废人,这个结果无疑使他们曹家的香火彻底断绝。

根据家丁的描述,曹坤派出了城中所有的捕快去追缉这个头戴草帽的汉子,可是没有人见过他草帽下的样子,也没听过他的声音,除了身材中等之外,没有别的任何特征,要在当阳这座人山人海的大城之中找出这个人来,比大海捞针还要困难。

曹坤恨得牙根直痒,誓要将打伤儿子的凶手碎尸万段,他又询问家丁,曹格当日有没有与什么人结仇。曹格平日凶横惯了,与他结仇之人何止千万,但城中的百姓绝没有这么大的胆子,只可能是外地人,或许不清楚曹格的底细,而且以凶手出手的拳脚份量来看,很可能是个江湖高手。

其中一个家丁回想说道,公子夜里曾在曼妙坊,因一个年轻人扰乱了思思姑娘的弹奏,令他们把这个年轻人驱赶了出去,这个年轻人应该是外地来的。那个家丁又细思了一会儿,说道那个年轻人有些面熟,好像白日曾在刘明远的府上见过。

疑点又转到刘明远身上,平日儿子不是与刘明远一向交好吗?时常去刘明远府上。刘明远是本地的大富商,他会向自己的儿子下手?曹坤心生疑惑,他决定向刘明远刺探清楚,便命人拿自己的名帖,请刘明远过府一叙。

曹坤正在大厅中焦急地等待,府中人来报,刘明远来了。隔老远刘明远就抱拳作礼道:“老大人相邀,恐刘某来迟了。”

所谓官商交结,商人最重视的是与官府的关系,所以曹坤与刘明远是老相识。曹坤却并没有招呼,刘明远一见曹坤脸有怒色,待自己不像平日热情,有些诧异地问道:“老大人,可是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事?”曹坤冷哼一声,“你是不是认为本官可欺,故意弄了手脚?”

“老大人这是从何说起。”刘明远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贵公子呢?在不在府上?”他想抬出曹格,凭他和曹格的交情,也许能去去曹坤的火气。

曹坤冷冷地道:“他还没有起床。”

像曹格这种花花公子,夜夜笙歌是常有的事,刘明远并不感到奇怪,“老大人如不介意,刘某想去看看他。”刘明远见曹坤语气不善,想先找到曹格探点口风。

“他永远也起不了床了。”曹坤眼里冒出了怒火,“刘明远,你少在本官面前惺惺作态,本官眼里可揉不得沙子。”

刘明远大吃一惊,难道曹格发生了什么事故,那么以前他在曹格身上用的心机岂不白费了?而且从曹坤的神情间,分明与自己还相关。“老大人,刘某与老大人相识数十载,老大人应深知刘某的为人。若是贵公子发生了什么事,刘某一定尽力。”

曹坤看到刘明远那副诚惶诚恐的样子,不像是有所知情,再者刘明远祖居当阳,所有产业也在这里,他敢明目张胆地得罪自己?商人是最依靠官府生存的一个群体。曹坤的面色稍微缓和了一点,“格儿昨天夜里被人打成了重伤。”

“什么?”刘明远有些不敢置信地道,“什么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老大人的虎须上拔毛。”

“凶手还没有找到,不过。”曹坤冷眼看着刘明远,“据家丁传报,格儿当夜在曼妙坊驱赶了一个捣乱的人,极可能是这人挟私报复,而这个人昨日还曾在你的府上做客,你倒给本官解释一下。”

刘明远心里咯噔了一下,曹坤所言莫非是萧逸那一行人?这倒是意外的事。他当然不能把萧逸的身份说破,“原来是此事,老大人误会刘某了,昨日来的并不是刘某的客人,只是一个外地的客商,想在当阳做点买卖,寻门路找到刘某府上。刘某绝没有想到他们会包藏祸心,对贵公子下这么重的手。”

“他们姓甚名谁?住在哪里?”曹坤气呼呼地问道。

刘明远忽然想到黄旗令主说的那条借刀杀人之计,此刻是个大好的时机,正可以利用起来,借曹坤的刀除掉萧逸。刘明远心生一计,“其中有一人名叫刘纬,是京城人氏,至于住在哪里,他们并没有透露。不过老大人也不用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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