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页)

“那可不行啊,你每天一吃午饭就开始喝得个醉醺醺的。”

她就是酒吧对面那家香烟铺里的小女孩,年纪有十七八岁,名字叫良子。她白白的肤色,长着一颗虎牙。每当我去买香烟时,她总会笑着给我忠告。

“为什么不行呢?有什么不好呢?有多少酒就喝多少酒。‘人之子呀,用酒来消除憎恨吧!’这是古代波斯的一个诗人说的,哎呀,不用说这么复杂。他还说‘给我这悲哀疲惫的心灵带来希望的,正是那让我微醉的玉杯’呐。这你懂吗?”

“不懂。”

“你这小家伙,让我来亲一下你吧。”

“亲就亲呗。”

她毫不胆怯地翘起了下嘴唇。

“混蛋,居然没有一点贞操观念。”

但良子的表情中却分明漂漾着一种没有被任何人玷污过的处女的气息。

在开年后的一个严寒之夜,我喝得醉醺醺地出去买香烟。不料掉进了香烟铺前面那个下水道的出口里,我连声叫着:“良子,救救我救救我。”良子把我使劲拽了上来,还帮我治疗右手上的伤口。这时她一笑也不笑,恳切地说道:

“你喝得太多了。”

我对于死倒是满不在乎,但若是受伤出血以至于身体残废,那我是死活也不干的。就在良子给我护理手上的伤口时,我寻思着是不是真的该适当地戒酒了。

“我戒酒。从明天起一滴也不沾。”

“真的?!”

“我一定戒。如果我戒了,良子肯嫁给我吗?”

关于她嫁给我的事,其实只是一句玩笑话而已。

“当然啰。”

所谓“当然啰”,是“当然肯啰”的省略语。当时正流行着各种各样的省略语,比如“时男”(时髦男子)呀,“时女”(时髦女子)等等。

“那好哇。我们就拉拉钩一言为定吧。我一定戒酒。”

可第二天我从吃午饭时起又开始喝酒了。

傍晚时分,我踉踉跄跄地走到外面,站在良子的店铺前面,高喊道:

“良子,对不起,我又喝了。”

“哎呀,真讨厌,故意装出一副醉了的样子。”

我被她的话惊了一跳,仿佛觉得酒也醒了许多。

“不,是真的。我真喝了呐。我可不是故意装出醉了的样子。”

“别作弄我,你真坏。”

她一点也不怀疑我。

“不是看一眼就明白吗?我今天从中午起又喝酒了。原谅我吧。”

“你可真会演戏呐。”

“不是演戏,你这个傻瓜。让我亲亲你吧。”

“亲呀!”

“不,我可没有资格呀。娶你做媳妇的事也只有死心了。瞧我的脸,该是通红吧。我喝了酒呐。”

“那是因为夕阳照着脸上的缘故。你想耍弄我可不行。昨天不是说定了的吗?你不可能去喝酒的。因为我们拉了钩的。你说你喝了酒,肯定是在撒谎,撒谎,撒谎!”

良子坐在昏暗的店铺里微笑着,她那白皙的脸庞,啊,还有她那不知污秽为何物的“童贞”,是多么宝贵的东西。迄今为止,我还从没有和比我年轻的处女一起睡过觉。和她结婚吧,即使再大的悲哀因此而降临吾身,我也在所不惜。我要体验那近于狂暴的巨大欢乐,哪怕一生中仅有一次也行。尽管我曾经认为,童贞的美丽不过是愚蠢的诗人所抱有的天真而悲伤的幻觉罢了,可我现在发现,它确实真真切切地存在于这个世上。结婚吧,等到春天到来,我和她俩一起骑着自行车去看绿叶掩映的瀑布吧!我当即下定了决心,也就是抱着所谓的“一决胜负”的心理,毫不犹豫地决定:偷摘这朵美丽的鲜花。

不久我们便结婚了。由此而获得的快乐并不一定很大,但其后降临的悲哀却可以形容为凄烈之至,难以想象。对于我来说,“世间”的确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可怕地方,也绝不是可以依靠“一决胜负”便可以轻易解决一切的场所。

《人间失格》手记之三(10)

堀木与我。

相互轻蔑却又彼此来往,并一起自我作践——倘若这就是世上所谓“朋友”的真实面目,那么,我和堀木之间的关系就无疑正好属于“朋友”的范畴。

仰仗着京桥那家酒吧老板娘的侠义之心(尽管所谓女人的侠义之心乃是语言的一种奇妙用法,但据我的经验来看,至少在都市的男女中,女人比男人更具有可以称之为侠义之心的东西。男人们大都心虚胆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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