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部分 (第1/4页)

吕芳菲到来之前,开车赶到车站。

正走着,他忽然听到了女性的呼叫声:“小偷,抓小偷。”

林轩抬头一看,一个人影急匆匆的从北面往南跑来,林轩注意看了一下,这里距离北面的大马路就只有不到百米的距离,而大马路上人来人往,十字路口边还有一个治安岗厅,里面随时有巡警出没,这个小偷竟然就在这里偷钱,真是胆大包天。

“奶奶的,现在的小偷可真是猖狂,竟然在警察脸面前抢东西。”林轩心里嘀咕了一下,他倒是知道这里的状况,虽然整个上都市大环境不错,但也有一些宵小,特别是三只手的小偷,在商业街附近屡屡作案。

没办法,谁让商业街人多,而女孩子也很多呢,那些小偷基本上都是选择女性下手,趁她们不注意的时候,割开包包偷窃,或者有的胆大的,直接选择一个人来逛街的女孩子暴力抢夺,随后和同伙一起转移赃物,一般被偷或者被抢的受害者,很少有机会可以抓到小偷,即便是抓到了,他们被关几天也就被放了出来,之后还会继续作案。

林轩大学时候曾经在公交车上被偷过东西,那一次是暑假了,和班级同学一起聚会喝多了,坐上回家的公交车,他上车就睡,到中途钱包被偷,小偷下了车子,才被旁边的老人摇醒,才知道东西被偷,虽然下车了寻找,却也没有找到元凶,此后就对小偷深恶痛绝。

上次和高峰一起去玩,他从驾校回来的车上,遇到了小偷,狠狠的惩戒了一番,把他小偷的手都差不多给废了,今天再次遇到小偷,他虽然要去接吕芳菲,却也不会袖手旁观视而不见。

林轩不会没事了找事,非要在商业街巡逻,遇到小偷就去抓,如果亲自碰到了,却是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此时那小偷已经得手,失主在后面去追,小偷正好往他这边跑,他就慢慢放缓了脚步,打算等小偷跑到身边的时候,出其不意将他制住。

此时,巷子里的路灯亮着,巷子里虽然有很多人,然而看到了那个小偷,却都没有人敢出手,大部分都远远的看着,并没有人愿意上前帮忙。

这个社会并不缺少英雄,但是各类媒介报道的英雄,大部分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比如,见义勇为得不到失主的一句感谢话,比如,见义勇为下水救人,救了落水者,最后自己却失去了性命,或者是在这个过程中受伤了,得不到感谢的话,最后还得自己出医药费,甚至还会被某些无耻的人诬赖,比如南京的徐老太案子。

正是因为种种原因,造就了很多人在见义勇为之前,会有心理负担,尽管部分人也会有这个念头,可是在事到临头的时候,想一想还是放弃了,更有大部分人,本来就信奉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原则,造就了见义勇为事件的逐步递减,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实。

而前段时间,林轩甚至看到了,只是在路上扶一个被车子撞倒的老人之前,都要让他或者她,亲自写下一个声明,说不是扶我的人把我摔倒,而是另外的人开车把我撞倒,事故责任完全不在帮我的人,而那个愿意帮他的人才敢动手把老人扶起来的事情。

这些念头在脑海里转了一下,那小偷已经冲到林轩的面前,林轩本来已经停住的身体动了动,一个箭步窜过去,直接窜到了小偷的身边,嘴里大喝道:“站住。”

那小偷跑了一段路,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来不及擦汗,他看到林轩,立即骂了起来:“妈的,滚一边去。”说着还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匕首,眼光里满是凶恶神色,还很灵活的盯着前面不远的路口。

林轩随着看了一眼,发现那边是一个巷子口,那是通往商业街的小路,只要这厮进入了商业街,现在那里面最起码有好几千人,一个小偷进了里面,无异于鱼入大海,想要找他可就难了。

林轩嘿嘿笑了一下,轻描淡写的说道:“放下你的匕首,把东西交出来。”

“我交你妈。”小偷听到了后面失主的脚步声,更怕林轩出手,会引来其他人的热血和冲动,若是很多人一起上来,他别说是三只手,就算是10只手怕也不是对手,就打算杀鸡儆猴,放倒林轩为自己搏一个出路,再震慑一下旁边的人,于是就直接持匕首扎向林轩的胸口。

一般人即便是见义勇为,看到对方露刀或者拿出其他的凶器,怕是也就要闪开了,毕竟自己的安全重要啊,然而林轩却是不怕的,他不是热血冲动的小孩子,只凭借着一时胆气支撑就上前来,他的身手给了他足够的信心,现在他的身手,打七八个这种人还是没问题,在这小偷捅来的时候,他心里一丝怯意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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