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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十五日),闽主王曦在九龙殿大宴群臣。他的侄子王继柔不能饮酒,强迫他喝。王继柔暗中把酒减少,王曦发怒,连同客将一起杀了。

'27'闽人铸永隆通定大铁钱,一当铅钱百。

'27'闽国铸“永隆通宝”大铁钱,一枚当铅钱百枚。

'28'汉葬天皇大帝于康陵,庙号高祖。

'28'南汉在康陵安葬天皇大帝刘,庙号高祖。

'29'唐主自为吴相,兴利除害,变更旧法甚多。及即位,命法官及尚书删定为《升元条》三十卷;庚寅,行之。

'29'南唐主李自从当吴国宰相以来,兴利除害,把旧的法规变更了很多。及至他自己即位当皇帝,命令执法官及尚书省删定为《升元条》三十卷;庚寅(疑误),颁布施行。

'30'闽主曦以同平章事候官余廷英为泉州刺史。廷英贪秽,掠人女子,诈称受诏采择以备后宫。事觉,曦遣御史按之。廷英惧,诣福州自归,曦诘责,将以属吏;延英退,献买宴钱万缗。曦悦,明日召见,谓曰:“宴已买矣,皇后贡物安在?”廷英复献钱于李后,乃遣归泉州;自是诸州皆别贡皇后物。未几,复召廷英为相。

'30'闽主王曦任用同平章事侯官人余廷英为泉州刺史。余廷英贪脏污浊,掠夺别人家的妇女,欺骗说是受了朝廷的诏命选取来供给皇家后宫使用的。事情被察觉后,王曦派遣御史去查究。余廷英害怕,到福州来自首,王曦责问他,将要交有关部门惩办;余廷英退出来后,贡献买宴钱万缗。王曦高兴,第二天就召见他,对他说:“宴已经买了,献给皇后的贡物在哪里啊?”余廷英又献钱给李皇后,便仍把他派回泉州了;从此各州都另备贡礼送给皇后。没过多久,又召命余廷英任为宰相。

'31'冬,十月,丙子,张遇贤陷循州,杀汉刺史刘传。

'31'冬季,十月,丙子(二十六日),张遇贤攻陷循州,杀南汉刺史刘传。

'32'楚王希范作天策府,极栋宇之盛;户牖栏槛皆饰以金玉,涂壁用丹砂数十万斤;地衣,春夏用角簟,秋冬用木绵。与子弟僚属游宴其间。

'32'楚王马希范建造天策府,楼宇的宏伟盛大达于极点,门窗栏槛都用金玉作装饰,涂刷墙壁用的朱红色的砂粉就用了几十万斤;铺盖地面用的地衣,春天和夏天用竹篾编织的席子,秋天和冬天用木棉纺织的布匹。与他的子弟及僚属游乐饮宴在其间。

'33'十一月,庚寅,葬圣文章武明德孝皇帝于显陵,庙号高祖。

'33'十一月,庚寅(初十),后晋朝廷在显陵安葬圣文章武明德孝皇帝石敬瑭,庙号为高祖。

'34'先是河南、北诸州官自卖海盐,岁收缗钱十七万;又散蚕盐敛民钱。言事者称民坐私贩盐抵罪者众,不若听自贩,而岁以官所卖钱直敛于民,谓之食盐钱;高祖从之。俄而盐价顿贱,每斤至十钱。

'34'过去,黄河南、北诸州官府私自贩卖海盐,每年可以收入钱十七万缗;又散派养蚕抱茧用的盐来搜刮民众的钱财。奏事的人上言说民众因卖私盐而犯法抵罪的人很多,不如听任他们自行贩卖,而把每年官府所卖的钱数直接用赋税形式向民间征收,叫做“食盐钱”;晋高祖听从了这个意见。转眼之间盐价立即下降,每斤只卖十个钱。

至是,三司使董遇欲增求羡利,而难于骤变前法,乃重征盐商,过者七钱,留卖者十钱。由是盐商殆绝,而官复自卖。其食盐钱,至今敛之如故。

到这时,三司使董遇想要增加超额的税赋,又难于突然改变以前的法度,便加重向盐商征税,经过这里的每斤收七钱,留在这里售卖的每斤收十钱。因此盐商私贩的便几乎没有了,而官府又恢复了自己的贩卖。但是敛收“食盐钱”,却至今照征如故。

'35'闽盐铁使、右仆射李仁遇,敏之子,闽主曦之甥也;年少,美姿容,得幸于曦。十二月,以仁遇为左仆射兼中书侍郎,翰林学士、吏部侍郎李光准为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并同平章事。

'35'闽国盐铁使、右仆射李仁遇是李敏的儿子,也是闽主王曦的外甥;年纪轻,容貌长得美好,受到王曦的宠幸。十二月,任用李仁遇为左仆射兼中书侍郎,另任用翰林学士、吏部侍郎李光准为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二人都委授同平章事。

曦荒淫无度,尝夜宴,光准醉忤旨,命执送都市斩之;吏不敢杀,系狱中。明日,视朝,召复其位。是夕,又宴,收翰林学士周维岳下狱。吏拂榻待之,曰:“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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