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部分 (第1/4页)

,何故猥自发舒!以三者揆之,殆非人情,疑有所迫切,过误失言,文吏蹑寻,不得转移。萌牙之时,加恩勿治,上也。既已按验举宪,宜及王辞不服,诏廷尉选上德通理之吏更审考清问,著不然之效,定失误之法,而反命于下吏,以广公族附疏之德,为宗室刷污乱之耻,甚得治亲之谊。”天子由是寝而不治。

'6'梁王刘立骄横放纵,没有节制,甚至一天之内犯法十一次。梁相禹奏报说:“刘立对外戚抱有怨恨,恶言相加。”主管机关追查验证,由此揭露出刘立与姑妈刘园子通奸乱伦的丑事。奏报说:“刘立有禽兽行为,请求处以死刑。”太中大夫谷永上书说:“臣听说,依照礼仪,天子要在门外修建屏障之墙,是不想直接看见外面的情景。帝王的本意,是不愿窥视别人的闺门隐私,窃听人家在内室的谈话。《春秋》为亲者讳言过失。而今梁王年少,疯癫病颇厉害,最初追查验证的是对外戚恶言相加的事,既然无事实证据,却又转而揭露闺门隐私,已不属原本指控的内容了。梁王的诉辞又不承认,用鄙陋的手段勉强弹劾刘立,附会罗织一些难以查明的事,仅仅以片面之辞定罪,对国家的治理是无益的。玷污宗室,把内部淫乱的恶行,披露宣扬于天下,这不是为皇族掩饰过失,为朝廷增加光彩,彰明圣德之风化的作法。我愚昧地认为,梁王年少,而姑母年长,两人年龄不相当;以梁国的富裕,足可以用金钱厚聘美女,罗致妖艳;姑母也有耻辱之心,追查者本来是追问诟骂外戚的事,她为什么胡乱揭发起自己的乱伦之事呢?从这三点揣测,通奸之事,恐怕不合人情。我怀疑供词是在逼迫的情况下,讲错了话,文吏抓住不放,顺此穷追,使供词没有回转的余地。在事情还处于萌芽之时,请陛下开恩,不要处治,这才是上策。既然已对此事进行了追查验证,打算依法处理,那就应以梁王对罪状不服为理由,下诏命令廷尉挑选道德高尚、通情达理的官员,重新审理,详加讯问,公布查不属实的结论,确定当初审理的失误,反过来将梁王清白的情况交给有关官员处理,以推广使疏远的皇族亲附的美德,洗刷宗室被诬蔑的耻辱,从而符合处理亲属关系的原则。”成帝于是把此案搁置,不予处理。

'7'是岁,司隶校尉蜀郡何武为京兆尹。武为吏,守法尽公,进善退恶,所居无赫赫名,去后常见思。

'7'这年,任命司隶校尉、蜀郡人何武为京兆尹。何武做官吏,奉公守法,引进良善之人,斥退邪恶之辈。在位时虽没有赫赫名声,但离开后,常常被人怀念。

元延元年(己酉、前12)

元延元年(己酉,公元前12年)

'1'春,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1'春季,正月,己亥朔(初一),出现日食。

'2'壬戌,王商复为大司马、卫将军。

'2'壬戌(二十四日),再次任命王商为大司马、卫将军。

'3'三月,上行幸雍,祠五。

'3'三月,成帝前往雍城,祭祀五。

'4'夏,四月,丁酉,无云而雷;有流星从日下东南行,四面耀耀如雨,自晡及昏而止。

'4'夏季,四月,丁酉(初一),天空无云而响雷声。有流星从太阳下面划过,直奔东南而去,光辉照耀四面天空,象在下星雨,自从傍晚申时直到天黑才停止。

'5'赦天下。

'5'大赦天下。

'6'秋,七月,有星孛于东井。

'6'秋季,七月,有异星出现于井宿。

上以灾变,博谋群臣。北地太守谷永对曰:“王者躬行道德,承顺天地,则五征时序,百姓寿考,符瑞并降;失道妄行,逆天暴物,则咎征著邮,妖孽并见,饥馑荐臻;终不改寤,恶洽变备,不复谴告,更命有德。此天地之常经,百王之所同也。加以功德有厚薄,期质有修短,时世有中季,天道有盛衰。陛下承八世之功业,当阳数之标季,涉三七之节纪,遭‘无妄’之卦运,直‘百六’之灾厄,三难异科,杂焉同会;建始元年以来,二十载间,群灾大异,交错锋起,多于《春秋》所书。内则为深宫后庭,将有骄臣悍妾、醉酒狂悖卒起之败,北宫苑囿街巷之中、臣妾之家幽闲之处徵舒、崔杼之乱;外则为诸夏下土,将有樊并、苏令、陈胜,项梁奋臂之祸。安危之分界,宗庙之至忧,臣永所以破胆寒心,豫言之累年。下有其萌,然后变见于上,可不致慎!祸起细微,奸生所易。愿陛下正君臣之义,无复与群小黩宴饮;勤三纲之严,修后宫之政,抑远骄妒之宠,崇近婉顺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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