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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章帝将侍中会稽人郑弘任命为大司农。以往,交趾州所属的七个郡向京城输送贡品,全都经东冶渡海运来。海上风浪颠簸,航程艰险,不断发生船沉人亡的事故。于是郑弘上书,建议开辟零陵、桂阳的山道。自此,从交趾到内地畅通无阻,这条路便成为常用的干线。郑弘在任两年,节省了亿万经费。当时全国大旱,边疆又有警报,人民粮食不足,但国库充实,积存的物资很多。郑弘还上书提出应当免除若干地区的进贡,减轻徭役开支,以利于饥民。章帝采纳了他的建议。

元和元年(甲申、84)

元和元年(甲申,公元84年)

'1'春,闰正月,辛丑,济阴悼王长薨。

'1'春季,闰正月辛丑(十五日),济阴悼王刘长去世。

'2'夏,四月,己卯,分东平国,封献王子尚为任城王。

'2'夏季,四月己卯(二十四日),分出东平国部分封土,将前东平王刘苍之子刘尚封为任城王。

'3'六月,辛酉,沛献王辅薨。

'3'六月辛酉(初七),沛献王刘辅去世。

'4'陈事者多言“郡国贡举,率非功次,故守职益懈而吏事寝疏,咎在州郡。”有诏下公卿朝臣议。大鸿胪韦彪上议曰:“夫国以简贤为务,贤以孝行为首,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绰优于赵、魏老,不可以为滕、薛大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锻炼之吏,持心近薄。士宜以才行为先,不可纯以阀阅。然其要归,在于选二千石。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矣。”彪又上疏曰:“天下枢要,在于尚书,尚书之选,岂可不重!而间者多从郎官超升此位,虽晓习文法,长于应对,然察察小慧,类无大能。宜鉴啬夫捷急之对,深思绛侯木讷之功也。”帝皆纳之。彪,贤之玄孙也。

'4'许多人上书指出:“各郡、各封国举荐人才,多不依据功劳大小,因此官吏越来越不尽职,办事效率日趋低落,其责任在于州郡官府。”章帝下诏命令公卿大臣对此进行讨论。大鸿胪韦彪上书说:“朝廷以选拔贤才为职责,而贤才则以孝顺父母为第一要务。因此,要想得到忠臣,就必须到孝子之门访求。人的才干、品行很少能够兼备,所以孟公绰能轻松胜任晋国赵、魏两家的家臣,却做不了滕、薛两国的大夫。忠孝的人,心地较为仁厚;而干练苛刻的官吏,性情较为凉薄。选拔人才,应当首先考虑才干品行,不能只根据资历,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二千石官的选用。如果二千石官贤能,那么他所举荐的必定都是人才。”他还上书说:“朝廷的机要在尚书,尚书的任命,岂能不慎重!然而近来尚书多由郎官升任,他们虽然通晓法令条文,擅长应对,但这只是一点小聪明,多没有处理大事的才能。虎圈啬夫曾敏捷地回答文帝的询问,但张释之认为不能因此而予以提拔;绛侯周勃质朴而不善于辞令,却建立了不朽的功勋。圣上应当借鉴史事,三思而行。”章帝将他的意见全部采纳。韦彪是韦贤的玄孙。

'5'秋,七月,丁未,诏曰:“律云:‘掠者唯得榜、笞、立’;又《令丙》,棰长短有数。自往者大狱以来,掠考多酷,钻钻之属,惨苦无极。念其痛毒,怵然动心!宜及秋冬治狱,明为其禁。”

'5'秋季,七月丁未(二十三日),章帝下诏:“汉律规定:‘拷问犯人只许使用以下手段:杖击、鞭打、罚站。’此外,《令丙》对刑棍的长短有具体的规定。自从先前大狱兴起以来,审案拷问多采用残酷的方式,诸如铁钳锁c颈、锥刺肌肤之类,真是惨痛无比。想到毒刑的苦楚,令人恐惧而心惊!今后应当等到秋冬两季再审理案件,并明确规定禁止事项。”

'6'八月,甲子,太尉邓彪罢,以大司农郑弘为太尉。

'6'八月甲子(十一日),将太尉邓彪免官,任命大司农郑弘为太尉。

'7'癸酉,诏改元。丁酉,车驾南巡。诏:“所经道上州县,毋得设储。命司空自将徒支拄桥梁。有遣使奉迎,探知起居,二千石当坐。”

'7'八月癸酉(二十日),下诏改变年号。八月丁酉(疑误),章帝到南方巡视。下诏说:“沿途所经各州、各县,不得事先积蓄用品。命司空自带工人修架桥梁。若有派遣使者接驾,打探行踪动静的,要向郡太守问罪。”

'8'九月,辛丑,幸章陵;十月己未,进幸江陵;还,幸宛。召前临淮太守宛人朱晖,拜尚书仆射。晖在临淮,有善政,民歌之曰:“强直自遂,南阳朱季,吏畏其威,民怀其惠。”时坐法免,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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