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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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初,朝廷集议,因州郡之间互相勾结,徇私舞弊,于是制定法律,规定有婚姻关系的家庭,以及两州的人士,不得互相担任负责督察对方的上官。到现在,更制定“三互法”,禁忌更加严密,朝廷选用州郡等地方官员时非崐常艰难。所以,幽州、冀州的刺史,职位空缺很久,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来接任。于是蔡邕上书说:“我俯伏观察,幽州、冀州故土,本来是盛产铠甲和骑马的地方,连年以来,遭受兵灾和饥馑,逐渐使得两州的物力和财力损耗殆尽。而今两州刺史职位长期空缺,官吏和人民都延颈盼望。可是三公推荐的人选,却长期不能确定。我深感奇怪,打听原因何在,据有关官吏回答说,是为了避免‘三互法’。其他十一州也都同样存在禁止‘三互法’的问题,非独这两州应当禁止而已。此外,这两州的人士,有的又因受年资的限制,狐疑不定,拖延时间。结果,使两州刺史的职位长期空缺,万里疆域一片萧条,没有人去管理。我认为,‘三互法’不过是最轻微的禁令。而今只要利用朝廷的威权,申明国家的法令,即使是两州的人士互相交换担任刺史尚且畏惧,不敢结党营私,何况还有‘三互法’的限制,又有什么嫌疑?过去,韩安国拔起于囚徒之中,朱买臣出身于微贱家庭,都是因为他们的才能胜任,才被派回他们出身的本郡、本封国为官,难道还要顾及‘三互法’的禁忌,受这种非根本制度的束缚?我希望陛下对上效法先帝,撤消最近制定的‘三互法’禁令,对于各州刺史,凡是才能可以胜任的,应该及时任命和调换,不再受年资、‘三互法’的限制,使之成为定制。”朝廷不肯听从。

臣光曰:叔向有言:“国将亡,必多制。”明王之政,谨择忠贤而任之,凡中外之臣,有功则赏,有罪则诛,无所阿私,法制不烦而天下大治。所以然者何哉?执其本故也。及其衰也,百官之任不能择人,而禁令益多,防闲益密,有功者以阂文不赏,为奸者以巧法免诛,上下劳扰而天下大乱。所以然者何哉?逐其末故也。孝灵之时,刺史、二千石贪如豺虎,暴殄民,而朝廷方守三互之禁。以今视之,岂不适足为笑而深可为戒哉!

臣司马光曰:叔向曾经说过:“国家行将灭亡,法令规章一定繁多。”圣明君王治理国家,谨慎选择忠良贤能加以任用。无论是对朝廷和地方的臣属,凡是有功的加以奖赏,有罪的则加以诛杀,没有任何偏袒。法令规章并不繁多,却能做到天下大治。为什么会如此?是因为抓住了治理国家的根本。等到国家行将衰败灭亡之时,文武百官不能选择合适的人才担任,各种禁令愈来愈多,防范措施也愈来愈严密。有功的因碍于条文得不到奖赏,作奸犯罪的却巧妙地利用法律,得以免除诛杀,上下劳苦骚扰,天下反而大乱。为什么会如此?是因为治理国家舍本逐末的缘故。汉灵帝时,州刺史、郡太守贪婪暴虐,如狼似虎,残害人民,无以复加。然而,朝廷却还在严格遵守“三互法”的禁令,以防止官吏结党营私。现在回顾起来,岂不正好是一场笑话,应该深深地引为鉴戒。

'3'封河间王建孙佗为任城王。

'3'封河间王刘建的孙子刘佗为任城王。

'4'夏,四月,郡、国七大水。

'4'夏季,四月,有七个郡、封国发生大水灾。

'5'五月,丁卯,赦天下。

'5'五月丁卯(初一),大赦天下。

'6'延陵园灾。

'6'汉成帝陵园延陵失火。

'7'鲜卑寇幽州。

'7'鲜卑侵犯幽州。

'8'六月,弘农、三辅螟。

'8'六月,弘农郡和三辅地区螟虫成灾。

'9'于王安国攻拘弥,大破之,杀其王。戊已校尉、西域长史各发兵辅立拘弥侍子定兴为王,人众裁千口。

'9'于阗王国国王安国攻打拘弥王国,大破拘弥军。斩杀拘弥王。戊己校尉、西域长史分别出兵援救,并帮助拥立拘弥王国送到朝廷当人质的王子定兴为拘弥王国的国王,全国的人口只有一千人。

五年(丙辰、176)

五年(丙辰,公元176年)

'1'夏,四月,癸亥,赦天下。

'1'夏季,四月癸亥(疑误),大赦天下。

'2'益州郡夷反,太守李讨平之。

'2'益州郡夷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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