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雠珊妥乘兜男卮蠹∷���4�1964年起,肖恩?康纳利在《金手指》里,通过各种身外之物,把詹姆斯?邦德塑造成一个温文尔雅的成功绅士。“香槟太温了,谁都知道喝53年的Dom Perignon不能超过8℃。”穿黑色晚礼服,打领结的詹姆斯?邦德说。这句话如同一道界限,区分了肌肉男邦德与绅士邦德,此后一干后继都延续这个路数,乔治?拉扎贝是男模花瓶绅士,罗杰?摩尔是风流绅士, 提摩西?达顿是沧桑绅士,布鲁斯南是上述集大成者。邦德还是个危险人物,但不是能把你打残的那种,而是用智商和坏笑把你的心伤透的危险。长期的绅士邦德形象总有点审美疲劳,有时候都希望出现个势均力敌的家伙把邦德揍得笑不出来,但突然一换风格,还真有点不习惯。丹尼尔?克雷格没有脸蛋,不靠智商,杀手锏是叫人喘不过气的肌肉感。他长相酷似普京,重新奔跑,扒车,按住敌人的脑袋往死里撞,你可以感慨他真够粗鲁,又没脑子,但原著的感觉就是这样儿。伊恩?弗莱明的小说《皇家赌场》是这么写的:“他有张冷酷、野兽般的脸,右脸颊被一道刀疤分成两半,烟整天叼在嘴上,一天要抽70根。”后来的小说《俄罗斯之恋》也有补充,描写邦德那棕色的眼睛、登徒子一般微翘的嘴唇、隆起的肌肉、比一般人大两倍的手……整整写了4页。这样的家伙重视男子汉气度多过重视风度,最受小青年的喜爱,老男人大部分都接受不了。

这两年一有个什么电影就喜欢说,人人心中有个《断背山》,人人心中有个《伤城》,人人心中也有个邦德呀。这位银幕英雄可以这样数字化勾勒:代号007,出道45年,6次易容,使用过13种甜言蜜语,至少泡过20多个不同肤色的绝色美眉,依仗30多种小到钢笔到大到汽车等暗器装备,19次拯救地球和人类,先进事迹报告会截止目前全球推广21次,至少有20亿人次目睹过其风采,有34部长篇和8个短篇的小说以其为主人公。这么多数字依然没法破译邦德的性格密码,他不过是个银幕玩偶,看完聊作谈资,三、五年后说不定又厌倦了丹尼尔?克雷格的心狠手辣,强烈呼唤新锐绅士的出现。

不过不论风格怎么变,名牌代言人的身份变不掉。小说《皇家赌场》说邦德最喜欢宾利车,喝马提尼是是3份琴酒,1份伏特加,半份Kina Lillet法国开胃酒,加冰,要摇不要搅,再搁一长条柠檬皮。电影拍下来,车子由宾利换成了阿斯顿?马丁,又换成宝马,又换回阿斯顿?马丁,那个著名的马提尼配方也变来变去,伏特加原来是Finlandia牌的,现在又换成了斯米诺。倒有几个财大气粗的品牌始终如一,欧米茄的手表,Brioni礼服,从布鲁斯南穿戴到丹尼尔?克雷格。索尼首次染指邦德片,情不自禁地打上了“索尼制造”的烙印,索爱手机,VAIO笔记本电脑,BRAVIA液晶大电视,索尼说借此良机要把007打造成个平民间谍偶像,开着一辆没有GPRS定位系统的福特车出场,用有定位功能的索爱手机指路再好不过啦。

《皇家赌场》第一次在国内院线上映,主角导演都来了,首映现场却怎么看都不像个电影发布会。左边看BRAVIA的红,右边看喜力的绿,对面是斯米诺伏特加的黑。与众多IT记者,美食美酒记者,钟表记者一同走出电影院,有人说:威尼斯那么漂亮的地方拿个VAIO笔记本实在太煞风景;还有人宣布最喜欢那句台词:“你戴劳力士?”“不,我戴欧米茄。”我脑子里还在放小电影,同样是被拷打,1967年的伍迪?艾伦接受的是脑电波刺激的头脑拷打;1999年的布鲁斯南接受的是苏菲?玛索的香艳拷打;丹尼尔?克雷格干脆脱掉衣服,承受货真价实的肉体折磨。这几个邦德我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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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侠变黑记

2006年冬天,《蜘蛛侠》的东家Marvel ics漫画公司推出新系列漫画《蜘蛛侠:统治》,讲的是35年后的纽约被暴虐市长统治,已经退休的蜘蛛侠重出江湖。年迈使他乖戾,跟不上时代又显得愚蠢,不是正义向邪恶宣战,而是黑对黑。老年英雄除了辱没公共使命,私生活也一团糟:玛丽?简,蜘蛛侠一生的爱人,因为体内存蓄了英雄有放射性的精液得癌症死了。

《蜘蛛侠:统治》是对蛛蛛侠黑暗面的首次探索,当然很快被震惊的蜘蛛侠迷给叫停了。本来想仿效1986年蝙蝠侠系列漫画《黑骑士归来》的成功:老年蝙蝠侠变成个偏执狂,被老年超人制服捉拿。这两位英雄的暮年倒不出人意料。超人诞生于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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