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1/4页)

。作为一个正直而且有能力的官员,夏元吉自然希望解决那些弊端。然而由于知识面的局限,夏元吉根本就想不到这些方法。虽然有些内容夏元吉未必完全理解,而少数思路他也并不是很赞同,但在阅读思考的过程中,夏元吉仍然陷入了如痴如醉的状态之中。夏元吉眼都不眨地看着,时而长吁短叹,时而拍案叫绝。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轻轻放下那摞纸,用微微颤抖地声音自言自语道:“圣上真乃神人也!”

朱棣在这摞纸上写的主要是役法改革的内容。

所谓役,是指徭役。明朝徭役有里甲正役、均徭和杂泛差役,再加上驿传,四者被合称“四差”。其中以里甲为主干,以户为基本单位,户又按丁粮多寡分为三等九则,作为编征差徭的依据。所谓的“丁粮”,其中“丁”是指十六至六十岁的合龄男丁,而“粮”则是指田赋。徭役制的实行,以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广泛存在及地权相对稳定为条件。每个朝代之初因为之前历经战乱的缘故,会有大量的荒地,因此很容易有产生大量的自耕农——只要开国皇帝不太蠢,而外部环境又不太恶劣,每个朝代一开始都会有一段社会秩序良好、经济稳定发展的黄金时期。

然而令历朝历代有识之士无奈的是,随着经济的复苏,土地兼并就会越来越严重,而地权也会高度集中。仅此倒也罢了,问题是官绅包揽、大户诡寄、徭役日重会造成大量农民逃徙,将导致徭役制度遭受严重破坏。

朱棣对役法进行的改革可以用简单的一段话来概括。

将各州县原来的田赋、各种徭役(按户、按丁、临时的)、各种杂税全部折成银两,统一编派到田亩上,按田亩征银,随夏、秋两税一起征收。其中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只是部分分摊到田亩上,另一部分则分摊到人丁上。

之所以要改徭役为缴纳货币,其主要原因在于劳役无法量化。赋与役的征收及解运期间彼此不一致,而赋内各项与役内各项,其征解期间多亦不同。主持征收及解运的人员,也往往不是同一个人,而是由各种不同名义的人员去分别地负责。如此一来,就很容易滋生官吏的**。

“税收制度越简单越好”这句话虽说有绝对化的嫌疑,但毫无疑问,将税收制度简明化,既可以减轻税收成本,又可以减少官吏从中舞弊的机会。虽说朱棣并不打算迁都北京(永乐皇帝之所以迁都北京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北方领土的完整,而朱棣准备向海外发展,因此若迁都北京则无法满足其战略目的),但是南粮北运的局面却是无法改变的。也就是说,想要维护北疆领土的完整,必然会有大量钱粮运输的现象产生。过去运送钱粮属于百姓的徭役负担之一。各项钱粮皆有它指定的输送仓库,又大都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运输距离的远近不同,时间缓急也不同。所以,官吏很容易从中舞弊——假设张三行贿,官吏便可以将缓项以及较近的运输任务指派给张三,使其暂不起解或只是负担费力较少的解运任务;而李四不行贿,官吏则可以指派急项以及较远的运输任务给李四,并且逼迫李四及早起运,进而借机侵欺勒索。

将解运事宜由民间自理改为官府办理后,这样的弊端自然而然就会消失。

役法改革的核心思想便是各项赋役普遍地用大明宝钞折纳。想要税收完全货币化,当然不能仅仅只是田赋货币化——田赋、徭役,一个都不能少。

将民众之役折成现钱来征收,国家反过来逐步提高钱币生产,这样税收中不断增加的对货币的要求便可以抵消潜在的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流通领域内货币的增加,又可以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所以说,税收实现货币化是再好不过的政策了。

夏元吉不是穿越者,不知道朱棣的思路主要是抄袭后世的一条鞭法,因此对朱棣惊为天人。其实按后世的评价,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还不够彻底,因为一条鞭法仍然保留了部分徭役。真正彻底减轻贫民负担的,其实应该是雍正的摊丁入亩。

按阶级斗争的观点看,封建社会的皇帝是地主阶级的代言人,所做所为均是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显然是正确的:如果朱棣穿越后身份只是一个雇农,当然会希望国家实施摊丁入亩,完全取消人头税。然而朱棣如今的身份是皇帝,立场不同,想法自然也就不同。当然,朱棣之所以仍然保留人头税,倒也不是出于阶级立场。雍正的职业同样是皇帝,也没见后世学者认为雍正叛变了地主阶级的立场——朱棣这么做,其实是为将来殖民做准备。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性。就迁移习性而言,汉民族的乡土观念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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