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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挥鞭抽打学生�维护清白我怒上法庭(1)

1998年4月1日,我和邓世祥在广州王圣堂历险并经历九死一生后,不久,我们又一起共同经历了一场轰动广东省内外和港澳地区新闻界、并引起羊城广大市民众所瞩目的新闻官司。在这场发人深省而又耐人寻味的民事纠纷中,我因为帮助一位头部被女教师打伤的小学生而遭受校方诬陷,忍无可忍之余,我愤怒地拿起了法律武器,将对方告上法庭,成为了一名原告;与此同时,我也成为了这场新闻连环官司中的一名被告!这也是广东省迄今为止,首宗新闻记者状告采访对像的新闻官司。 事情还得从1998年5月21日说起。这天下午4时许,连续放晴一个月的羊城突然下起一场少见的雷阵雨,当我百无聊赖地坐在报社办公室里翻阅当天几份报纸时,办公室的电话突然响起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读者向我举报,称在海珠区的金雁小学,有一年仅8岁的小学生被一名女教师用教鞭打伤头部,当时流了好多血,致使他至今不敢上学,身心都受到了较大伤害,但校方对此一直漠然视之。希望报社能前往采访,并给予曝光。这名热心读者最后为我留下了受伤学生家长蔡景表的传呼号码,并一再叮嘱我尽快与当事人联系。 此时已距“六一”国际儿童节只有九天时间,在这个令天下所有孩子翘首以盼的节日来到之前,竟然有女教师在课堂将自己的小学生打得头破血流便不敢再来上学!我赶紧拨通了受害小学生家长蔡景表的传呼。

老蔡在电话里对我说,他平时很爱看《南方都市报》,也对我的名字很熟悉,是我的一名忠实读者,所以就托人打电话找我,希望我能尽快赶过去采访。接完电话后,我当即将此事告诉了采访部主任任天阳。他一听,也认为这是一条很好的社会新闻,便赶紧让我前往采访,回来后就写稿,千万不要被其他报纸抢走了。 当我抵达老蔡的租住屋时,令我深感意外的是,原来老蔡的家不仅与我同住客村,竟都在濒临珠江边的大江宛一排民居中,距离我的租住房仅仅相隔三条小巷子。在1997年底至1998年元月份,为了暗访客村的庞大卖淫群落,我曾无数次从老蔡家门前经过,但由于我们那时彼此不认识,自然也就无像相识。 当我冒雨来到老蔡家中时,已是下午两点多钟了。经交谈,我了解到这对打工夫妇一家的大略情况:他们生有三个子女,老大今年已十六岁了,由于家中贫困,小学刚毕业就辍学出来跟随父亲在各地的建筑工地做泥工,每月挣三五百元,和父母一起养家糊口并供弟妹上学。老二蔡朝林,今年已十二岁,现在正读三年级,而且和弟弟小朝林同在金雁小学就读。小朝林是老蔡夫妇最小的孩子,也是他们全家的掌上明珠。由于家乡太穷,加上小朝林是属于超生的孩子,为了躲避计生部门的罚款,一家人于两年前从濂江举家搬迁到广州,老蔡和大儿子在老乡的介绍下进了海珠区一家建筑工地做工,父子两人每月收入加起来也只有一千元左右。蔡的妻子没有文化又无一技之长,也不会说普通话和广州话,和当地人交流都有困难,至今没能找到一份工作。全家五口全靠老蔡父子每月800多元工资生活,仅房租每月就得付500元。尽管处境异常艰难,老蔡夫妇还是特别希望孩子能像其他人家的孩子一样上学读书,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可是,在外来人口有数百万的广州,他们这样的外来工,要想让自己的孩子上学读书实在是太难了,他们一无广州户口,二无充裕的金钱,自然是上不了那些动辄数万元的贵族学校。直到去年初,老蔡夫妇听一位老乡介绍,称位于洛溪大桥附近有个金雁小学,是一家新办不久专门招收外来工子弟的学校,学费相对便宜,而且无须各种证明材料,只需每学期按时交纳有关费用就行了。老蔡夫妇很高兴,尽管学费也不算低,但毕竟孩子们能在广州的学校上学了哇!他们勒紧裤带,咬着牙将11岁的女儿和8岁的小儿子一起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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