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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致电《南方都市报》有关领导人,并然诬告我在采访时曾企图敲诈勒索10万元未遂! 金雁校方在这些四处散发的诬告信中称,〃《南方都市报》记者石野及其编辑部某些人利用手中掌握的新闻权力,为所欲为,制造新闻,欺骗社会,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对于这种恶劣的老师打学生之事,校方只淡描轻写地称,“……学校一位年轻女教师因一位一年级学生违纪而采取了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把学生从座位上拉出来要他承认错误,不幸正碰上了放在教坛上一把铝尺子的锐角,刮伤了头皮沁了血(医院检查诊断为头皮裂伤)。事发后学校立即召开行政会议,对该教师作出严肃处理,并由学校数名领导带着女教师上门向家长赔礼道歉,赔偿了该生家长带孩子上医院医疗检查、交通费、餐费、误工费等共500余元。”他们诬称……不想无业游民石野(家长的朋友)一手策划,教唆家长向学校提出无理要求:一是赔偿10万元巨款,二是要学校把该学生转到公立小学就读,由学校负责其入学赞助费及1…6年级全部费用。此人还先后冒充为《南方都市报》政法部、《羊城晚报》###记者企图对校长施加压力,并以把事情登报来要挟学校就范……〃 我见他们如此公然篡改事实,编造谎言,还一再诽谤我因敲诈金雁小学10万元未遂才一手炮制此篇假新闻……”。这真是可忍,孰不可忍?! 同时,我还获知,金雁小学不仅多次向《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广东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告我的黑状,而且还将相同的材料送往《羊城晚报》、《广州商报》及香港有关媒体。我不由愤怒了!我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清白,捍卫自己的尊严,用法律武器来讨一个说法! 与此同时,编辑部同仁们对于金雁小学的鄙劣行径愤慨之余,对我不畏阻力勇于为弱者伸张正义的行为表示赞赏。在报社领导、编辑部及采访部几位热心同仁的支持和帮助下,6月7日,(星期日农历五月十三)这天,《南方都市报》头版头条,以数十万羊城读者广为瞩目的特大号标题《金雁小学公然诬告 本报记者愤起反击》(副题为:《女教师抽鞭抽打学生 一波未平又起一波》)向全社会披露了金雁小学诬陷记者,记者被迫利用法律武器愤而反击的新闻。

《南方都市报》展开强烈的声援攻势,金雁小学校方同时也紧锣密鼓地行动,他们变本加厉炮制了大量诬陷诽谤材料四处散发。 &nbsp&nbsp。 最好的txt下载网

女教师挥鞭抽打学生�维护清白我怒上法庭(4)

对此我已是付诸一笑。但是我没有预料到,这场善恶黑白的较量仅刚刚开始,还会有更大的风暴在后头。 6月8日早上,正是《南方都市报》于头版刊登出金雁小学公然诬告记者有关新闻后的第二天,我正在报社准备起诉材料,一位忠实读者谢崇宣突然急急忙忙致电办公室,称今早《广州商报》有篇题为《〃贫民〃学校被敲10万元竹杠》的新闻,其言辞偏袒之心昭然若揭,直指我敲金雁小学10万元竹杠! 我从老谢手中拿到这份当日《广州商报》,第四版下方,我看到这篇题为《〃贫民〃学校被敲10万元竹杠》的所谓报道。我强压着心头怒火读了一遍,这个名为李树森的记者在此篇千余字文章中,竭尽胡编乱造之所能,不仅一边倒向着校方,歪曲小朝林被打事实,还完全采纳金雁小学诽谤之说,故意捏造事实大加发挥,对我进行歹毒的人身攻击,严重侮辱了我的人格和职业操守。 我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金雁小学有关责任人及为虎作伥的《广州商报》和无良记者李树森讨一个说法! 我停下手头所有工作,通过不同途径搜集到了校方诬陷和诽谤我的材料,连同那份胡编乱造的《广州商报》,受邀与广州市司法局著名专职律师朱小斌见面。朱律师看完所有材料后,十分震惊。他明确指出金雁小学有关责任人的所作所为已切实侵害到我的合法权益,严重触犯了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他分析,金雁小学的有关责任人邵海强、区宝琼、梁禧颜等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颠倒黑白等诬陷行径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广州商报》及李树森的行为不仅是助纣为虐,而且也完全丧失了一个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恶意编造虚假新闻造谣中伤同行,同样也严重侵害了我的名誉权。为了依法维护新闻记者舆论监督 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我理应向人民法院提出有关诉讼请求。 朱小斌律师说:记者依法进行舆论监督,发表客观报道,批评落后和丑恶现像是一项受法律保护的权力。作为被批评的对像,对待舆论监督应虚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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