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1/4页)

ǎ�灾な涤赫�略崾钡降子型肺尥罚�衷冢�铱啥涎裕�赫�昴估锏氖�澹��侨����耐仿�绫缓腽�筒茴勆栈�苫伊恕�

再回到凡例解读。上段末提到“其中弘多寄名,题书死矣,指《红楼梦》”。即指弘皙逃亡时,竟带走一套《红楼梦》,并且弘皙还在书上题了字。这与我此前的判断是一致的。我先将凡例最后的八句诗解读出来,读者就明白了。解读方法是:将第一句首字“浮”,接末句尾字“常”,再谐音倒读。

原诗: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解读:【笏常询补苦,立誓连是书,时借来看,字字怅恨饱,知情由,更重恨帝,袖弘言,漫谈皇今蒙裔,竟孤庙,饭桶般。迁徙北,藏山中,都话皙甚忙,奔苦甚,作甚?】

曹寅这段话明确告诉我们:儿子曹顒对雍正恨之入骨,便是代父续书之起因。他和弘皙都事一条路上的人。两人经常在一起讨论这本书。在北徙途中,弘皙不忘带着《红楼梦》,可能他也曾有过续写的冲动和欲望,可他毕竟是行武中人,根本没有时间去写,最后没活多久又死去,那部文稿却永远藏在山中,不知下落。

“藏山中,都话皙甚忙,奔苦甚,作甚?”曹寅短短几个字吐露,弘皙带走的那套《红楼梦》,与康熙的那个残本一样,多半遗失于民间了。他成了第二个弘普。他题过字,但没有续写,这是一条版本流传最可靠的重要线索。如果后来那套藏在山中的书被人发现,获得者极有可能是纳尔苏家族里的人。那时彭福在朝廷任职,算是曹寅亲属里面唯一在朝廷政位的人。可惜弘皙死亡不久,彭福和父亲纳尔苏先后于乾隆十二年和十四年死去,我们无法知道这个稿本的最终下落。由于我辈无缘充分享用研究资料,也没有机会瞻睹各类版本原貌。抑或传世,也不知道弘皙带走的那套《红楼梦》,属于何种版本范畴。

再回到凡例解读,请看下面三段话的谐音倒读:

原文: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解读:【烨养子四十八,西男东弃,彼特尊为种矣,当应帮之至,天该烨享,防于继,左右不是。禁中曰:贼剿寇藏家。子愚儿腐父如贩,臣子固宠,则贱子莫避。人文在案,常写反中书。】

原文: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解读:【烨均补齐,未得不见者,则死外遇赦,了却死,最终归虚。故总归愚矣,作死字书词。】

原文: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解读:【背不起,我得不忧耶,上旨听诏,突禟幕避之,顒儿泄矣,敢不撕?盖出,待毙矣,雍略知者,禛超用补,得补又还廷,朝舍干,赶补书词。】

上述三条凡例,曹寅将写《红楼梦》的理由和动机阐释得清清楚楚,第一条说康熙传位失误,导致父子人心向背,宫廷生乱。其中“贼剿寇藏家。子愚儿腐父如贩”是当时对康熙末年政局最生动的概括,最贴切的写照。书中明说“此书不干涉朝廷”,暗地却承认,《红楼梦》是一部讽喻时政的“反书”。

第二条和第三条,才是曹寅著书的主要动因,那就是自己因补空而陷入屈枉之灾。康熙朝发生的事,到雍正朝还在追究,不但不了结,反而变本加厉,借故陷害,这样做的人又恰恰是向曹寅借过钱的胤禛,他在做皇帝之先,不知曾受过曹家多少恩惠,现在恩将仇报,自然天地不容。故曹氏父子报仇泄恨之后,还要作这“死字书词”,以告天地神灵,人神共鉴。一证自己清白,二警世人,做人作事,要无愧于天地良心。下面解读凡例正文。

原文: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蒙侧批:何非梦幻,何不通灵?作者托言,原当有自。受气清浊,本无男女之别。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