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部分 (第1/4页)

我们只是把税收承包出去。司法权还在我们手里,税收的最终裁判权还在我们手里。也就是说:任命他们的权利在我们,撤换他们的权力也在我们。除了法律之外,我们可以明文规定:在什么情况下我们维护包税商的承包权,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剥夺承包权,重新将包税权转售。一旦包税商失去承包权,预先给我们缴纳的承包款我们并不退还。

商人是追求利润的,为了避免失去包税权,他们只能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在我们划定的框架内,精心经营城市。这样,我们不具体参与征税过程,百姓的怨恨不在于我们,而我们却能随时随地的行使对税收的监督权,撤换权。”

士匄再问:“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刚才说,只要下功夫经营城市,承包商们总会有收益,如果这收益太大了,岂不便宜了那些奸商?”

赵武回答:“谁投资谁受益,天经地义。我们已经拿了好处,总要给别人留点汤水吧?再说,我们大可每年年底,根据全年的税额,重新调整下年的承包额。或者以某个额度承包出去,却要确定一个承包期限,到了期限,再用新的承包额,重新进行招商,让商人们竞争承包。”

士匄拍拍手,叹息“赵氏能够在短短时间内重新崛起,不是毫无原因的啊!我没问题了,其他人还有问题吗?”

魏绛笑着补充:“我原本以为自己的战时经济计划,能让国内集中所有力量赢得战争。但现在看来……武子刚才说的,其实我并没有完全听懂,但我知道一件事:我晋国第一经营能手,还是赵武子。他认为此事可行,我既然不懂,那就由他折腾吧!”

其余正卿对魏绛这话一起点头,悼公笑着做“结案陈词”:“商税与农耕的事情,寡人都交给司徒赵武子了,看来赵武子干得很不错。今年年底,我们会拿到部分城市的全年税款。明年年初,全国税收都承包出去,我们会预先拿到全国的当年税款。如此,这场战争,我们只要坚持到年底,明年,我们就可以用两年的税款打一场大仗(其中包括部分城市当年税款,以及预先拿到的全国第二年包税款)。武子的计划我很满意,照此实施吧!只是武子啊!你现在的精力似乎全在商业上,但寡人记得你家的垦荒工作做得不错,司徒这个职务,除了商业还有农耕,武子还要在农耕事务上多费点心,国家现在缺粮啊!”

乱了,一场讨论出兵的政治局会议,成了赵武的个人表演。如今,表演完毕的赵武准备鞠躬告退,他边撤边解释:“做什么事都要先有钱。我改革货币,改革收税制度,都是为了让国家先有充足的资金准备。然后,有多少钱办多大事。明年春耕,国家能在农业上做出多大努力,取决于诸位在战争之外,给我剩下多少资金。”

荀偃站起身来相送赵武,他偷笑着说:“小武,我们无论是决定今年出征,还是明年,都似乎轮到你家新军当先出战了。你出战前,可要把后续工作安排好啊!”荀偃这句话,彻底打消了赵武因获得甲氏新领地而带来的欢乐,他仰脸向天,郁闷的大喊:“战争!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出了宫城,边往家中走,赵武还在琢磨赢颂的事情。说实话,他对这事总有点感觉难以接受………为什么各家族都在交通外国,大家都对这种现象习以为常,却从来不以为这种行为“卖国”?比如这次,把自家战马卖给秦军,让赵武感觉不舒服。但齐策却认为赵武的想法不可思议,这让赵武很不舒服。

仔细推究齐策的话,猛然之间,赵武想通了。齐策的话里带着浓浓的封建意识,他的话,其实每句话背后都隐藏着三个字:所有权。赵武是赵地的领主,他对赵地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所以赵地与谁交易?交易的结果如何?收益如何?都与国君无关,所以他无需早请示晚汇报,无需恳求获得行使权力的许可………因为他已经是赵地的全权所有人了,他有决定权。也正因为如此,晋国各家族与别国、哪怕是敌国做生意,也无需别人批准。而所谓的“别人”,他们对自家领地之外的领域,没有管辖权,因此无权指责干涉。

至于说到卖战马给秦国人增强了秦军的战斗力,以至于损害了……但赵氏因此获得了粮食,同样增加了赵氏的战斗力,秦国人不觉得增加赵氏战斗力是祸害了秦国,他赵武有什么担忧的?这只是一场平等交易而已。或许,秦国人也没指望赵氏在战场上手下留情。

突然之间,习惯了“被代表”的赵武感受到了“封建”………这是一种完全的自主。一时之间,领悟了这一切的赵武很不适应。

齐策在府门口迎上来,看到赵武的脸色,他微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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