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页)

入够抵得上这期杂志的销售收入。进一步说,就算抵得上,对读者评价杂志的影响怎么算呢?

在我的经验范围内,出版人和主编永远是一对矛盾,而且这事儿恐怕很难完全摆平。一方面一个是给钱的,一个是花钱的;另一方面对出版人来说这本杂志全卖成广告才好,而对主编来说最希望的是人家说,你们杂志真好看。从职业的角度讲,主编的意思有点儿像职业经理人,所以最后当然要听出版人的。我跟洪晃打架的原因,也是因为我觉得那样上广告对杂志的损失太大,得不偿失,而一旦你的丫头有了前科,再找婆家总不如黄花闺女方便。而洪晃的思路是,有人愿意跟丫头合影,就先收一份合影的银子再说,有人要亲一下,然后再在姑娘肚皮上签个名,那也行。我们两个的分歧就在于,我觉得肚皮上的签名是洗不掉的,除非签字的是咱们女婿,否则还是再忍忍的好。而洪晃觉得,第一,未必就洗不掉,第二,就算洗不下去,将来的姑爷也未必那么介意。其实出发点都是一样的,就是盼着把闺女养成|人物嫁个好人家儿,但是在怎么教闺女方面,我们打起来了。

这个问题到现在我们俩也没完全达成一致,只能是来来看。以后这种架我们还得常打,打出来的结果往往比假模三道地商量或者叫“探讨”出来的东西更接近真理,但是更多人选择不打的原因,是接近真理的过程容易伤感情。跟洪晃打架的好处是,她不小心眼儿,只要你说得还有点道理,当时脸红脖子粗,明天见面就都忘了。再过两天甚至就成了饭桌上的笑话。这年头大家心浮气躁睚眦必报,小心眼儿的男人都一抓一大把,赶上个女人可以这么大大咧咧,确实比较难得。其实和洪晃吵架需要的主要不是勇气,是智力和判断力,就是你真的觉得自己是对的,这一点很重要。

具体到那场争论结果,是洪晃拉着美编在电脑屏幕上把那单广告比划了一下,终于放弃了。说实话,那东西放那儿实在太难看了。前面说过,洪晃对钱有强大的热情,但是她还有艺术鉴赏能力,开过画廊拍过电影自己也写东西,一句话,这个女人有脑子,所以即便有时候小不讲理,也反不出大边儿去。

下面说说洪晃的脑子和前面说过要提一提的洪晃的艺术鉴赏能力。先说艺术鉴赏能力,这个比较好说。

洪晃最早弄的一本杂志是“《I

Look世界都市》”,里面的文章我还记得一点儿。比如有一个是刘索拉的说美国爵士乐的专栏,我还见过一篇文章是说“哥特”式建筑的,而且是一篇“下”,这说明之前至少有一个“上”,弄不好还有“中”。在我见过的时尚杂志里面,这篇文章对“哥特”艺术的说法是最具专业水准的,惟一的问题是,它并不适合一本时尚杂志的调子。

我没有挤兑时尚杂志的意思,但是显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时尚杂志并不是办给有脑子的人看的。我不想冒犯读者,但我真是这么想的。如果不是白痴,谁会指望到一本时装美容杂志里接受一本正经的艺术史教育,而且还是“中世纪”的?

伊伟说洪晃(二)

现在看来,洪晃当时正沉浸在所有脑子里充满自以为是想法的艺术爱好者办杂志的误区里面:我要办一本有思想有品位的杂志,它本身就得是一个艺术品和思想家。其实真的艺术品总是好长时间都卖不出好价钱,而很多思想家终其一生都营养不良,或者孤独到老或者退而求其次找一个文盲老婆了此残生。总之,洪晃当时很丢人地拥有一个初出茅庐的艺术青年所能拥有的全部幼稚想法和理想冲动,而缺少对杂志市场庸俗本质的基本判断。

当时洪晃办的杂志没别的毛病,就是通篇都是这种“惟一的问题”。其实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洪晃也不是第一次摔跟头,我记得她讲过一个故事,起头说的是“拍电影开画廊都是千万不能干的事”,因为比办杂志烧钱多了。支持这个判断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回拍一个械斗的群众场面,把四里八乡的老乡们都拉来了,两边都举着铁锨摆好了架势站在山谷里就等开拍,山头上的摄影师突然要上厕所,把机器一架先闪了,偏赶上不知道谁和摄像不对付,成心冲着底下一嗓子“开始”,漫山遍野的老乡们立刻一声呐喊,高举锹锨锄头上满弦似的跑起来。因为和老乡们是讲好了的,每个人跑一趟就是10块钱,这边导演一看不好,赶紧举着大喇叭喊“别跑,这次不算”,但老乡们哪管那些,跑完这趟再说……这个故事让洪晃讲起来比这么写着有意思得多,说得你眼前真有万马奔腾,最重要的是洪晃说起老乡们撒丫子就跑的时候那股惟恐天下不乱的劲儿,是我见过的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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