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页)

子墨:成都公安局当时已经猜测到你的意图了。

古魁:猜测到了。

回到成都后,古魁为爆破做了周密准备。他把两辆越野车的后座拆掉用来放炸药,并精确计算了所需的炸药数量。此外,还多次测量车子从区政府大门开进地库所需的时间。他甚至在区政府对面租了一套房子,密切监视政府官员的一举一动。古魁成了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一旦他靠近区政府大门,保安就会很紧张,在对讲机里不断重复:“古魁来了,古魁来了。”有人曾开玩笑地说:“古魁到区里,全区都要紧急集合。”

政府叫律师来帮我打官司,那不是天下最大的笑话?

古魁:我测量到车从成华区政府大门口开进地下车库的时间,可能也就5…10秒钟,还看了哪里能实施,找大楼受力的地方。

子墨:应该说做过精心的准备。

古魁:确实做过,因为那是没办法,我实在走投无路了。

子墨:听说那段日子,只要你出现在成华区政府门前,保安就会非常地紧张。

古魁:到现在还是这样。我来了,保安就对着对讲机到处喊。

子墨:假设你真的炸了政府大楼,这是犯罪,你想过吗?

古魁:说句良心话,我去学爆破,想炸政府大楼,还想活吗?死人还谈得上什么犯罪吗?

子墨:你自己不想活,可是会伤及无辜,你想过没有?

古魁:我为人处世,一向都是先想别人,后想自己。什么叫“人之初,性本善”?性本善,最后成了性本恶,成了恶人,为什么?我是被逼无奈,确实没有办法。

第23节:告官“刁民”(5)

因为扬言要炸政府大楼,古魁一时间成了名人。当这个消息传得铺天盖地之时,事件却出现了戏剧化的转机。成华区政府主动找到古魁,说服他走上法庭起诉政府。区政府随即开出了优厚的条件,给他10万元作为打官司的启动资金。

古魁:成华区这个书记还是挺人性化的,说话坦诚。当时我找他,说你不解决,我真要下毒手了,哪怕你是无辜的,我也知道你无辜。他就实话实说,说这么大的数字,谁敢给你表这个态。他说你通过法律程序搭个平台,我们再通过这个平台来调解,不判,调解就行。最后政府的法律顾问来给我做工作,说打官司的费用,政府可以跟法院协调减免,律师嘛,我们帮你找。我想哪来这么奇怪的事情,你叫律师来帮我打官司,那不是天下最大的笑话?我想了想,跟他说,第一我没钱打官司。他说起诉费我们给你全免,法院院长、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区长、国土局长当时都在。我说第二打官司,我请律师,不要你出律师,你借我10万块钱做启动费。最后他们答应了。

子墨:答应之后做到了吗?

古魁:做到了,确实这么做的。

子墨:在你看来,成华区政府为什么会愿意借你10万块钱做律师费,让你来和他们打官司?

古魁:他们就是想解脱。一脚把你踢到那个地方(法庭)去。你去吧,要干什么,一动就犯法了,你找不着政府了。当时从正面看,我希望政府也是有善意地、有诚意地来解决这个问题。

整个事情的经过是否真的如古魁所说?成华区政府拒绝接受采访。但区政府法律顾问李启军曾公开表态,由于将军汽配城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因而属于非法建筑,强拆合法。但是在古魁看来;成华区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因为土地性质从未被改变。在他出示的一份区政府当年招商时使用的规划图中显示,将军汽配城所在区域确为商贸用地,而汽配城开幕时成华区的多位领导都有出席。古魁还出示了成华区市场商业口岸开发领导小组在2003年3月下达的批复文件,文件内容明确显示在城北商贸区开办将军汽配城,经过了政府的道道审批,用地应属合法。

第24节:告官“刁民”(6)

除汽配城是否属于“非法建筑”外,双方争议的另一个焦点是赔偿金的多寡。成华区政府计算的赔偿金额是878万,而古魁计算的则是2亿多元。成华区认为赔偿应该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的标准,而古魁则认为应按照《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的标准。土地的属性成了问题的关键,古魁说将军汽配城所占土地原先确为农村集体土地,但早在2002年成华区就报请上级各部门批准征用,2003年国土资源部下发批文后,这片地的属性已经转为了城市用地。

古魁:他们老是纠结着说我是非法用地。我说,你说我非法就非法吗?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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