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1/4页)

。刑法第68条规定,有一般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则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思考了很久,蒋红兵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蒋红兵属于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又经查实了,而现在据检察机关初步核实,赵阳涉嫌重大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达一千一百多万元。”常富波停顿了一下后才说:“我把自己意见讲出来,让大家定夺,我也不是怕负什么责任,我已表态,判蒋红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较为妥当一点。”

梅雨媚在常富波说这段话时,想得最多,她不明白他一下子怎么转了这么大一个弯,是什么原因促使他转了这么大一个弯呢,她百思不得其解,看他那样子,听他深思熟虑的话,不像是一时心血来潮。

高新民待常富波发言后,马上表了一个态,认为蒋红兵等四人均应处以极刑,不得因蒋红兵有重大立功表现就不判死刑,他边说边用眼睛的余光瞟着常富波,看他的表情会发生什么变化。常富波却一脸自然,跟没事一般,把玩着他手里的一支铅笔。高新民说完之后,喝了一口茶,见其他委员没有说话,便又说:“我还补充一个题外话,这些话可不作记录,我认为蒋红兵的行为根本不属于立功表现,为什么会这样说?因为他的检举、揭发,还让我们市里损失了几名有魄力的干部,现在整个大气候都如此嘛!有什么办法,不如让这样已贪足了的干部继续在台上,或许会更好一些,如果让他们下了,再上一批,又会重蹈覆辙,国家不是更加受损吗?”

陈仁辛听了,脸色变得异常阴沉,他用手指敲了一下桌子说:“别扯远了,高院长,你可以把你的这条理论好好发挥一下,写成一篇论文,寄到《人民日报》社发表,让大家好好讨论。”

常富波开始不很平静,听到后面的那几句话,他不禁有点愤怒了,一用劲,手中的铅笔折断了。

有几名委员听了陈仁辛的冷嘲热讽,都忍不住或用手中的材料掩着嘴,或低着头偷偷地笑,这高新民也太他妈的有点混了,心里偷偷地想想也就罢了,这种话也怎么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呢。

高新民也觉得后面的几句话不该说,但说出的话如泼出去的水,想收也收不回来了,他便以不停地喝茶来掩饰自己的窘态。

陈仁辛见会场上冷场了,便说了一句:“大家继续发言吧。”

陈仁辛虽然没有点名由谁先讲,但大家也不能不表态,反正迟早都要表态的。于是,大家都纷纷表态,因为前面刑事审判庭的庭长、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各自讲了一个意见,其他委员表起态也很容易,几乎都是说同意某某的观点,说到理由也都蜻蜓点水一般带过。

梅雨媚在委员们发言时,用一张纸将委员会的意见进行了统计、归类。同意蒋判死缓、其他三被告人判死刑的为一类,同意蒋四人都判死刑为一类,只剩下院长陈仁辛没有发言时,她一惊,七票对七票,最后将目光集中在陈仁辛身上。

陈仁辛倒是不慌不忙,他先喝了一口茶,点燃一支烟并深深地吸了一口后才说:“听了刚才委员们的发言,我觉得两种意见说得都有道理,并且道理都很充分,都能说服人。这个案子从检察院移送过来时,我们就受了批评,没有提前介入,没有派法官到检察院去调卷,过来后,又弄出一些枝枝节节的问题来。上面很不满意,大家可能不觉得,但我不仅感觉到了,而且压力很大,上面原来是要求赶元旦之前的这批,现在看来是赶不上了,但我们一定要赶到春节之前那批。”

梅雨媚听到这里,已明白陈院长的心思了,他肯定支持判蒋红兵死刑的意见。

陈仁辛将烟蒂揿入烟灰缸中后继续说道:“也许大家还不知道,上面是怎么批评我们的,说这么一件简单的案子,到了中院却办得这么拖沓,还怎么体现严打精神?这么铁板钉钉的案子都办不了,谁还敢相信法院?这些批评我一概接受了过来,并承认了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梅庭长,你说说,在这件案子上,是不是只跟你说过一次,并且还是在检察院刚移送起诉过来时说的。刚才我说的这一些跟你说过没有?”陈仁辛待梅雨媚摇头说“陈院长没有给承办人和合议庭施加过任何压力”后才说:“我想给承办人、合议庭一个宽松的办案环境,案件该咋办还得咋办,不能受任何人或权力的困扰。昨天晚上还有人打电话给我,要提醒我在蒋红兵案子上不能再优柔寡断了,也不要再节外生枝了,要与上面保持高度一致,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接到过类似的电话没有!我想,肯定有!”

“我接到过!”常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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