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1/4页)

这难道有错吗?

这是一天之中,他跟我第二次生气,如果只是按吵嘴算的话。

我很委屈。

很灰心。

我不想跟他相处得这么累。不想跟他搞得这么僵。我想跟他好好相处和睦相处春风化雨其乐融融的相处。

不想有误会有芥蒂。不想争吵。

可是,为什么我们总是吵架,生气。

是我们原本不是一种人?代沟?还是我不够包容?

我等他回家

从沁园春出来,等车到天堂大酒店时,我看见路边有一家小书店,进去问有没有安谙的书,老板给我找出三本,还有两本老板说署名虽是安谙不过不确定是不是安谙本人写的,只作推荐,买不买在我。这年头这么诚实的人倒是不多了。我买了那三本确定是安谙写的书,从书店出来汽车刚好进站,人不多,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翻看起来。

他出的第一本书是两年前,附着当时的照片。短发。运动装。脸上稚气未脱,却有一双成熟忧郁的眼睛,有点害羞。我端详良久,找不出我熟悉的影子。但觉亲切。

第二本跟第一本出版时间相差半年。还是短发。休闲装。好像更青春阳光一些。

第三本是去年出版。照片上的男孩已经是现在的发型。眼神更成熟,有了桀傲不逊的味道,没有忧郁,十分自信。是我熟悉的安谙。

看到这个一起生活了这么久的男孩子的相片,在一本一本书的扉页出现,先还有的一点将信将疑慢慢证实。

他居然是一个作家!

而且是一个书卖得很好很有名的作家。书店老板说已再版好多次,盗版伪本更是满天飞。

这真让我难以置信。不是因为他是作家,而是他还这么小,是一个孩子。十八岁的孩子。

尽管他有超乎年龄的成熟。

难怪他有超乎年龄的成熟。

难怪他这么有钱,这么骄傲。

我居然是跟一个作家同住一个屋檐下。

没有受宠若惊,没有与名人共处的喜悦。

只是难以置信。

他没来接我。今天晚上,他没来接我。在我们吵架后,他负气而去后,他没有来接我。

我打车回家。

他不在家。

那只叫旎旎的猫扑过来,用头一下一下挨蹭我□的脚踝,舔我的脚趾。

我惊惧,躲避,然后慢慢习惯,欣喜。猫舌头舔在脚趾上麻酥酥的,喉咙里发出一阵阵亲切讨好的呼噜声。它是饿了吧。

我打开储物柜,里面只剩几袋公仔面,不是我们能吃,是他不许我进货。换之以各种品牌的猫粮,袋装,罐装,鱼肉,牛肉,混合食料我随手拿起一种,看一下标价,嗬,十一块八。500g。按早上安谙喂它的量,也就够吃两顿。

比我吃的都贵。

我把猫饭盆洗净。小东西在我脚边转来转去挨挨擦擦。我倒猫粮给它。它埋头吃起来。仍然打着呼噜。

你是在说谢谢吗?我摸着猫脖颈上柔软的毛,喃喃问它,你的男主人呢?他不要你了吗?

猫香香地吃着,没有回答。

我洗澡。洗衣服。

时针指到十点半。

安谙还没有回来。

我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着电话,想给他打手机,再一想,忍住。

我从没有给他打过电话。

没做过的事,第一次,总是比较难。

邻家的报时钟响过十一下。我看一下手表,慢了五分。

这么晚了,他去哪了?

旎旎跳上沙发,偎在我身边,舔爪洗脸,沉沉睡去。

给他打电话的渴望一次次浮起,一次次被我按捺。

黑色话机,沉默召唤。

打吧?

不打!

打吧?!

不打!!

我犹豫。我决定。

我否定。

有两次,我拿起话筒,吸气,拨号,最后半途而废。

电话打过去,我该说什么,我能说什么。

说你在哪你快回来吗?

我又是他什么人,有什么权力这样做。

回来,也不过是回来。

我不是他的家人,不是让他回家。

十一点二十。

我不再折磨自己,拿出他的书看起来。

第一本书写他或者说一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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